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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5 15: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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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整顿“肿散骄奢惰”
“九一三事件”后,林彪对军队造成的严重破坏和恶劣影响充分暴露了出来。毛主席当时就提出整顿军队的要求,但由于“四人帮”的干扰,这项工作一直没有落实。
1975年,邓小平全面主持党政军工作,开始对全国的整顿,其中包括对军队的整顿。当年7月14日,在军委扩大会议上,邓小平着重讲了军队存在的5个问题。一是有点肿,1971年全军总人数比1959年增加360万。二是有点散,“主要表现在有派性和组织纪律性差这两个方面”。三是有点骄,“不只是骄气,而是骄横”。四是有点奢,闹享受、闹待遇;住房子越多越好;公私不分、请客送礼;修建楼堂馆所;从地方上随便拿东西或者低价购买,办农场企业赚了钱随便开支;有的还互相争批条子的权力,等等。五是有点惰,思想懒惰,怕字当头。
中央军委制定了具体整顿措施。全军上下普遍开展“反骄破满”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一部分违反群众纪律的人员和单位,受到了批评和处理;对部分人和单位占用地方大量房屋、土地及其他财物的,按军委要求进行清退,暂时不能清退的要向地方作出解释和交代。
这次整顿是在军队建设遭到空前破坏的情况下进行的,由于“四人帮”的干扰,许多措施没能贯彻到底。不过,邓小平对军队的整顿,已为全军官兵接受,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和纯洁性。
改革开放后,重在反腐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使军人面临更多诱惑,军队贪污、受贿行为日益增多。据《当代中国军队政治工作》一书披露,从1982年初到1983年底,全军共查出大案174件,主要涉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贪污盗窃、投机诈骗、非法经商、偷税漏税等问题。到1998年改革开放20年时,全军共查处了几百名正师职以上干部的腐败案件,其中主官占到2/3强,临近退役的领导干部占2/5,主管人财物的部门领导占1/3强。掌握关键部门、关键权力的“一把手”成为军队腐败的高发群体。面对这种情况,中央军委致力于从机制和源头上治理腐败。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军委、总部和各大单位先后制定出台近200项廉政法规制度。廉政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军队的一项重要课题。
第一,狠抓反腐倡廉教育机制。1980年中央军委就在《军队建设三年的规划》中,把加强党性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此后,中央军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发扬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与反腐倡廉教育密切相关的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制度体系,并随时根据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新要求,组织军人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
第二,完善反腐倡廉专项治理机制。近30年来,我军先后制定下发了《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针对一段时间出现的“特殊化”、“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以整党整风的方式进行集中治理;针对部队精简、裁撤过程中出现趁机“捞一把”现象,进行专项整治;针对以权谋私等容易纠而复发的问题,进行持续纠治。1998年,中央军委还作出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一律不得经商的重大决策。
第三,创新反腐倡廉纪检监察机制。1980年,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81年1月12日,军委纪委颁发了《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任务和职权范围的暂行规定》,对纪检机构的主要任务和职权范围作出规定。1983年,军委纪委首次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2005年,总政治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工作规定》。
如今,具有军队特点的反腐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今后的关键是如何保证这些制度的执行力。正如明代宰相张居正所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值得欣慰的是,王守业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落马,让人们看到了军队执行反腐制度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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