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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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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2.9.2006 16:18:31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个朋友受DFG邀请来到慕尼黑,在来这里之前拜托这里的教授帮忙找一个房子,教授的秘书说她有一个房间。然后秘书就写信给这个中国教授说她可以帮她找到房子,有洗手间和厨房。可是朋友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秘书家里还有两个儿子,要住到一起。秘书大概有50多岁,儿子也很大了。虽然秘书承诺儿子很快要搬出去,但是朋友觉得很不方便,所以没有在秘书的房子里住。结果这个秘书要求朋友付300欧元一个房租的损失。我觉得不应该付,因为没有合同。可是秘书却让她的教授从朋友的工资里扣;说email就是合同。大家都什么意见,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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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2.9.2006 17:08:1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我好像认识你。。这个问题我知道怎么解决。请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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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3.9.2006 09:18: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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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13.9.2006 09:19: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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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3.9.2006 09:20: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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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13.9.2006 09:22: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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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3.9.2006 09:43:05 | 只看该作者
口头协议也算数的,更何况是电子邮件的承诺
没有看房就想租,当然是两眼一闭先凑和了
要不就别求人,求了人答应了条件就应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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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3.9.2006 10:58:04 | 只看该作者
可是秘书有隐瞒事实的嫌疑啊,让一个女孩跟两个男生住一个房间,事先又不说,合住还要300欧,这不是诈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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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3.9.2006 10:59:0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一个女孩子和这两个男生住一套房子,各有不同的房间啊?叙述的有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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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3.9.2006 11:05: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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