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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明一下我的逻辑,我的意思是我们不可能,或者无法用自己的道德准则来规范和约束他人的“行为” ...
水蓝色 发表于 18.2.2010 23:57
楼主,文革中大家的道德底线都到哪里去了呢?甚至是80年代初的严打,那个时候那些所谓的流氓行为,在当今社会已经不算违反道德了。可那个时候,已经不是被批判了,甚至都被枪毙了。所以你所谓的道德批判和谴责,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或许我们坚持的只是言论自由,而不是去谴责别人做了不符合你道德规范的事情。你有言论自由,但你没有任意谴责别人的权利。就像一夜情这个东西,在世界各国的道德范畴中的看法也都是不尽相同的。你可以倡导说我反对一夜情,你可以以身作则。但是你不能谴责别人一夜情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你没有这个权利。也许多少年后,大家都认同了这些事情。这样你现在的谴责就很可笑了。就好象未婚前的性爱,在若干年前都属于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如今谁还会说这是不道德的呢?卫道士的帽子你最好不要随便给自己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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