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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s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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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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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17.2.2010 17:53:1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如果她老板曾经去过红灯区,她是不是 要直接辞职涅
$ H7 f8 q1 q* H" G) r
你的意思是嫖客都是坏人。这是个价值观问题。不想和你展开讨论,虽然难以苟同。现实生活不是黑猫警 ...9 f  Q3 E; V  v
cachoom 发表于 17.2.20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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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17.2.2010 17:54:01 | 只看该作者
外表看不出来,那你怎么实现/ W5 Z+ m# s( n# l5 L! }
" 好的人是不会和他们接触的,也没有机会对他们说什么。"
0 A0 k+ V' v+ Z" _# ~7 A. l6 R
' e  u% {& d) w9 {4 `9 J
从外表是看不出来,但是这也不能作为一夜情的理由啊。
9 V2 {/ _% k+ M0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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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17.2.2010 17:54:19 | 只看该作者
mm难道眼神不好?我说的是通过同居了解生活习惯,可没说过通过xx了解,是你非要把同居等同为两个人xx的
+ u7 l; L' W$ H! V2 H7 T9 H猜 ...* R( L3 {/ N2 K/ m  |6 i
shermanren 发表于 17.2.2010 17:49
+ y4 y! G6 v1 t/ Y/ V

2 ^' o& \* L5 d. e: z& W) Q0 t; t4 A! ?7 [
    我同意你观点,hs20100是个女的,不过不赞成你和她争论,感觉是个cin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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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0 17:55:35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是嫖客都是坏人。这是个价值观问题。不想和你展开讨论,虽然难以苟同。现实生活不是黑猫警 ...
) z( E- W0 W4 d/ Scachoom 发表于 17.2.2010 17:49
5 w$ k; O2 F( c

# u: ~7 o+ u; D
0 M7 j: N, L) n) a6 Y' h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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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17.2.2010 17:57:2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古代的文人不知道还有几个能幸存下来的,hoho
) R0 \9 r3 Q, W. ~! J- j不要让我质疑你的受教育程度好么...& w* r1 ~% C$ [* \  [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3 v3 ]6 w, p& t) i# W- M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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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17.2.2010 18:02:21 | 只看该作者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 C9 l* L# _# e9 g/ f.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 w- K' ^- p$ p" Q+ M$ x/ b& i
, ~! p: v- W9 ^
    同学,好人坏人是没有标准的,你明白!!即不是个道德标准,又不是个法律标准,纯粹的空话,没有讨论的意义。你明白?举个例子:你在这里肆意诽谤没有确切法律依据的一夜情嫌疑人,你也是个坏人。我这样说逻辑上毫无错误。结论就是你是坏人。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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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17.2.2010 18:26: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istazien06 于 17.2.2010 20:38 编辑
9 s7 q$ H# \6 @. \+ ^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D6 B- B7 k" V0 b7 s5 ^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8 ^1 [' ^  x5 r2 L
* k1 p! J, U% @1 K! D
强奸犯和嫖客谁更坏一点?. {: A4 h9 Q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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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17.2.2010 18:27:52 | 只看该作者
lz恐怕要说都是坏人,他不要和坏人接触嘛1 O' W+ s+ ?( c) `! e% `: |) a
强奸犯和嫖客谁更坏一点?
, k# m: S% }8 Q5 s/ _+ |* Npistazien06 发表于 17.2.201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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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17.2.2010 19:0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还魂的小哈
/ p3 ?. r( U9 H! H! ~/ O, H3 m7 G; F: [! \3 ~) A# T
5 s, x( q% k# o) w9 u) k  A& N
    你说话的语气像传教的  嘿嘿& C! S3 }6 F/ S
我还是信奉一句话  难得糊涂  * |+ q5 s/ c. ], I
呵呵  除了原则上的事 ...! T& r3 C# [3 T3 J
Lukaslu 发表于 17.2.2010 17:49

1 {' E4 `& K1 |
0 k) r4 h( A% \% j
" {3 y' G& t* w) U9 ~$ t/ n   


. N+ G1 y0 F) w; J4 L7 [& H! |; m  E9 o- ~8 l) u1 H
,别这么说,不好意思,我是公开使用他妈的这个词的。3 @  c# I/ ~& _4 L
不过,不过有些人是不用他妈的,但是他们变着法子对道德的抵制,抵制得确实太他妈的了。
( F( L! v: w. ^6 H' r' V5 c有事宗教板块见,俺们的讨论绝对要做到一切公开,一切透明。
4 _4 d7 J! `, [6 ?2 k% y0 D那个板块绝对不用偷偷摸摸的。
; x5 B  w6 e3 ^有些事情不糊涂不行,原则上的事情,糊涂了就不行哈。/ U0 m8 u. R. z- A) p7 F6 d; I
我传的也不是教,而是一些思考和经历。我因为有这些经历,才更认识了上帝。$ n! _& h6 j5 L5 f9 v
基督教和基督是两个概念。我确实不热衷传教,因为凡事占上是教这个字,就有人的肮脏在里面。
/ Z' F7 W. L, n) R4 y, R( T同时,传耶稣,和传耶稣对人的改变也是两个概念。
* A/ ^& D- v( V. V0 G& T传耶稣是传耶稣的伟大。但是传耶稣对人的改变,是讲耶稣能够为你做什么,这个和你的人生更有联系。5 E! }) ^5 T+ n- a3 U% f* D
我也有我自己的肮脏,只是和不少人性质不同罢了。
6 \0 c! e1 f' ^4 C7 U( A2 G3 c不过,我的任务是帮助他人认识耶稣对他们的生活改变,而不是让他人来看,我对什么样子的人在何种情况下,用他妈的。. }  @6 j. W# g( E% q; ]
因为,我的逻辑是,并不是因为有肮脏,人就不能讨论高尚的事情了。* [+ b6 u6 Y6 L; J( E
当高尚是目标的时候,那么去除原有的肮脏就是追求目标时候,必须经历的过程,肮脏不足畏惧。$ f2 d6 ~; v& R- ^9 S) N+ T: F
特别喜欢拿我用他妈的说事的人,自己找合适的口味去慕尼黑查经班,我不认识他们,但是我可以确定,那里你找不到一个会说他妈的的人。


# B+ x5 T9 ^/ @
; C5 B8 a+ P2 w" F另外,我想,这也是教会很头疼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是主动去教会的人不多,另外一方面,去了教会的万一是有问题的,而且是一些貌似和圣经对应的大问题的人去了,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这类问题,就包括和性相关的,而且是很容易犯的错误,未婚同居。

万一有婚前同居的人去那里,你可能会遇到下列的问题。就是有的教会不允许未婚同居的人去那里,他们会认为这是侮辱神。
- [# n$ K7 ]& I# V我不清楚,慕尼黑是不是这个样子的。我只提供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N- R' m3 p+ N, F& ?* O
当一个教会在处理未婚同居问题的时候,这件事情不是一件单一的事情。不单一,是指,这不仅是上帝和那对不守他规定的男女的事情。同时也是上帝借着这件事情,拷问牧师或者长老爱心的事情。爱心包括体谅他人的心,是不是两人在一起是因为没钱的问题,或者一时结不了婚,这些都是同理心的问题。

爱心更包括用爱的原则来指导自己做正确的思考。


$ O4 S, |8 N  s4 }' G7 G! |一般教会可以借着淫荡的借口,保持教会的圣洁性,将两人赶走。或者建议俩个人马上结婚。但是在做这些事情之前,特别是赶人前,我建议牧者不要照章办事,应该做一个祷告,问问神的意思。如果他们把神当老大的话。

因为这不是一件对和错,就可以判断的事情。

建议结婚是个看似合理,实质是无视主的昏招。很多人会出这个建议,认为好像结婚了,就不得罪神了。我想应该不是这样的。因为神对人要求是,要信任和依靠他,这个信任就包括了,在婚姻上面去依靠他,让他来安排两个人的事情。所以,这两个人,未必就是一对。如果草率结婚,还认为着就不得罪神了,那么这个也把神当做是太那个了。。。。

马上赶人,更值得商榷,当教会自诩是圣洁殿堂、对魔鬼的堡垒的时候,他们要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他们把那对男友赶出去,那么他们就是把那对男女赶进了魔鬼的怀抱。教会当然可以说,这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是,以维护圣洁性为前提,在事实上面确实是在用让两个人离开神做为代价的,这两个人以后能够不能够回到神的怀抱,他们就不考虑了。

神对我们 的命令是爱神,第二条命令的地位很明确,用的是其次相仿,爱人。当我们犯错,向神认错,神都尚且宽恕我们的话,我们又如何敢对那两个人做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用的是敬畏神的名义,但是,我们并没有同时执行爱人的命令。

所以,这样的借着爱神的名义,并没有爱人的事情,是不是蒙神的喜悦,确实要牧者好好考虑。为此,重新回到我的建议,牧者应该去向神祷告,如何对待这两个人,结果可能有三种

A,
: H3 I/ K7 E# h. F8 h# C8 {, a) S赶走他们。

B,& K, k+ i- E/ @9 z- m; o# |
让他们留下。

C,4 b& \3 j( L* b0 C" S
一时半会没有回音。

如果是a情况赶走他们,并不意味着,牧者就没事情了,和那两个人没关系了,相反,如果牧者有足够的爱心,你完全可以去给他们开小灶,他们做的只是不能够在公众场合和大家一起敬拜主,并不代表他们不想寻找主。神并没有禁止他们在其它场合去寻找主,更没有禁止牧师在私下场合去和有问题的人做各种沟通。我们都是罪人,所以,天堂的门如果象每个人都敞开的话,更没有理由去停止和未婚同居者、同时又是慕道者的长期接触,即便他们真的很如何。


% g7 S; s( K9 t' @6 e情况B,让他们留下,我觉得,这个方法应该是最能够接受的。因为能够改变他们未婚同居现状的,绝对不是教会、或者是牧师,而是教会和牧师帮助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面,自己和上帝去沟通,让他们通过来自神的沟通,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这就牵涉到教会自己角色定位的问题,教会不是仲裁者,而是帮助人寻找上帝的helper

人留下来,没有什么可怕的,来的又不是瘟神,会传染其他人的。只要牧者有水平,大可以放心,没有更多的人会认为未婚同居是光荣的事情的。他们只会认识到,该如何用爱心对待,在婚姻上面有问题的人。
- B4 K1 _" z' U9 }9 q4 ]

情况C,一时半会没有回音。连上帝都无法及时回答的事情,做仆人就好好等着,少自作主张吧。

以上谈的是教会可以如何把这个老大难问题做得更好。但是,这不代表着,我支持未婚同居。我只是试图让更多的人接触上帝,而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让更多的人,去思考,是不是可以用更有爱心的方法,所以,而不是因为只会照章办事的冷血,失去了一次让人认识上帝的机会。

. N) z3 j" y7 o  Z' P8 D6 `
认识上帝并不一定通过教会,如果你没有碰到好的教会的话,但是至少最烂的教会,也能够帮你速成一点东西。千万不要因为教会的原因,失去了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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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17.2.2010 19:02:08 | 只看该作者
小哈真有耐性
+ h' j9 B; W) m% i我觉得这种争论 完全是不同价值观的人 在鸡同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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