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楼主: dummfrau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的德国婚姻太倒霉了

 关闭 [复制链接]
101#
 楼主| 发表于 7.9.2009 10:01:49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什么叫你们律师说的?拜托您不要因为一个无良的律师诽谤一个职业,好不好?典型的一叶障目!

你觉得律师不可靠,那你可以自己来德国要求赔偿啊,没有人拦着你。祝你成功!

还告诉你,别自作聪明!不要以为在律师事 ...
sunflowersly 发表于 6.9.2009 16:01


无良律师太多了,就凭你提的那个aupair的事情,我可以告你侮辱人格你知不知道。还是律师,唉。。。
我宁愿给你所谓鄙视的难民免费擦鞋我都不会给你做Aupair.
你说你提了什么宝贵意见给我?
我总结几点:
1。难民丢人,可惜我不是难民。
2. 您的收入很高。可这并不代表我也可以有很高的收入。
3.您有很好的工作,有北京户口。可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4.您的丈夫对你很好。这又和我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呢?我都不认识您。那我站在第三人的角度看这件事情,我现在被男朋友抛弃了,你说出来这件事情不是给我的伤口上撒盐吗?虽然我不会计较。
5。我只是问一下有没有可能赔偿?这个权利是不是没有呢?

那我现在告诉你我的决定,德国我早就没打算去了,所有的签证费机票认证就算自己认了,我就在这里待着了,然后我看到你的帖子,然后我也回了你的帖子,你也不要浪费宝贵的时间骂人了,因为我现在应该不是你鄙视的那一类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2#
发表于 7.9.2009 14:37:05 | 只看该作者
[img]心情可以理解!不要做傻事![/im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发表于 7.9.2009 16:12: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unflowersly 于 7.9.2009 17:30 编辑

已经告诉你不止一次了,不是在律所工作的人都是律师,所以也不存在出庭辩护的问题。你撞错枪口了!
呵呵,说着都要开始告人毁谤了,不知道是你语文不好,滥用“诽谤”一词还是确实理解有误,反正热烈欢迎啦!德国和我都欢迎你!
真为2个男人庆幸,因为在结婚前看清楚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女人,否则才叫灾难深重。

说话毫无逻辑可言,前后自相矛盾。
一会说放弃了国内的一切,一会说要找工作,一会又说好几个工作邀请都等着她。。。
一会说自己当了自己的律师,一会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具备,人家开元同胞都说了“法盲都知道”。。。
一会说一定要来德国寻求庇护,要让房东打开别人的门进去,一会说早就不打算来了,那你在开元上发帖涮开元的祖国同胞啊。。。


在这里跟你现身说法,希望你自立自强,因为我们都是中国女性,叫“往你伤口撒盐”,那笑姐说自己生活幸福,你也认为人家在撒盐?

说白了,人家已经说了“回帖越来越多,更加看清楚你的无知和自负”,不断地攻击别人,和人搏击,不知道你是不是觉得被悔婚还对你构不成侮辱,需要继续自取其辱?2次发生这种事,最好反省下自己吧,虽然我希望责任都在两个臭男人身上啊。

哈哈,引用一下啊“可悲的女人,性格注定人的命运”

祝你好运!

嘻嘻  :-)

爱情和幸福属于热爱生活的女人。。。


107# dummfra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4#
 楼主| 发表于 7.9.2009 16:51:1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忘了打官司吧,你耗不起金钱和时间的,也不会赢的,也不要想在这里有谁会真的帮助你,一切只能靠你自己。既然你有外语基础,那就别浪费了,还是再找过一个吧,国外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起码比国内强多了,这就不 ...
molly4448 发表于 6.9.2009 20:51


嗯,我决定废掉德语了。
反正德语也没什么用在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楼主| 发表于 7.9.2009 17:18:35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没有接触过德国的华人,通过这件事情使我认识了很多的人。
感谢你们宝贵的意见,经历,使我的确对德国和异国婚姻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很珍惜这次的经历。
很多和我私下谈心的朋友,你们的鼓励我都会牢记在心里,而我在这里也就只能遥祝各位在德国一切顺利。
我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希望大家不要再继续发帖。
再次衷心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发表于 7.9.2009 17:2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1.11.2024 11:53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