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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敬录自《入菩萨行论略释》 寂天菩萨 造颂 如石法师 译颂 索达吉堪布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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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品 智慧
癸二、分观察分支:
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能聚由聚成,聚者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手也是由指节等聚合而成,那么手本身又应当是什么呢?再者,指节也是由更小支分聚合而成,而聚合的支分又可分为更细小的成分,小成分又可再分解成微尘,微尘又可析为方分,最后方分不成任何一分,犹如虚空一般,连微尘也不成立。
癸三、故除贪身:
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
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
所以有智慧者,谁会贪著如梦幻般本来非有的无实色身呢?如果已如是了知无有真实身体存在,那怎么还会贪执男女身相呢?
壬二(受念处)分四:一、观察受性;二、观察受因;三、观察受果;四、观察受者。
癸一、观察受性:
苦性若实有,何不损极乐?
乐实则甘等,何不解忧苦?
若谓苦强故,不觉彼乐受。
既非领纳性,云何可谓受?
如果痛苦实有存在于内相续,那为什么不会障蔽安乐生起呢?如果安乐实有存在于外境,则甘美食物等令人愉悦的事物,为何不能使忧苦的人快乐呢?如果说这是因为痛苦太强,以至盖过了快乐,所以才感觉不到乐受。既然这种乐受有不能被领受的性质,那么它怎能算是受呢?
若谓有微苦;岂非已除粗?
谓彼即余乐;微苦岂非乐?
如果说苦性成实常有,在大乐生起时仍然有细微之苦受,那么,大乐岂非已经消除了较大的痛苦,微小之苦又为何不能消除呢?如果说微苦即是领受大乐外的微乐,那么微苦岂不成了快乐,怎么能说是苦呢?
倘因逆缘故,苦受不得生,
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
如果苦受因为逆缘而不能生起,那不是成立受是因缘所生之无自性法,而分别感受为实是一种错误执著吗?
故应修空性,对治实有执。
观慧良田中,能长瑜伽食。
因此,应该修习空性胜观,对治实有执著恶习,从如理观察诸法的智慧良田中,能长出滋养瑜伽士的定慧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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