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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已上班两年半,之前在德国大学拿的Diplom。两年的公司绑定本已解除。前不久去外事局咨询长居的事。工作人员问了我的收入及学历后推荐我先申请蓝卡,再转长居,因为长居要交税5年才能申请,但是蓝卡持有者只需大概2年。当时我也特别强调我的公司绑定已解除。结果今天拿到蓝卡十分郁闷,公司绑定的两年重新开始算起。早知这样我还不如不申请蓝卡!请问外事局这样的做法妥当吗?我有必要寻求律师的帮助吗?
还有就是申请长居的时候要填是否具备法律常识,并且因为什么具备法律常识。我没有参加Integrationskurs,请问填写因为上学工作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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