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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略释》第九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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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3 00:3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恭敬录自《入菩萨行论略释》 寂天菩萨  造颂 如石法师 译颂  索达吉堪布  著
  http://www.zhibeifw.com/ssfb/dxb/rpsxlls/main.php

  第九品 智慧

  庚二(以修行持)分二:一、修人无我;二、修法无我。
  辛一分二:一、修俱生我空;二、修遍计我空。
  壬一、修俱生我空:


  齿发甲非我,我非骨及血,
  非涎非鼻涕,非脓非胆汁;
  非脂亦非汗,非肺亦非肝,
  我非余内脏,亦非屎与尿;
  肉与皮非我,脉气热非我,
  百窍亦复然,六识皆非我。

  牙齿、毛发和指甲不是我,我也不是骨骼、血液、唾液、鼻涕,不是脓液,也非胆汁;我不是脂肪,也不是汗水,不是肺脏也不是肝脏,我也不是其余任何内脏,更不是大便和小便;肌肉和皮肤不是我,运行于脉络中的气、体温不是我,眼等百窍不是我,六识也都不是我。

  壬二(修遍计我空)分三:一、破我许为意识;二、破我许为无情;三、辩驳无我之义。
  癸一、破我许为意识:


  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
  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
  无识若能知,则树亦应知;
  是故定应解:无境则无知。

  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声音,那么凭什么道理说有识能闻知声音?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所以应该理解:如果没有所知外境,则没有相应的能知。

  若谓彼知色,彼时何不闻?
  若谓声不近,则知识亦无。

  如果说前时闻声之识,后时虽不闻声,但能了别色等余法,故彼识是常有。既然闻声之识常有,那么在它知色之时为何不闻声音?如果说因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那就应知无境则了知其境之识也无有。

  闻声自性者,云何成眼识?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实。

  中观:再说,自性成立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取色的眼识呢?数论外道:如同一人,既可为父,也可为子,如是一识,既可闻声,也可取色。中观:比喻不成。一人安立父子二者,是不同观待之假名,不能在胜义中真实成立。

  忧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彼无闻声性,不见彼性故。

  汝宗所许的忧喜暗三德平衡之自性,既非为子亦非为父,同样眼识也不具闻声自性,因为不可找到其中的闻声自性。

  如伎异状见。是识即非常。
  谓异样一体,彼一未曾有。

  外道:就像艺伎,一人能现多种形象,闻声之识也可以显现其他状况而见之。中观:如果是这样,则彼识应成非常有。外道:表现不同而自性却为同一,所以是常。中观:这种所谓的表现不同、自性为一之常法,从来不曾有过。

  异样若非真,自性复为何?
  若谓即是识,众生将成一。

  如果异样的显现不真实,那么异样之中的真实自性又是什么呢?如果说即是神识本身,那么所有众生也将成为一体。

  心无心亦一,同为常有故。
  差殊成妄时,何为共同依?

  此外,汝宗所许的有心之神我与无心之自性等二十五谛,也应成为一体,因为它们同为常有之法。各种差殊不同之法成立为非真实,此时怎么能成立彼等之中有共同所依或唯一总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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