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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rm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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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的报业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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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0.2.2008 20:18:28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业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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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业障,业障能维持多久?

  所谓业障者(梵语karmavarana),就是无始劫来所造的业因,障碍我所行所为的一切逆境,包含有形无形者,乃至障碍菩提自性的一切困境,称之为业障。业障有轻重之别,有深浅之分,业障种类颇多,依何种业感召何种业障。

  业障种类无量无边,贪有贪之业障,嗔有嗔之业障,痴有痴之业障,无明(梵语avidya)有无明之业障,怒有怒之业障,赌博有赌博之业障,好酒色有好酒色之业障,贪官污吏有贪官污吏之业障,举之不完,说之不尽,种下的业因越深,以后的果报也就越大,如拍皮球,拍越大球弹得越高,拍越小球弹得越低,不拍球球则不跳!造业亦如是。业障渐修渐消,修得越精进消得快,不修保存如故,如种子放在仓库,永无一失。

  业障维持多久,与造业深浅轻重有直接关系,业障深重则维持久,业障轻浅则维持短暂,依深浅轻重而定,果报丝毫不爽。(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补充:业障释义

  (术语)恶业之障碍。恶业妨正道者。涅槃经十一曰:‘业障者,五无间罪重恶之病。’俱舍论十七曰:‘一者害母,二者害父,三者害阿罗汉,四者破和合僧,五者恶心出佛身血。如是五种名为业障。’华严经世主妙严品曰:‘若有众生一见佛,必使净除诸业障。’(《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经上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又说:‘念佛一声,可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两种说法是否矛盾?凡夫到底能不能消除业障?

  前面的说法是对六道众生轮回受报原因的普遍概括,众生不能觉悟,当然就只能随业力轮回,有什么因必然得什么果。业因不亡,遇缘受报,那是众生放逸任运,最后自然自食其果。后面的说法是众生因念佛而由迷转悟,由凡转圣,有念佛的因就必然得成佛的果。所以说念佛一句,灭罪多劫。凡夫变圣人,就如手掌翻覆之间。关键是看你愿不愿翻转过来。两种说法没有一点矛盾,各有不同的含义。凡夫学佛,就是走向了觉悟之路,佛菩萨也由凡夫而来,学佛怎么不会消除业障呢?不能消除业障,那怎么成佛呢?(李炳南原著《净土法门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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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0.2.2008 20:18:54 | 只看该作者

现报与花报

佛教何谓“现报”?何谓“花报”?

  现报亦称顺现法受业、顺现报受业、顺现业、顺现报受、现在受业等名称。意谓现在世所造作之善恶业,于现在世受果报。

  何谓花报呢?亦称为华服,就是花开在结实之前,故花报乃对后得之果报而言。譬如人为获得果实而植树,除正得其果实之外,兼可得花,是为花报。

  众生植善恶之业因(梵语karma-hetu),由此业因正得之果为果报(实报、正报),果报之前所兼得者,则称为花报。如以不杀为业因,因之而得长寿,是为花报;远感涅槃之果报。又如以念佛修善为业因,往生极乐世界为花报;后证大菩提则为果报。(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现报释义

  谓现世作恶,现身即受恶报;现世作善,现身即受善报,是名现报。(出自《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花报释义

  又作华报。花开在结果之前,故“花报”是对后得之“果报”而言。譬如人以不杀生为业因,今生即得健康长寿,是为“花报”;最终必得涅槃之妙果,是为“果报”。(出自《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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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0.2.2008 20:19:33 | 只看该作者

佛教因果的分类

 佛教重因果,大致可分几类因果?

  (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因果梵语(hetu-phala),通常因果在佛门中可分为三种因果,何等为三?分别如下:

  一.种因得果:何谓种因果呢?佛法深信一切人事物,乃至宇宙万法,其所形成,必有前因与后果的流程。换句话说,若无前因,果就不能成立。譬如一栋房屋的形成,就是果(结果),但这栋房屋由各种不同的材料、元素、钢筋、水泥、人工、木架、工程师、建筑师,等等条件所共同促成的。若无这些条件,房屋就无法建造完成,既然能成立房屋,就离开不了那些种种材料,水泥.......等等,问题出来了,若以佛法而论:房屋建成即是果,那些材料等等即是因缘,若无因缘和合,果即不得生,普天之下,一切的一切,皆必然如此一般,这称为种因得果。

  二.双重因果:何谓双重因果呢?就是因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不二,是名双重因果。譬喻一颗种子而言,种子可因可果,如何而说呢?因为种子当下就是结成的果,是站在果位,但是果的当下,亦可当因来种植于田里,如是具备有双重条件的关系,佛法称之双重因果。

  若以时间而论,即是三世因果,过去所造为因,现在所受是果,现在所受之果亦可当因而作,以后再感受果,如是周而复始,至于无穷,佛法称为三世因果。

  三.无尽重叠因果:何谓无尽重叠因果?就是无量劫以来,所造作的善恶,因而不断累积重叠,重叠又开花,开花又累积重叠,如是种子起现行,现行薰种子反覆共薰,穷劫不止,形成因果不断周旋,犹如铁炼,一环钩一环,紧密不松,沉沦的众生,起惑、造业、受苦、乃至无尽受生,一切因果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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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0.2.2008 20:20:17 | 只看该作者

为何多数恶人反倒富贵如意

(律航法师著《净土释疑新论》)

  ——答解‘三世因果’难凭疑——

  问:佛教既主张六道轮回之说,必有前因后果。乃就现生所表现者,善人未得善报,反多贫苦艰难,而恶人未必受恶报,甚至富贵如意,这因果不尽可凭,则又有何说?

  答:善哉此问,所关甚大,兹分条说明,以解众疑:

  一、因果关系人心社会的重大:现在各报纸上社会新闻,每日所登杀、盗、淫三恶业,层出不穷。推究其故,皆由人心之贪、嗔、痴三毒。治安机关,虽然刑警密布,破案敏捷,严惩峻罚,终不克戢止恶风者,世人不明因果之故也。盖因果不明,必谓善恶不一定有报,死后不复受形,则利欲薰心之徒,作奸犯科,徒快目前,于是三毒恶念滔滔,更无忌惮了。凡不明因果者,以为励行修身,徒然自苦,荡检踰闲,深为得计,社会那有不日趋于恶浊紊乱呢?周安士尝说:‘人人明因果,则天下大治;人人昧因果,则天下大乱。’此诚探本之论也。

  二、因果的真理:彻悟祖师说:‘善谈心性者,必不弃离于因果;而深信因果者,终必大明乎心性。’由此足见因果和心性,息息相关。若与世人说因果,则往往反讥为三世无凭,若言凡属有情的动物,皆不无当前之一念心性,即贪生怕死,求食避害,则除非抱绝对断灭见者,皆不否认此说。若既承认心性为人人所本有,为永在不灭,则因果互亘三世之真理,自然显明。盖一人行为,无论是善是恶,皆成为业;业之力用又皆随附心性,古德云:‘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心性既然不灭,报应岂能全无?语云:‘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然则因果之事理当合前生后世而交互观之,不能以目前之境遇而为断定也。

  三、儒教明示三世因果之理论:如谓三世因果之说,全出于佛,不于出儒,便疑为不尽可信。则不思《易经》上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积善,积不善,因也;余庆,余殃,果也。《书经》上说:‘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作善,作不善,因也;百祥,百殃,果也。又在《周易》为吉凶消长,在〈洪范〉为五福六极,在〈无逸〉为寿夭,即在佛说为因果,名异而实同。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各随所为,如影随形,纤毫不差。此前因后果之理论,迭见于经史,独惜世人不省察耳。

  四、腐儒狂士创破坏因果之谬说:‘佛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乃为骗愚夫愚妇,奉彼教之据,实无其事。’断以人死之后,形既朽灭神亦飘散,纵有地狱的剉斫舂磨,将何所施?神已散矣,合谁受生?在彼断其必无因果,而《春秋传》、《史记》、《汉书》,每有冤杀者作祟,蒙恩者报德,种种事实,皆在佛教未到中国以前,岂是前贤为佛教预作骗人之据么?唉!既无因果,无有报应,则尧舜桀纣,同归于尽,谁肯孳孳修持,以求身后之虚名乎?以实我已无,虚名何用?由此善无以劝,恶无以惩,流毒所至,酿成今日杀父、杀母、共产、共妻之古今中外未有之奇祸。在彼不过固执门户之见,创造无因果之说,而不料竟为狂妄者流打倒孔家店的预行铺路也。哀哉!

  五、佛教阐明因果之谛理:语云:‘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恐遭恶果,预先断除恶因。由是罪障消除,功德圆满,直至成佛而后已。众生常作恶因,欲免恶果,譬如当日避影,徒劳奔驰,每见无知愚人,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谓作善获殃,无有因果。从兹退悔善心,反谤佛法。岂知报通三世,转变由心之奥旨么?报通三世者,现生作善作恶,现生获福获殃,谓之‘现报’。今生作善作恶,来生获福获殃,谓之‘生报’。今生作善作恶,第三生,或第四生,或十百千万生,或至无量无边大劫后,方受福受殃者,谓之‘后报’。后报则迟早不定,但凡所作业,决无不报者。俗语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报早与报迟。’又有积恶反得善报者,今世之恶果未熟,前生之善果先熟也;行善反得恶报者,今世之善果未熟,前生之恶果先熟也;熟处先受报者,譬如欠债之人,急处先还也。复次,转变由心者,譬如有人所作恶业,当永堕地狱,长劫受苦,其人后来生大惭愧,发大菩提心,改恶修善,诵经念佛,自行化他,求生西方。由是之故,现生或被人轻贱,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贫穷,与彼一切不如意事。先所作永堕地狱长劫受苦之业,即便消灭,复得了生脱死,超凡入圣。又心能转业者,前境未报不定之时,而大行忽退,实行有亏,则业能缚心,即前境未报,不定而定。换言之,有人本来功名富贵一帆风顺,忽遭变故,家败人亡,比比皆是。此因因果果之理,惟诸佛菩萨,方能洞知灼见,吾辈凡夫,唯有谛信不疑而已。

  六、因果为挽救人心世道之大权:印光大师说:‘因果者,圣人治天下,佛度众生之大权也。’就佛法上说,从凡夫地,乃至佛地,所有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若就世法上讲,何独不然呢?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利人即是利己,害人甚于害己。杀人之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者,人亦杀其兄。善事其亲者,其子必孝;善事其兄者,其子必悌。如屋檐水,后必继前。由是观之,孝亲敬兄,爱人利物,皆为自己后来福基。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皆为自己后来祸本。人虽至愚,断无幸灾乐祸,趋凶避吉者,而究其所行,适得其反,何也?因他未遇明理之人,为彼详细发挥因果报应之事理故也。是故居今之世,而欲长治久安,纵令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一切圣贤,复出于世,亦不能舍却因果报应之道,另有他法也。至于伪托人民,实行共产主义者,极权专制,完全违背因果,灭绝人性,不久崩溃,固无论已,即美国领导之民主阵线,若专竞赛发明武器,以吓阻主义,维持和平,也不是根本办法。

  七、因果二字为弘扬佛法之要道: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若不深明因果之理,则忠恕之道,必不能圆满尽到。盖世出世间之理,不出心性二字;世出世间之事,不外因果二字。众生沉九界,如来证一乘,于心性毫无增减。其所以升沉迥异,苦乐悬殊者,由因地之修德不一,致果地之受用各别耳。所以吾辈,弘扬佛法,大非易事。唯谈心性,则中下根机不能受益;专说因果,则上士每厌闻薰。然因果心性,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至于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理,更非融通心性因果之事理,不能彻底的一以贯之也。

  八、结论:本论为净土释疑而作,信愿念佛,因也;往生西方,果也。净土就事上说,则实有至极庄严之境象;若就理上讲,则唯心所现,良以心清净故,致使此诸境界悉清净。理与事不能分张,犹之乎因和果不可离开,事理二法,两不相离。由有净心,方有净境,若无净境,何显净心?心净则佛土净,是名心具。若非心具,则因不感果了。经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二语,则不惟为净土法门之纲宗,也是一大藏佛法之纲宗,何以故?三世因果之真理,都包含里许也。明眼人试深思之。

——本文曾刊于《中国佛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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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0.2.2008 20:21:38 | 只看该作者

藏传佛教的因果报应与禁忌十恶

在藏传佛教中,因果报应思想所包融的忌行文化,占有一定比例。所谓“因果报应”,就是力求对自然界万物变化与生命系运转规律相联在一体,诠释物质与精神的内在统一。对众生生存的环境与生命流转之变化作分析,并揭示诸多苦根源,用因(业)果将其连结起来,认为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受因果规律支配。业,指观点和行为,含善和恶两类,这是因。不同的因(业)——特别是行为,必将导致不同的果报。宗喀巴大师说:“业力无穷,所经行为,确定其自果。”今世的贫富穷达,皆系前世所作善恶决定的结果;今生的善恶行为,亦必导致后世的罪福报应。这就是佛教的因果报应“三世因果”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观念,并成为佛教禁忌文化和戒律的核心。佛家认为,宇宙是一个无限的空间,存在着有如同恒河沙粒数一样多的物体。这些物体,均随因缘的聚散而生灭,既没有片刻停留的自由,也没有固定的强富贫穷,都处于流水不息,变化无常之中。众生生老病死自然交替的流转过程始终充满着矛盾和苦乐的不断变化。受因果制约,幸福会变为痛苦,烦恼会变成快乐,不仅今生中的处境在不断升降变化,而且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生存的境界,也因“三世因果”而会转换变化。所有的人、天。神和饿鬼、畜生、旁生都在这个大的循环中随因转换,沉浮交替。这种因业果报、轮回转世和追求来世的思想是藏传佛教乃至整个佛教的主体观念。


    众多福祸果报,是由众多善恶因业来决定的。因而佛教倡导“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抑恶扬善的道德观念,构成禁忌文化的核心所在。在众多因业中,总体上可归结为三类:①身业;②语业;③意业。其中每一类都有提倡(善)和禁忌(恶)的双重内涵。这里着重就其禁忌略予介绍。


    1.身业


    (1)杀生:杀生是指用身体活动来剥夺任何生灵之生命,由基、意趣、行为和究竟四个内容所构成。基指杀害对象;要夺去对方生命之思念,就是意趣;采取各种手段,杀害了对方生命的行为构成杀命罪;对方已杀死,构成杀生究竟罪。比如一百个人杀生,每个人会承受一条命的业果;指挥杀生者,这一百条命的业果同样也会落在他的身上。这种业果的回落,就是因果报应。杀生之业,会导致自己的生命缩短或生在贫穷区或遭受各种灾难,甚至命断身亡的可能。因此,杀生是佛教禁忌之首要内容。藏族地区,无论是出家,还是在家人都要禁忌杀生。喇嘛每年坚持“坐夏”的修持,意在防止出门踩死春夏之交孵出的幼虫。普通人捉到虱子臭虫不弄死,而是送到门外放生。一般禁止打猎。藏族不吃鱼的原因是,杀一条鱼,肚中的鱼子也被致死,所以,谚语中有“灭一条鱼而受万命罪”之说。由禁忌杀生,而提倡放生善事。如果捕杀被放生的牛羊等,必须承受数倍之业果。藏传佛教徒及信教群众虽然吃肉,但除未见杀、未闻杀、未怀疑专为我杀的三清净肉外,其他肉是不食的。


    (2)偷盗:偷盗是指在别人未允许的情况下,拿走属于别人的东西。偷盗包括偷偷地做,也包括通过暴力、狡诈的语言、欺骗的手段等达到目的,也包括谎称拥有一些实际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指使另外一些人偷盗,同样也会得果报。但偷盗罪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包括偷盗意识的滋生。佛家认为贫穷饥寒的人,是前世所作之恶业或偷盗行为的因果报应。别人给喇嘛供养的微薄之物,以至寺庙佛殿或出家人周边的任何东西,都不许乱动取拿。未经准许,俗人不得触摸佛像、佛经等法器、法物。

    (3)邪淫:是指严禁僧尼的任何性行为。对在家修佛的居士而言,是指一个已婚普通人,追求除妻子或丈夫以外的异性来满足淫欲;或在不恰当的时间(白天和每月初一、十五)与配偶交媾;或在特殊的场合(如寺庙内、佛堂、佛经等圣地);使用非生殖器官交媾。异性间的不当接触、挑逗也是禁止的。在西藏,父母兄妹在一起,不得随意谈婚姻爱情,尤忌谈两性关系。在密宗佛像中,常见的双身佛,是修佛过程的最高境界——方便大乐与智慧空性的融合标志,也是一位密宗本尊的不同功德部分的显示,根本不是性崇拜或低级的色欲。

    2.语业

    (1)谎语:谎语包括任何试图欺骗人的言语,关键在于动机和目的是有利于自己而损伤他人。西藏人不分僧俗,讳忌谎语出口。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道德修养的一种美德。


    (2)两舌:出于一些嫉妒别人友谊的动机,挑拨关系,使朋友间产生矛盾而变成仇人的言语,两舌可以发生在国与国之间,也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或团体与团体之间。只要属于离间性、挑拨性的语言,不管是来自传说或有意编造,都在禁忌之内。


    (3)恶语:它包括出于邪恶的目的用脏话骂人;用恶毒的言词攻击人;或用上师、尊者的权势威胁人等。也包括用谎言或流言使人受伤害或生气。这种行为正像顽石擦伤身体会感到痛一样,恶语会使人感到损伤。恶语的禁忌,是语之四业中最需引起注意的一点。


    (4)绮语:任何使人产生迷惑、妄想的言辞,像谈话间夹杂暴力、色情等煽动性语言,都被视为绮语。因而在藏传佛教一切有关佛事、仪轨、讲习、著作中,都禁忌使用蛊惑性、煽动性、教唆性言词。


     3.意业


    (1)贪婪:贪婪不是指正当向往和追求好事物的愿望,如努力获得知识和智慧,而是指对财物无休止的贪欲。例如当一个穷人看到汽车和巨额的财产,他会产生追求这些事物的欲望;或一个富翁已拥有众多财产,但会希求更多。对于任何事物,人们都会希求;但根据达到所求的不同思想和手段,可以区分为好的。中性的和罪恶的三种。后者就是贪婪,属禁忌之列。佛教认为身、语诸恶业,多源自贪婪,因而它是产生一切烦恼和恶行之根,应严予禁除,禁除贪婪遂成为所有佛教经典之中心内容。


    (2)嗔恚:即怨恨,指伤害他人的愿望。也包括幸灾乐祸等。它可以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家间,小到昆虫间。对于这种思想活动,人们一般会认为,它虽然具有伤害别人的动机,但只是一种愿望,尚未付诸行动,从而加以轻视。事实上思想邪见是无休止和没有满足的贪婪行为,往往是由伤害他人的愿望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所以应该从根源上给以重视,在愿望萌生之初就加以禁除。

    (3)邪见:专指对佛、法等持否定或怀疑的见解。这不是指那些不知佛法人的行为,而指那些知道佛法,但坚持否定或怀疑态度人的行为。


    意的恶业是最严重的恶业,因为身和语的业行都由意识支配。例如我们杀一只动物,首先是思想上有了这样的愿望,然后才会自己做(身),或告诉其他人做(语)。如果能控制意识,那么就可以避免其他恶行,但意识是很难被控制的,因为它的活动非常之快,许多意的恶业可以发生在一瞬间。因此,提倡人人都要时时刻刻注意积极的思想道德修养,禁除哪怕只是一刹那的追求色、香、味、触的各种私心杂念,杜绝十恶言行。




来源:

《西藏日报》200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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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0.2.2008 21:24: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sonal 于 10.2.2008 18:05 发表
对于因果,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一人所做的必定会报应在此人身上呢?
蝴蝶扇扇翅膀可能会引发几千公里外的暴雨,蝴蝶本身却不知道,对蝴蝶本身也没有任何影响。
同样,某A所做的可能会对某B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但是 ...


既然这位基督教的同仁不信佛,那就按照普通的逻辑方法来说比较好。

你说的为什么我都没有办法回答,因为因果就是客观的事实,佛教把它阐述清楚了。

我为什么相信佛教说的就是真的?因为有充分和有力的教证和理证作为支持,刚才版主转帖的算是其中的一部分。至于楼主转帖的简陋文章不能算是证明,佛教也不是仅仅能达到这么一个马后炮的水平。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比较庆幸,幸亏我们的世界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换句话说,即便我们这个世界是恶有善报,善有恶报,我们没法有一丝一毫的脾气。至于人们在不经意间造业,仍然要接受报应,这个本来是规律。如果用一句不知者无罪这样的世间道德伦理来开脱,或者动辄对酒当歌,长吁短叹,恐怕于事无补。

佛教揭示出的规律如果是正确的,你还一定非要问这个规律凭什么是这样,那么已经不是佛教的范畴。利用已有的规律,如何尽可能的利益众生,脱离轮回,这个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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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0.2.2008 23:20: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carewang 于 10.2.2008 19:26 发表
因是原因,果是结果。‘如是因生如是果’,故称‘因果’。而‘宿命论’是说人生的吉凶祸福和富贵贫贱,都是命运所注定的,非人力所能挽回。这样一来,与因果刚好是唱反调。从前袁了凡,就是因为受了宿命论的影响,所 ...


明明在讲佛教的因果论,为什么引用的却是道家老子的话?
用开车前要加足油的例子没有错,这种因果论的解释也能帮助人积极面对人生。
但是人世间的事并不是一切皆能靠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比如回到这个开车的例子上,路上如果突然遇到不期而至的大雪,所有道路被雪封,即便自己准备的再好,也还是上不了路,甚至被困在雪中。请问这种情况怎么用因果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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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0.2.2008 23:26: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carewang 于 10.2.2008 19:28 发表
印光大师著述

  因果二字,遍摄世出世间一切诸法,罄无不尽。盖不佛教之所尚,世法之所不废也。其在儒书,早垂明训。易云,积善余庆,积不善余殃。书云,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岂非因果之谓耶。而春秋左氏传所 ...

印光所论述的,无非是要用因果论告诫人:并不是人死如灯灭,有因果报应,所以不要作恶。而且这种教导也有益于天下太平。
然而这种论述却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就是为什么会有因果报应,为什么所行的善恶会报应在这个行善恶之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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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1.2.2008 00:00: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sonal 于 10.2.2008 23:26 发表

印光所论述的,无非是要用因果论告诫人:并不是人死如灯灭,有因果报应,所以不要作恶。而且这种教导也有益于天下太平。
然而这种论述却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就是为什么会有因果报应,为什么所行的善恶会报应在这 ...


其实以上的观点引用道家不无道理,很多东西的引证是一种论证方式,我转贴过来只是希望解答所谓的因果问题,不是要拿来评论是否提及其他宗教就一定是错的。 用因果论告诫人也好,引导人也好,都有自己的根据。所有事物都是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正如四季的更替。无论是科学也好,宗教也好,都会从事物的成因和结果来入手,我们研究一样东西,为什么研究它,研究它的什么,这就是它对于我们的因,我们研究它达到了我们研究的目的这就是果。正如其他宗教对人类起源的研究。不管是神造人也好,因缘和合也好,人类起源和发展了,这是他的因,人类也会衰亡,进化,一直到无穷,这会是我们脑中遥远预期的果。这种因果不是两个字那么简单。正如事物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样,你看不见,或许也想不到,但是它们却始终联系着。至于为什么一个人做了错事,这种报应会在他自己身上,这就是他的因果,只是这种支配某个个体因对果的力量不是来自神,也不是来自自己,而是一种业力。更是一种循环。正如那句福祸所依。一个人开始很顺利,什么都好,那是他前世的因,为什么后来就屡遭挫折甚至送命,那是他的果。我记得一句话:“若问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问来世果,今生做者是”。
这种因果谁都不会很清楚的用文字表达出来,因为一种客观存在并不一定要假以语言。正如生老病死,我们明白,但是说不清,但是它存在,我们接受与否并不一定影响它的存在。所以肯定与否定,认同与排斥只是一念之间,一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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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1.2.2008 00:12: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横眉冷对波旬魔 于 10.2.2008 21:24 发表


既然这位基督教的同仁不信佛,那就按照普通的逻辑方法来说比较好。

你说的为什么我都没有办法回答,因为因果就是客观的事实,佛教把它阐述清楚了。

我为什么相信佛教说的就是真的?因为有充分和有力的教证 ...


你这段论述让我想起圣经新约罗马书第二章。
“这个规律凭什么是这样?”用圣经反而能得到简单明确的解释。
因为有一位神,他是公义的,“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罗马书 2:6)。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人。”

这段经文看似和佛教的因果报应、劝人行善积德之说非常相像,然而要以神的标准,哪个人能因行善称为义呢?没有,一个也没有。人如果行善,拿自己所做的一点点善和自己认为恶人相比较,有什么自夸的话,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况且以往所做过的恶事又怎样才能弥补呢?即使修行行善,凭血肉之气又能做的有多好呢?人眼中自以为义的行为,不过都像污秽的衣服一般。(以赛亚书 64:6)。没有人能恒心行善。

因此人所行的头一样善,就是信主。“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 (箴言 9:10)。
只有受圣灵的洗,重生的人,充满对神的敬畏和感恩,才有可能行善,也才能知道如何行善。而基督的血也将我们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罪都洗净了,将来被主审判的时候才能显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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