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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u Y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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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战首个中国籍士兵阵亡 美国追认他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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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30.1.2007 20:48:00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QUOTE(eidi @ 30.01.2007, 21:20 )
美国人要的, 不是他要的。他要的,不是你们要的,你们要的 —— 不过是,

幸灾乐祸,讽刺刻薄,上纲上线,无事生非。

献给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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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30.1.2007 21:37:27 | 只看该作者
QUOTE(eidi @ 30.01.2007, 20:20 )
美国人要的, 不是他要的。他要的,不是你们要的,你们要的 —— 不过是,

幸灾乐祸,讽刺刻薄,上纲上线,无事生非。

献给有些人。

[right][snapback]1241613[/snapback][/right]


中国人要的,不是他要得。他要的,不是我们要的,我们要的不是你要的。

起码对得起自己是中国人。

做人不能太贱

假设如果这个SB没有死在伊拉克,几年后出现在台湾海峡冲突的美军中。。。
wilted_ros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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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30.1.2007 22:10:19 | 只看该作者
实在不值得阿。在美国11年,生活和读书这么多年,竟然只能拿到绿卡。真黑啊。
在中国这些人也不见得有这么高的觉悟,怎么跑到美国去替美国鬼子去侵略别人,kao,真是不值得,也是活该啊。

这么有觉悟干吗不在国内报效祖国去打台湾,在美国辛苦11年才拿到绿卡,有什么理由替老美去卖命。就为了拿到国籍,值得去送死吗?何况美国打伊拉克根本是什么正义之战。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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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30.1.2007 22:18: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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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30.1.2007 23:03: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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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30.1.2007 23:30:50 | 只看该作者
lz没有评论和观点啊!

bs楼主做什么? 难道支持论坛 发帖子 有错吗?

上网有罪? 我是个罪人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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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30.1.2007 23:40:42 | 只看该作者
评论和观点还是有的吧。副标题“感谢伟大的伊拉克人民,正是你们除掉了这个畜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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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30.1.2007 23:47:01 | 只看该作者
献给“有些人”:
1 尊敬死者,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素质。
特别是当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旁边还有人在“冷嘲热讽”,假若换成是你父母会作何感想。
2 这本是条没有多大意义的新闻。
3 看文章的时候用用脑子,“孙明8岁的时候就到美国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接受的教育是“纯正的美国教育”,而且是11年,他上的学校教他的是“你的祖国是美国,你是个美国人”u.s.w. ,而不是国内的“正统中式教育”。所以他不会认为VRC.是他的祖国,顶多是个故乡,次点儿就是祖籍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想要美国国籍的原因,毕竟就算拿着绿卡还是二等公民。 所以,“孙明”只能从《国籍法》和外表这2点上算是“中国人”,其他的都是“美国人”,对于这种人有种称呼叫“香蕉人”,不知道愤青们能不能理解,你们“愤”错对象了。
4 现在是个价值观多元的时代,不可能每个人的认识都一样,对于和自己认识不同的人或观点,不同意可以说,可以写,可以讨论,但不要动不动就“畜牲,flg,u.s.w.”的招呼,图一时口快心爽,污染了“环境”,这和国内的那些贪腐官员有什么两样,只顾眼前短期利益,忘了真正根本所在。祖国需要的不是这样的“中国人”。
5 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不一样,一个19岁美国人的幸福和一个19岁中国人的幸福肯定不一样,2个19岁的美国人的幸福也肯定不一样。但是,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孙明”的幸福:一是参军——这个很正常,大部分的少男都会有军人梦,他在美国,又有绿卡,当然是参美军了。他要是回国参解放军,能不能过政审这一关就是个问题。
二是国籍——他既然接受的是美国教育,自认为是美国人,那么他争取美国国籍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人喜欢在一个他认为是“自己国家”的国家作二等公民。
“孙明”行使了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利,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自己的生命。但是只要他在死的时候没有后悔就行(后悔也晚了)。这和我们来德国留学,牺牲可能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机会的道理是一样的,从本质上讲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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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30.1.2007 23:56:5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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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30.1.2007 23:58: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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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xtsh @ 31.01.2007, 00:47 )
献给“有些人”:
1 尊敬死者,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素质。
特别是当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旁边还有人在“冷嘲热讽”,假若换成是你父母会作何感想。
2 这本是条没有多大意义的新闻。
3 看文章的时候用用脑子,“孙明8岁的时候就到美国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接受的教育是“纯正的美国教育”,而且是11年,他上的学校教他的是“你的祖国是美国,你是个美国人”u.s.w. ,而不是国内的“正统中式教育”。所以他不会认为VRC.是他的祖国,顶多是个故乡,次点儿就是祖籍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想要美国国籍的原因,毕竟就算拿着绿卡还是二等公民。 所以,“孙明”只能从《国籍法》和外表这2点上算是“中国人”,其他的都是“美国人”,对于这种人有种称呼叫“香蕉人”,不知道愤青们能不能理解,你们“愤”错对象了。
4 现在是个价值观多元的时代,不可能每个人的认识都一样,对于和自己认识不同的人或观点,不同意可以说,可以写,可以讨论,但不要动不动就“畜牲,flg,u.s.w.”的招呼,图一时口快心爽,污染了“环境”,这和国内的那些贪腐官员有什么两样,只顾眼前短期利益,忘了真正根本所在。祖国需要的不是这样的“中国人”。
5 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不一样,一个19岁美国人的幸福和一个19岁中国人的幸福肯定不一样,2个19岁的美国人的幸福也肯定不一样。但是,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孙明”的幸福:一是参军——这个很正常,大部分的少男都会有军人梦,他在美国,又有绿卡,当然是参美军了。他要是回国参解放军,能不能过政审这一关就是个问题。
二是国籍——他既然接受的是美国教育,自认为是美国人,那么他争取美国国籍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人喜欢在一个他认为是“自己国家”的国家作二等公民。
“孙明”行使了自己追求“幸福”的权利,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自己的生命。但是只要他在死的时候没有后悔就行(后悔也晚了)。这和我们来德国留学,牺牲可能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机会的道理是一样的,从本质上讲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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