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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utuh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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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你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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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31.5.2010 17:22:52 | 只看该作者
撒母耳这段你也敢掰?人犯罪神惩罚那又怎么了?难道你是要一个没有公义的世界?难道从现在开始所有法律条规统统废除你就满意了?爱杀人就杀人,爱放火就放火,这样你就高兴了?你有那么邪恶吗?
hutuhutu 发表于 31.5.2010 17:41


1)笑死人了。我引用的耶利米书的经文是诗歌?做人,要诚实一点,不要太耶稣了!

2)“人犯罪神惩罚那又怎么了?”,嗬,理直气壮啊!犯罪的是谁?是那些婴儿吗???耶和华/耶稣为了惩罚别人犯罪,连还在吃奶的婴儿都不放过。这足以说明耶和华/耶稣是何等的邪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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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31.5.2010 17:25:43 | 只看该作者
我在后院种一棵苹果树,借好果子的树枝我就留下,结酸涩苹果的树枝我就剪掉,你难道还为我剪掉的树枝鸣不平了?
hutuhutu 发表于 31.5.2010 17:41


比喻不当。耶和华/耶稣一边高喊着“爱”人类,以便大规模屠杀妇女儿童,甚至连还在吃奶的婴儿都不放过。

你的比喻应该是:你一边捶胸顿足高喊着“我爱这些树枝啊”,一边又把这些树枝见下来烧掉。别人看见你这个怪诞的行为,多半会说: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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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31.5.2010 17:30:30 | 只看该作者
你脸皮厚得真可以了,还敢搬?
耶利米书里大段大段的诗歌体裁,圣经里可不只诗篇是诗歌!
你摘的那段就是! ...
hutuhutu 发表于 31.5.2010 17:41



大家一起来欣赏这位同学说是“诗歌”的东东:lollollol

1

耶和华如此说,你去买窑匠的瓦瓶,又带百姓中的长老和祭司中的长老,
2

出去到欣嫩子谷,哈珥西(哈珥西就是瓦片的意思)的门口那里,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
3

说,犹大君王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当听耶和华的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必使灾祸临到这地方,凡听见的人都必耳鸣。
4

因为他们和他们列祖,并犹大君王离弃我,将这地方看为平常,在这里向素不认识的别神烧香,又使这地方满了无辜人的血,
5

又建筑巴力的丘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子,作为燔祭献给巴力。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说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6

耶和华说,因此,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
7

我必在这地方使犹大和耶路撒冷的计谋落空,也必使他们在仇敌面前倒于刀下,并寻索其命的人手下。他们的尸首,我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
8

我必使这城令人惊骇嗤笑。凡经过的人,必因这城所遭的灾惊骇嗤笑。
9

我必使他们在围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窘迫他们的时候,各人吃自己儿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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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31.5.2010 17:31:42 | 只看该作者
这叫“诗歌”!

基督徒们啊,做人,要诚实一点,不要太耶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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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31.5.2010 18:15:59 | 只看该作者
唉,服了,你以为诗歌都是5个字或者7个字一句啊?真的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再说了,你以为把它当细节看就惨了,我是相信实际情况比这话中说的还惨。当神掩面不顾的时候,所受的绝望煎熬不是这几句话可以描述的。
再说了,谁规定妇女就不用因犯罪受罚的?神的公义是对所有人的。当时的社会形态妇女没有地位,还是依附男人的财产,妇女的丧命是对男人的又一重惩罚。
婴孩如果没有罪行就死去,大审判中也就不会因罪行定罪,对婴孩来说是福。圣经教导我们我们是在这个世界寄居的。我们有气息存活的话,就要好好为了创造我们的神而活,因为那是神的命令。如果神收回生命,那我们就在天上与主同在,更好。婴孩死去,痛苦其实是在成人,那是对父母犯罪的惩罚。
赐生命的是神,当然有权利收回,你凭什么说神邪恶。
另外,我还不远不敢说自己像耶稣。耶稣是从来没有犯罪。

最后提醒一次:拿不出被你“挽救”的人出来看,就认输吧,不回应就当你认输了。反正论坛里输了也不丢现实中的脸,不就是想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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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31.5.2010 18:20:16 | 只看该作者
婴孩如果没有罪行就死去,大审判中也就不会因罪行定罪,对婴孩来说是福。
hutuhutu 发表于 31.5.2010 19:15


哈哈哈哈哈哈,到底是谁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我相信大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关于耶和华/耶稣屠杀婴儿,照你的说法,婴儿夭折其实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了?如果你的基督徒弟兄的孩子们夭折了,你会不会去告诉他们:“恭喜啊!你的孩子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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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31.5.2010 18:22:47 | 只看该作者
赐生命的是神,当然有权利收回,你凭什么说神邪恶。
另外,我还不远不敢说自己像耶稣。耶稣是从来没有犯罪。
hutuhutu 发表于 31.5.2010 19:15


有权么?基督徒们总是强调他们的“神”的“主权”。

但是!主权是一回事情,是否正确是否道德是一回事情。

比如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富豪们花天酒地,酒肉臭了,也不拿出来救助穷人
。这是富豪们的主权吧?但是,这类符合主权的事情是道德吗?

基督徒们的的问题就在于混淆了“主权”和“道德”。

同理,耶和华/耶稣大规模屠杀婴儿,耶和华/耶稣甚至__主动地__有意地__使__人们吃
自己儿女的肉。即使耶和华/耶稣有100%的主权,这样的事也是不道德的。





你做人很不诚实,太耶稣了。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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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31.5.2010 18:32: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utuhutu 于 31.5.2010 19:34 编辑

注意:在基督教信仰里面,富豪的财富主权不在他们人的手里,是神给他们掌管的,他们不合理利用,只顾自己享乐,就违背了道德,更是藐视神对我们人以及财富的主权。主权是在神的手里。混淆概念在这里是行不通的。
神赐给人生命,要人掌管世界,是赐福;收回生命,结束短暂的生命而进入永恒,同样是赐福。所以可以发现真正的基督徒不怕死,即使病危中,也有与众不同的平安。
所以你的推论是不成立的。
而且你在讨论的过程中一直说我不诚实,是对我的侮辱,我承认在现实中曾经撒过谎,但是在这个帖子里,我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虽然你总想激怒我,只是显示你的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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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31.5.2010 18:40:56 | 只看该作者
注意:在基督教信仰里面,富豪的财富主权不在他们人的手里,是神给他们掌管的,他们不合理利用,只顾自己享 ...
hutuhutu 发表于 31.5.2010 19:32



这个比喻是要说明“主权”和“道德”是两回事情。你的智商实在是,嘿嘿,我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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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31.5.2010 18:58:58 | 只看该作者
好,算我在理解你的比喻时智商比你低。
我所说的主权,就是不管他如何行使,都是不会触犯公义道德标准的。
在基督教信仰里,神是创造者,是仲裁者,他制定法则,也执行法则。他赐予生命,收回生命,根本没有违背法则。如果人犯罪,他施行惩罚,那是按照公义法则。如果他要人提前享受永恒的生命,那是额外的恩典,也没有违背法则。所以和你比喻的不完全一样,因为富人不施舍,是违背了道德法则。你的推论还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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