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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2005年5月25日在北京宣布,留学人员可以到该中心申请北京集体户口。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的直属事业单位,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提议下于1989年成立,其主要业务是为各类留学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其中包括提供留学信息、办理留学手续、人事档案管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落户等系列服务。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出国留学人员逐年增多,每年达10万人以上。为方便出国、出境人员,公安部于2003年出台了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深受出国留学人员的欢迎。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出国留学人员在户口管理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近年来,由于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留学回国人数大幅度增加,2004年达两万五千多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形式呈现出了多元化的态势,就业面越来越宽,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 1、很多留学人员原为北京市集体户口或外地生源在京高校毕业生,出国前原单位或所在学校要求将户口和档案转出,他们将档案存放在该中心。由于他们的户口在北京无处转存,他们不得不将其转回原籍,造成档案和户口两地分离,给他们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后的工作手续带来很多麻烦。 2、由于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形式多样化,就业于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或自己创办的企业而本人又无私有住房的留学回国人员,存在着无处落户的问题; 3、很多国营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福利分房业已取消,留学回国人员到这些单位工作时,由于暂时没有自己固定的住房,同样存在着无处落户的问题。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特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更是把留学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切实解决好部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难和出国留学人员户籍管理和迁移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和海淀区东升派出所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意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设立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对下列几种情况的留学人员户籍进行管理: 1、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工作单位要求其将户口和档案迁出的出国留学人员。 2、在京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的出国人员。 3、回国后在京尚无自己的房产,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服务电话:(010)8230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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