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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略释》第九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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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1.2013 10:1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恭敬录自《入菩萨行论略释》 寂天菩萨  造颂 如石法师 译颂  索达吉堪布  著
  http://www.zhibeifw.com/ssfb/dxb/rpsxlls/main.php

  第九品 智慧

  癸二、分观察分支:

  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能聚由聚成,聚者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手也是由指节等聚合而成,那么手本身又应当是什么呢?再者,指节也是由更小支分聚合而成,而聚合的支分又可分为更细小的成分,小成分又可再分解成微尘,微尘又可析为方分,最后方分不成任何一分,犹如虚空一般,连微尘也不成立。

  癸三、故除贪身:

  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
  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

  所以有智慧者,谁会贪著如梦幻般本来非有的无实色身呢?如果已如是了知无有真实身体存在,那怎么还会贪执男女身相呢?

  壬二(受念处)分四:一、观察受性;二、观察受因;三、观察受果;四、观察受者。
  癸一、观察受性:


  苦性若实有,何不损极乐?
  乐实则甘等,何不解忧苦?
  若谓苦强故,不觉彼乐受。
  既非领纳性,云何可谓受?

  如果痛苦实有存在于内相续,那为什么不会障蔽安乐生起呢?如果安乐实有存在于外境,则甘美食物等令人愉悦的事物,为何不能使忧苦的人快乐呢?如果说这是因为痛苦太强,以至盖过了快乐,所以才感觉不到乐受。既然这种乐受有不能被领受的性质,那么它怎能算是受呢?

  若谓有微苦;岂非已除粗?
  谓彼即余乐;微苦岂非乐?

  如果说苦性成实常有,在大乐生起时仍然有细微之苦受,那么,大乐岂非已经消除了较大的痛苦,微小之苦又为何不能消除呢?如果说微苦即是领受大乐外的微乐,那么微苦岂不成了快乐,怎么能说是苦呢?

  倘因逆缘故,苦受不得生,
  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

  如果苦受因为逆缘而不能生起,那不是成立受是因缘所生之无自性法,而分别感受为实是一种错误执著吗?

  故应修空性,对治实有执。
  观慧良田中,能长瑜伽食。

  因此,应该修习空性胜观,对治实有执著恶习,从如理观察诸法的智慧良田中,能长出滋养瑜伽士的定慧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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