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楼主: Colour Wolf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德合作的案例分析--第2页有2008年1月2日新案例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4.1.2008 15:38:11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原帖由 KKGZ 于 4.1.2008 12:37 发表 7 `$ n- p+ h/ D! v0 @/ H6 P8 j. i 对案例3有问题: p8 ?' Y1 G/ u 6 M/ N+ Z- I- D* {9 p/ G中德双方以什么形式合作的呢?难道就是你干你的我干我的,还是成立了合资公司,或者中方的董事长以个人形式在为德国人打工?1 B. U& i8 g# Q9 X$ f 既然德国人已经占领了市场,有必要再让出50%的股份吗?还有中方的企 ...
6 H7 A3 c' j- [4 B* u 8 X6 g/ L' q$ q) Y 合作方式:互相参股---中方董事长以个人形式在德国独资公司中获取股份,德国公司以法人形式在中方公司参股。6 v6 P8 @/ `, \- Z) ?* ^5 S7 N / o, d1 Q2 z; L" M' |! J 德方产品全部是由中方公司销售的,销售和市场原来全部掌握在中方手中,因此,德方并未占领市场,仅仅是其产品通过中方的努力在市场销售良好。 德方为了最终掌握销售,就想办法在中方参股,为了参股,就给中方董事长私人股份作为条件。! ~2 w6 k% Y% T0 {8 P+ Z ) \; Z$ x) i# b6 z5 E4 n 中方放弃的是自己同类产品的生产和绝大部分销售,但仍然有边沿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而德方也有边沿产品,目前暂未进入中国市场,但从长远看,只要有市场,德方也会将这些产品推入中国的,所以,在中方公司参股仍然是有价值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楼主| 发表于 4.1.2008 15:47: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KGZ 于 4.1.2008 12:54 发表 0 q% y8 y/ {% f0 y: {) R: t对案例1 的争议: - z& A0 H% X- {6 g- ~3 f1 y3 b3 W5 y2 n% Z 其实股份转让条款: @甲方(德国方)在任何时候有权以当时的市场价格收购乙方(中国方)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而且,德方提出收购后,中方必须出售其股份@。 是根本无效的,明显的显失公平,有违宪 ...
4 F& }! g+ j; ]" J" \ " M, m1 d' M& A/ z% X这也是我到现在也不能明白的一点: 合同经过了中国多个部门的检查和批准, 按理说应该有人会看到这个霸王条款并且提出异议, 但事实上没有任何部门提出问题。 难道说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人去仔细看??? 难说,连当事人都不在乎! , m. N/ m2 t9 e/ p* _' E* J : n6 G) ?; e2 w Y: R1 b% ^如果他本来就想出售自己的企业,就另当别论了。 但不明白为什么?难道是钱?可自己的企业经营良好不就是钱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4.1.2008 16:32:05 | 只看该作者
找外资有时候是为了上市,或者为了融资,或者为了名下另外公司的扩张。。做老板的也不笨,最多这边吃亏少一点,那边补回来的更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31.5.2008 20:4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6.2008 14:33: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没有典型性 9 f3 B. Y" p3 H* \首先中方企业的老板是什么概念,私营企业的老板?我个人看法这个一点也不可惜,要发展总是要交学费的,这样的民企被收购对企业的发展反而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9.2.2025 22:49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