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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nsha 于 19.4.2009 22:31 编辑
楼主的这些言论,正是基督徒虚伪的地方。当基督徒在向常人(非基督徒们)讲述他们的上帝时,可以说是竭尽全力地用着“全能”,“仁慈”等等这些赞美之词。他们并不去说明这些词语与常人理解的意义有何不同。这个时候,基督徒是要常人按照通常的意义去理解这些词的,他们的上帝,是“全能”,“仁慈”的上帝。但当有人对于圣经中的矛盾,上帝残忍的行为,而对“全能”,“仁慈”等等提出异议时,他们却又来说,他们的用这些词的意义要在特殊的范畴内去理解,或者说是与常人的意义不同的。这种行径,在逻辑上叫做“偷换概念”,说白了就是,能蒙你就蒙你,蒙不过去了,就用这种偷换概念的手法来敷衍。反正也确实有不少人在这种蒙骗下就接受了基督教,反正要让每个人都接受也是不可能的。
圣经是给谁看的?当然是给人看的。既然是给人看的,用词当然就应该在人的语言范畴内,而楼主却说什么基督教的语言,基督教的范畴。事实上,楼主自己也觉得“神使人吃儿女的肉”这件事,在人的范畴内是很残忍的,为了使这件事变的“不残忍”,于是他就设法把这件事“放到了基督教的范畴内去理解”。一件本来是残忍的事情,一旦放到了基督教的范畴内去理解后就变得不残忍了,不但不残忍,而且还要赞美,这说明什么呢?这恰恰说明,基督教本身就是残忍的!
对于楼主的这句话“神使人吃儿女的肉是因为悖逆神的人下场悲惨到不如此则不能存活”,我可以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这样的父母,他们宁愿不存活,也绝不会去吃自己儿女的肉!当然像楼主这样的“人”不在其内。我相信,为了存活,楼主是会去吃自己儿女的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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