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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sonal 于 11.2.2008 10:42 发表
强加的平等本来就是不公平的。狮子追赶羚羊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哪一方呼喊过公平。当人欣赏文学,绘画,音乐,美食的时候,可曾有猫狗同席?这些智慧本来就是其他动物所不能承受的。如果你硬要以众生平等为原则, ...
这种平等何来强加?很多时候比对只是一种“我认为”的过程。事物内部的很多微妙联系不是一句有或者无可以解决。我强调过,因缘不同,所以接受果报不同。我们享受的东西它们不能平等享受,那么它们有的快乐人类有享受过吗?这种过分的强调形式的平等很荒谬。众生平等不是我可以强加的,这是一种规律和必然。正如很多人所说的神,我觉得这个神和他所谓的主宰力是一种强加,他的信徒会认同吗?所以我不会那么说,也不会拿自己的信仰去压制谁,个人因缘不同,信仰也不同。我反复强调的因缘就是一种必然联系。既然觉得强加给动物人类的哲学思维是痛苦,那么强加给它们供人类啖食的责任它们就不痛苦?况且我不明白是谁强加给它们这些它们做不到的果了!神和人的关系我想更多时候也是人们自己的一种感觉。神并不曾示现过这种关系。如果把这种多面立体关系非要强加给神,我想他一定也痛苦。也或许这只是我们这些和神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偏执看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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