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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大致说下背景:我和老婆分别在两个城市,我在A城工作,她在B城上学。我在A有个Wohnung,40多平米;她在B住的房屋公司为学生提供的类似学生公寓的房子,很小,只有15平米左右。我们今年准备一起报税(我三级,她五级),有一些问题请教大家:
1.我们想退税我在A处的wohnung,但是我们分别在各自城市Anmelden,而且各自Wohnung都没有登记为Hauptwohnung,我们想把她的城市B作为Hauptwohnung,将我在A的Wohnung退税,这样是否可以?如果不行,需要补齐什么材料呢?
2.如何证明hauptwohnung?用往返车票证明吗?那她来besuche我的票是不是就不能退税了,因为我们把她住的地方作为hauptwohnung了
3.另外,她去年besuche我的次数比我besuche她次数多,好像网上说,如果把她的B城市作为Hauptwohnung的话,只能报销我去besuche她的往返车票?
4.在报销来往车费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火车票等不少于每周二次besuche的证明?如果平均下来的besuche没有每周2次,能否退税?
感谢大家了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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