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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二十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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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2 04:4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二十四司是城隍爷的重要部下,据传是仿造古时候官制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而其下又各分为四司,总共是二十四司而来,而依城隍爷官阶的高低,所供俸的司爷人数也就不同,县城隍-六司;州城隍-十二司;府城隍(上)则为二十四司,而各司爷的职务如下:
1.阴阳司:掌理阴阳两界生与死之各项事务及安排登录人、鬼的生辰、死期、富贵、贫贱宿命於生死簿中。协调各司(部)共同合作处理案件,及执行上级交付命令处事之。
2.速报司:掌理兵部、礼部与发文之职。兵部职务为查拘阳间寿终或枉死之亡魂,并嘱令其向报到单位办理之,礼部则负责接待宾客办理礼仪科务。而发文之职务则乃,接上级命令行文各司(部)或其他单位,执行上级所交付之任务。
3.功曹司:负责记录阴阳两界人、鬼之善行义举,呈报于城隍(阎君)备查,作为今生、来世添福赠禄之凭。
4.功过司:负责记录阴阳两界人、鬼行善作恶等之操守功与过,呈报城隍(阎君)存查,善恶报应之依据,使守法行善者其後代得之昌盛,作恶不法者之子孙殃及苦难。
5.註福司:负责执行赐福添寿之职,凡阴阳两界有正直无私,不行邪恶、行善孝悌等之忠良者,经城隍(阎君)审查认定後,依之规定交由该司执行赐福于德者,今生、来世应得之「福报」。
6.瘟疫司:掌理降施瘟疫之职,凡地方上如有未守纲常,不遵伦道、妇道、行事欺诈、逆理等之情事触怒上苍、经上苍(玉帝)降旨施予瘟疫,以示惩戒时,均由该司接旨执行。
7.感应司:掌理阴阳间人鬼祈祷之事,将其记录并呈予城隍查照,城隍(阎君)再依人么於世功与过,和祈求之事审裁定後,交由该司执行祈者应得之愿。
8.罪恶司:掌理行刑罚恶之职。凡於阴阳两界之罪行,经判定後均由该司依刑罚条例执行之,令罪者嚐尽严厉之刑,且遗殃其子孙受苦。
9.功考司:监督阴阳两界考试之职及负责考核人鬼功过之操守与地府各部单位工作之绩效,列表呈予上级有查,俾为奖惩之依据。
10.记功司:掌理阴阳两界人、鬼及地府各部单位褒将之职。凡於阴阳界有善行义举之人鬼及各部单位工作绩效有功者,经查定後依奖惩条例,由该司执行论功行赏,单位有过者严处或调职。
11.事到司:负责管理阴阳界亡魂玉地府报到之一切事项。安排亡魂向负责单位办理报到,若枉死者则向枉死城办理,如寿终者则直往十殿王府报到,以免亡魂於地府杂乱无序。
12.监狱司:负责管理各级监狱之职。凡至地府报到之亡魂,不论已否判审,均须管於监狱中等候发落,若有判审论定者则由该司执行之。
13.赏法司:掌管赏法律文簿之职。城隍(阎君)於审理阴阳间忠良孝悌及恪守纲常伦理之德者後,由该司依赏法律文之条例,给于德者应赏之「善报」。
14.巡察司:负责阴阳两界日夜查巡职,观查及追踪人与鬼之言行举止,有否为非作歹或济世行善,将之做为记录并列表呈报予城隍(阎君)备查。
15.刑法司:掌理刑法簿与执行刑罚之单位。当城隍(阎君)审定作恶之鬼後,由让司依照刑法之规定、执行各项刑科、使欺诈,忤逆亲人、不守妇道、暴殄天物等之为非者,受最严厉之处刑。
16.察过司:负责视察阴阳两界人、鬼之善恶与功过,作成记录呈于城隍(阎君)备查,以作此後奖惩之依据,该司也是执行褒善奖良,刑奸罚恶之单位。
17.见录司:掌理阴阳间人鬼善恶记录薄。当城隍(阎君)审理之亡魂时,均依该之记录奖惩予亡魂,使之得应善恶之报。
18.来录司:掌理阴阳两界人鬼至地府报到名册登录之职。并将报到亡魂的姓名、籍贯、生辰与逝世年月日时间及报到时间登录之,呈文于城隍(阎君)存查。
19.警报司:负责警告、纠正阴阳两界有不法言行、如偷、抢、欺、诈、贩毒等存邪恶之念,为非擅作者,凡被查察之,先予吓阻警告,如不依善劝或明知故犯,该司则呈报相关单位,以严厉处之,并宣导善、恶有报之轮迴因果。
20.赏善司:负责褒奖阴阳两界行善有德者,凡良行义举之人鬼,经查属判定後,交由该司依赏法簿条例施行之。使德者得予善果,并赐其後代昌盛。
21.库官司:掌理地府金融之职。凡亡魂之阳间子孙或百姓所焚化纸银库钱,均由该司点收与发放。及审核各部单位财务之收支。
22.改原司:负责记录阴阳两界人鬼籍贯之职,并巡察投胎转世者之出生户籍地和阳间失踪者(如战争、灾祸等於外身故者),及管理予地府报到之亡魂,将其安排再归回「原来」之户籍,并书表呈报城隍备查。
23.保健司:掌理阴阳保健簿之职。凡阴阳两界之行善,作恶者,经城隍(阎君)审定後,交由该司依保健条例执行降于受审者,今生来世身心健朗或是百病缠身。
24.人丁司:负责阴阳两界人口增減,凡阴阳间人鬼之善行与恶举经各单位审定後交由该司登录,并管理其子孙後代或来世家庭人丁...之职,及执行安排六生道轮迴之转,并书表呈于城隍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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