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30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日本政府人士:现在没什么反制中国措施 只能被动等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7.9.2012 03:2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本帖最后由 lilimarry 于 17.9.2012 04:25 编辑

日本《产经新闻》9月16日报道】题:首相将在联合国发表演说强调对尖阁诸岛的法律控制

受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提交主张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倀h;本网注)周边海域为其“领海”的新海图一事影响,野田佳彦首相15日决定,将于本月下旬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强调对海洋拥有“法律控制”的重要性。

【共同社东京9月16日电】日本政府相关人士15日透露,野田佳彦首相已经决定,如果他在21日的民主党党代表选举中赢得连任、继续担任首相,将在本月下旬出席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讲时就领土领海问题阐明立场,呼吁遵照“法的支配”原则解决争端。鉴于日本与中韩两国因尖阁诸岛和竹岛(韩国称独岛——本网注)的主权问题而对立,野田希望通过展示遵守国际法的姿态向国际社会宣传日本的主张。

日本首相在联合国演讲提及领土问题尚属罕见。野田的这一决定旨在表明日方将坚决应对,牵制态度强硬的中韩。中国日前刚刚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主张尖阁诸岛是中国领土的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为了不使演讲被视为煽动对立,野田有意在演讲中回避使用“尖阁”和“竹岛”这样的名词。

野田计划24日启程前往美国纽约,27日回国,并考虑逗留期间会晤美国总统奥巴马。

联合国大会将从26日起举行一般性辩论,各国代表将以“促进正义与遵守??题发表演讲。野田考虑届时表明日本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态度,争取获得在南海问题上对中国持批评立场的美国、越南和菲律宾等国的共鸣,并促使拒绝与日本一同将竹岛问题提交国际法院的韩国做出让步。

日对中方反制难以招架

【共同社东京9月16日电】日本首相野田佳彦16日在参加富士电视台节目时表示,“中方必须严密监控,确保不危害在华日本人和企业。因为发生了踩踏和焚烧日本国旗的破坏行为,我们表示严正抗议”。

野田同时强调:“将从大局出发,继续坚定应对,希望不要失去冷静。我们也将要求中方做到这一点。”

【日本《读卖新闻》9月16日报道】题:中国的愤怒令日本始料未及

玄叶外相15日提前结束了对澳大利亚的访问,从上午7时半开始与外务省事务次官河相周夫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磋商。从他严肃的表情似乎看出,日本政府对中国政府的反应似乎估计不足。

关于尖阁诸岛国有化问题,日本政府内部原先普遍认为:“中国最担心的是石原购岛后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制造各种各样的事端。如果改由日本政府购岛,那么虽然多少䀀终究会平息。”

然而,日本政府在国有化问题上事先未与中国商量,致使中国方面态度强硬。在这之后,日本政府依然不改“乐观”的态度,从而陷入了被动。政府人士表示:“现在也没有什么反制措施,只能被动等待。”

日媒担心两国走向对抗

【日本《东京新闻>9月16日文章】题:日本政府苦于应对经济注定遭受影响

除了在尖阁诸岛问题上始终坚持不存在领土问题的立场外,日本方面还担心表态可能造成事态进一步恶化,因此没有作出过度反应,但任由事态发展势必将对经济领域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日中之间的政治、文化交流已经相继中断,未来对于经济领域的影响令人担忧。2010年发生中国渔船冲突事件后,中国暂停了稀土出口程序。此次也有可能发生类似的情况。

【日本《朝日新闻》9月16日社论】日本政府购买尖阁诸岛,引起中国的反击,令人遗憾。在大的背景上,存在着双方针对日本政府实施尖阁诸岛国有化问题的认识上的差距。

这一系列骚动的导火索是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提出的购岛计划,他不断地向中国发出挑衅性的言论。日本政府之所以购买尖阁诸岛,是因为政府认为这样可避免与?的摩擦。

中国外交部官员称,日本方面的主张只是一种借口,认为是东京都知事和政府上演了“双簧”。

“9-18”事件纪念日在即。我们担心群众情绪高涨,行为越来越过激。感情冲动只会引发双方采取刺激对方行为的负面连锁反应,而这是不应该的。纵观日中关系大局,我们不禁要问,两国因这个问题发生冲突,究竟有多大意义?现在是该让头脑冷静下来的时候了。
2#
发表于 22.9.2012 01:49:48 | 只看该作者
焦国标是个披着“知识分子”外套的骗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5.10.2012 09:3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5.10.2012 11:11:35 | 只看该作者
标题是YY的吧,中国就是个纸老虎,谁都可以欺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1.11.2024 16:37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