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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大年二十九了。
准备早餐的时候看窗外的风刮得放肆,母亲却依然准备上班。她这么多年的风雨无阻令我敬畏-----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职业生涯里面成功地给自己培养出一份强迫症的。
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这么多年来总是“扑朔迷离”----有时候是无话不说的闺蜜,又有时候,譬如这种时候,俨然成了“乱伦”的夫妻档----我那雄心勃勃叱咤风云的母亲“相公”就要出门去,我这“三脚踢不出一个屁”的闺女“娘子”在家柔情似水地煮着米粥、依依不舍地递给她外套、再望眼欲穿地等她回家。
坏天气总让我想起德国的冬天,这大概是留学的后遗症。
那个时候,这种天气,如果不需要去上课,我便哪里都不去,哪怕冰箱里面弹尽粮绝。
除非,是他要来了。
我总是冲出门去。
在等他的分分秒秒之间,站在寒风里埋在阴霾中只剩一样本事----心花怒放地色盲------天不是灰的而是蓝的,光线不是暗的而是亮的。川流不息的人群只是布景,只为了让我知道,我爱上了一个人,一个让我可以一眼看见的人。
我们总是在车站接吻,旁若无人。
广播里面生硬的德语变成我心灵蜜月里的音乐。
有时候我会斜眼看看火车站的大钟,要是这一秒钟一切停驻万物变成化石,我们两个将是吻成一体的一颗心呢!
此刻,我坐下来,打开电脑,想要给他写一封信。
给他写信,这是我取暖的方式。
“亲爱的,
你好吗?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看到这封信。
你那里天气如何?
你睡得好吗?
明天除夕了,你去哪里蹭饭吗?......”
信写得异常干瘪。
我老泪纵横。
手机上收了一条短信,是胡啸平,“美女,晚上有时间吗?”
我仿佛回过了些神,看着眼前的邮件问自己,“写到这里,点击发送吗?”
再写下去也还是继续干瘪,我那几十公斤的深情,仿佛已然被时间和距离榨去了不少水分。
这几天甚至没能梦见他。
我开始想努力回忆他,那天那个路人甲的古龙水和他的是同一款吗?
我是不是该去买一瓶一样的,每天涂在自己耳畔。
点击发送,我站起身,中午前应该赶到医院去陪馨。
喝一口水,拿起手机,回复胡啸平,“请不要给婊子发群发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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