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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a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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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为什么不逆来顺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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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12.3.2009 21:27:16 | 只看该作者
30# 嘁哩喀喳
本着主要问题主要化,次要问题边缘化的原则,我已经回答你了。基督徒的核心是接受耶稣做生命,其他的都不应该做出任何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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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12.3.2009 21:40:41 | 只看该作者
  
1. 这个例子不是说说玩的,而是真事。这个大医院里把成功做了再灌注治疗的病人才算治愈,小医院把无症状出院的都算治愈了。如果每个疾病的标准都一样,那文献上就不需要再罗列标准,你可以搜索大型临床试验哪一个不罗列出治愈或复发标准?是否宣称那个标准就是统一标准?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1:09

出院标准和治愈标准是一回事吗?再者,我们原来讨论中说的治愈标准,有说每个疾病都一样吗?反倒是你说的那种达不到的“完全治愈标准”看来是适用于每个疾病的。另外,各个大型临床试验罗列的治愈标准尽管可能不同,但是基本都应该是大家都接受的而不是大相径庭的吧?如果说可接受的统一标准么,在美国这里是FDA说了算,欧洲恐怕就是EMEA了。毕竟一个新药一个新疗法,其效能和安全性的评估,都是为了最终要用于临床实际的。如何能说没有统一的效能和安全性标准呢?

  
2. 正是没有统一标准,所以才有Commonsense。另外,医学研究的标准往往是研究复发或者恶化的比率,而不是治愈,因为前者更有操作性。文献上的endpoint就是这个意思。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1:09

科学不认common sense,只认evidence,医学研究也一样,endpoint不是common sense,是有具体量化指标的某些选定的outcomes。

  
3. 没有什么理由反对它。就像牛顿第一定律一样,虽然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完全适用,但对于建立一个价值体系是不可缺少的,这也是医生工作的目标。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1:09
我原问题是:
“完全治愈就是完全恢复原样,而且永远不再复发。”是哪里的标准?

你回避了。而且我不记得医学院培养医生的目标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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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12.3.2009 21:54:33 | 只看该作者
32# 在美一方
我那个例子是卫生部调查出院记录上单病种的治愈率,发现某小医院比某大医院要高得多,再调查才发现问题所在。这不是什么出院标准治愈标准的争论。你说的对,美国FDA说了算,欧洲EMEA说了算。既然必须有人说了算,自然就没有统一标准了。事实上,有人制定标准还算好事,对于中医的研究就很难有人制定标准了。

科学家也是人,也可以在不写paper的时候有common sense.

完全治愈就是完全恢复原样,而且永远不再复发。”是临床课老师的话。很显然,这个标准不能应用于任何临床研究,只是人的愿望。这是医生的目标,却不是医学院培养医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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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12.3.2009 22:00:14 | 只看该作者
30# 嘁哩喀喳
本着主要问题主要化,次要问题边缘化的原则,我已经回答你了。基督徒的核心是接受耶稣做生命,其他的都不应该做出任何许诺。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1:27


你回答了,我怕我理解错了,所以请你明确一下。你认为基督徒们没有必要遵守“圣经”,是不是这样?

再次请你明确一下。这不废你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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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12.3.2009 22:06:56 | 只看该作者
  
我那个例子是卫生部调查出院记录上单病种的治愈率,发现某小医院比某大医院要高得多,再调查才发现问题所在。这不是什么出院标准治愈标准的争论。你说的对,美国FDA说了算,欧洲EMEA说了算。既然必须有人说了算,自然就没有统一标准了。事实上,有人制定标准还算好事,对于中医的研究就很难有人制定标准了。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1:54


如果这样,不能说是标准不同,而是管理不规范(问题所在)。不规范的例子不可以用来做全称否定。美国FDA欧洲EMEA都是按科学证据和统计数字说了算,希望你能明白这和“没有统一标准”正好相反。中医研究很难制订标准,更多的不是科学问题。


  
科学家也是人,也可以在不写paper的时候有common sense.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1:54

我们一直在讨论人类的统一治愈标准,如果我没有说清楚的话,我道歉。如果是人类统一的什么标准,不是写paper做临床trial的标准,是不合格的。所以科学家脱离科学实践时候的common sense和一般知识水平的人,没什么两样,不值得探究,更不能拿来做一般疾病治愈的判断标准。


  
完全治愈就是完全恢复原样,而且永远不再复发。”是临床课老师的话。很显然,这个标准不能应用于任何临床研究,只是人的愿望。这是医生的目标,却不是医学院培养医生的目标。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1:54

这个老师误人子弟。任何人以达不到的理想为目标,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是自己的自由,不过一个行业的professional都以此做目标,恐怕这个行业的职业病就是depressio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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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12.3.2009 22:08:47 | 只看该作者
34# 嘁哩喀喳
费事不费事要看你的目的了。如果是为了求索真理,我的上述回答已经足够就;如果想“立此存照”,这个回答也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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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12.3.2009 22:13:09 | 只看该作者
34# 嘁哩喀喳
费事不费事要看你的目的了。如果是为了求索真理,我的上述回答已经足够就;如果想“立此存照”,这个回答也已经足够。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2:08


嗯,我的理解:你认为基督徒们不必遵守“圣经”。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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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12.3.2009 22:32:03 | 只看该作者
35# 在美一方
没什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而是人对疾病的认识不能完全统一。举个简单的例子,高血压的标准。按照欧洲的标准,降到140/90以下就算正常了,有心血管病或糖尿病的时候建议要到130/80 (New European guidelines on hypertension),而按照JNC7的标准,所有的人都要控制到120/80以下。由此带来的干预措施也有差别。他们都是基于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基础上的。我说的没有统一标准并不否认各个机构根据common sense 和统计数据制定标准。

所有的目标都是不能随意达到的,能达到的也不能叫目标。一个行业可以制定一个标准进行研究,但必然有一个高尚的目标引导这个行业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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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12.3.2009 22:48:01 | 只看该作者
34# 嘁哩喀喳
费事不费事要看你的目的了。如果是为了求索真理,我的上述回答已经足够就;如果想“立此存照”,这个回答也已经足够。
Starr 发表于 12.3.2009 22:08


嗯,我的理解:你认为基督徒们不必遵守“圣经”。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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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12.3.2009 23:33:21 | 只看该作者
39# 嘁哩喀喳
解决次要问题必须在主要问题背景下才有意义,所以这句话是不是正确要看context而定,有没有以耶稣做生命在根本上决定着人怎么遵从圣经的问题。就像有招无招有剑无剑不是对所有的人都适用。重要的是不要以它作为前提无条件的推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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