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蓝帝狮 于 14.7.2009 18:30 编辑
来源: 世纪网播
自2000年1月1日起,联邦德国实施新的国籍法,这对多年生活在德国、并希望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的外国人来说是件大事。不少在德华侨和国内希望出国移民的朋友们对此问题很有兴趣,“世纪网播”不断地收到有关“入籍问题”的咨询,在此我们向大家作一介绍。
根据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入籍法”规定,作为外国人申请加入德国籍必须符合以下先决条件: 申请者具备 1、具有在联邦德国生活、居住的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 或 Aufenthaltserlaubnis)
2、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3、在联邦德国的生活来源不依靠社会救济和失业补助。
4、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
5、没有犯罪记录。
6、在德国有住处。
7、承认联邦德国基本法。
8、同意退出至今拥有的原国籍。
对一个多年生活在德国的外国人,既便已符合入籍德国的基本条件,也不会被自动地归化成德国籍,也没有义务必须加入德国籍。如果一个外国人希望继续生活在德国,并享有同德国人一样的权力和义务,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必须自己提出申请加入德国籍,成为德国人。 新的入籍法对在德国出生的孩子有了新规: 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德国出生的外国人孩子从出生之日起自动成为德国籍。 先决条件是: 1、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2、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拥有德国永久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或至少3年来已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证(unbefris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
尽管有了此自动成为德国籍的新规,但新入籍法做得还是很有逻辑性的。比如我出生在德国,但我并不希望被自动成为德国籍,而继续我父母一方的原国籍,你不可以强迫我成为德国籍。 新入籍法增加了补充规定:(Optionsmodell) 该新出生孩子在未成年时,具有双重国籍。当该孩子成年后,在18岁到23岁之间,由其自己对拥有哪个国籍作出选择,选择了其一后,必须退出其二,不再拥有双重国籍。 一、先谈一下“利”何在 1、入籍德国后便具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事实上这是一个人基本的政治权力,如果你长期生活在德国,并将继续长期生活下去,不管你对政治感不感兴趣,有此权利是你的尊严。中国对罪犯的审判有“剥夺政治权力若干年”一说,即在服刑几年外还将被剥夺政治权力若干年。如果你已持有德国的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但你并不具备此基本的政治权力,如同被德国永久地剥夺了政治权力。
2、享有去欧洲共同体国家和其它许多国家(如美国、洪都拉斯、冰岛、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挪威、圣玛利诺和瑞士等等)旅行的免签证待遇。
3、在德国享有自由迁徙权。
4、在德国享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和自由开业的权利。
5、入籍德国者的家庭成员受到惠利。(如一个中国籍男士加入德国籍后,他在中国的中国籍妻子或他娶了一个中国籍的女士为妻,该女士可较容易地获得许可来德国生活,来德国后立即可获得无限制条件的工作许可。)
6、作为外国人在德国无论你持有短期居留或长期居留,都是被动的。如果你到哪天生活来源出了问题,残酷的德国社会就要将你赶出去。如果你入籍了德国,即便你将面临很惨生活境地,你都可以安乐地躺在高福利的德国社会身上,德国社会永远都无法抛弃你。
7、对于一些曾在德国申请政治庇护被批准,而获得了在德国庇护居留的中国人来讲,他们所持德国政府颁发的难民护照(难民护照上被注明不能去中国),他们由此永远也回不了中国。如果加入了德国籍,便使“难民护照”为“德国护照”。回去中国就可如愿以偿。 二、再讲一下“弊”何在 1、就中国人来讲,如果你加入德国籍后,就得放弃原有的中国籍。按中国的定义来说,你就由华侨变成了华人。尽管德国可以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 中国的国籍法规定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你要回去故乡中国看看,还得去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签证。多麻烦。 2、作为中国人加入了德国籍后,理应是个德国人了,但德国人并不把你当作德国人看,因为你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让德国人终究还是把你当作中国人,并非因你加入了德国籍就融入德国社会,融入德国社会也并非是件易事,除非你真的出类拔萃,而不是你自以为出类拔萃。 入籍申请一般是向户口所在地市政府入籍办公室(Einbuergerungsamt)提出,而不是去外国人事务管理局申请(Auslaenderamt)。 提交入籍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一份自己手写的个人简历。
2、本人的护照及德国居留许可证。
3、出生证明书。
4、结婚证书(已婚者)。
5、当前的收入证明。打工者,提交工资证明。自己开业者,可通过税务顾问出具目前的盈利证明,或收入证明。
6、二张证件照片。
7、填写一份完整的入籍申请表。按此可看一下标准入籍申请表的样本。 入籍费用:255欧元。
关心入籍德国问题的来信很多,我们在此作一答复。 1、入籍条件中有一条“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能否解释一下什么是“足够的德语水平”? 答复:详细查阅了德国国籍法的原文,但并没有找到关于“足够”(ausreichend)是何标准的解释。记得我的一位朋友曾在一网站上发表过一文,用德国学校的打分制度对“足够”作了解释。但他将德国学校六分制的打分,解释成五分制的打分,可能是弄错了。可笑的是国内不少网站却原版抄袭了此文,还打上了本网站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将其文窃为己有。 用德国学校的打分制度来解释应该算是比较恰当的,德国学校的打分制度一般采取六分制: 德国分数 | 德语定义 | 中文解释 | 与中国学校打分制的比较 | 中国分数 | 一分 | sehr gut | 很好 | 优,(相当于中国的 90-100分) | 5分 | 二分 | gut | 好 | 良,(相当于中国的 80-89分) | 4分 | 三分 | befriedigend | 满意 | 中,(相当于中国的 70-79分) | 3分 | 四分 | ausreichend | 足够 | 及格,中国的打分里没有这一级。或60-69分 | | 五分 | mangelhaft | 不及格 | 不及格,(相当于中国的 60分以下) | 2分 | 六分 | ungenuegend | 不够,不及格 | 差,(相当于中国的 0-59) | 1分 | 我们用中德打分的比较列表来解释,可能对你理解会有些帮助。通过比较来看“足够”(ausreichend)这个词,可能是刚刚够及格的意思。但到底是语言水平够小学及格的标准还是够中学及格的标准,在文件上也无法得到规定。 注意:一个重要的新规定: 德国联邦内政部宣布,德国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统一的入籍考试,所有申请加入德国籍的外国公民须通过该项考试。如果考试不及格,也就没有资格成为德国公民了。 入籍考试的具体规定: 1、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共有33道试题(将从310道试题中随机选出33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试 题内容涉及政治和民主、历史和责任、人文和社会三个领域。 2、考试对象 所有申请加入德国国籍的外国公民须参加入籍考试,但下列入籍申请者可享受免考待遇: (1)在德国中学毕业的成年人 (2)16岁以下的青少年 3、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每次25欧元,未通过考试者可继续复考,并且复考不受次数的限制。
2、请问德国入籍法里有无免考德语的规定,比如我具备某个文凭? 答复:有。 a) das Zertifikat Deutsch oder Sprachdiplom,
b) vier Jahre eine deutschsprachige Schule
mit Erfolg besucht hat,
c) einen Hauptschulabschluss,
d) in die 10. Klasse einer weiterfuehrenden deutschsprachigen Schule (Real-, Gesamtschule oder Gymnasium) versetzt worden ist,
e) ein Studium an einer deutschsprachigen Hochschule , Fachhochschule oder Berufs-ausbildung erfolgreich abgeschlossen hat.
3、加入德国籍的华人,是否可以退籍? 重新拿回以前的中国护照和德国长期居留证? 答复:这种情况很少见,但不能说没有。退德国籍是可以的,但这意味着要入籍中国的问题,能否入籍中国要去问问中国官方条件如何?即便你能入籍中国,要重新拿回以前的德国长期居留证是不可以的。 如果你退掉德国籍,重新加入中国籍后,还想继续留在德国的话,你将重新申请德国的居留许可。一切将如同你初来德国时一样,按德国的《外国人法》一步一步地慢慢来啰。
4、我同德国人结婚后,需要等多久才能入籍? 答复:在新国籍法中尽管提到了德国籍人的妻子或丈夫的入籍问题,但没有对具体的年限作出定义。我们在新的入籍行政条例中可以找到有关具体的年限的规定:只要在德生活过三年、其中至少已经结婚了两年就可入籍。如果居留中断过,则中断前的居留按照2/3计入。如果该外国人或他的德国籍配偶由于职业原因而在国外生活,则该外国人即使在德居住不满三年也可酌情入籍(§9.1.2.2 StAR-Vw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