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舟子所称的“倒韩运动”,喧喧嚷嚷两月有余,至今余波未平。此事是是非非,自有公论。这里且集中讨论质疑的边界问题。
首先要肯定的是,质疑是公民权利,必须对公权和公权人物保持强大的质疑习惯,政治才有望清明。非公权型的公众人物也要接受公众质疑,因其话语权属于公共资源。这都没问题。
分歧只在,对非公权型的公众人物,其质疑需要谨慎。这主要因为:1,非公权型公众人物仍只是个人。公权无隐私,而个人有隐私。公权运作必须最大限度向纳税人公开,非公权型公众人物无此义务。2,非公权型公众人物掌握的公共资源不能等同于公权力,对公众不具有强制力。3,公权力面对公众不是弱势而是强势,但非公权型的公众人物面对公众,往往可能是弱势,往往容易受伤,因而跟普通人一样需要保护,只是保护的强弱略有不同而已。
这就是说,既要捍卫公民的质疑权,又不能允许借质疑之名侵犯被质疑者的人权。即二者之必须平衡。要平衡就需要规则,需要程序。这规则体系或者说程序体系当然不是一篇千字文能说清楚的,仅就笔者马上能想到的,至少应包括如下四个要点:
第一,质疑就是质问加怀疑,因而要定位于问,定位于疑,不是问不是疑,而是定论尤其是独断,叫指控叫审判都可以,就是不能叫质疑;
第二,质疑要定位于可能性,而不排斥别的可能性;
第三,质疑本身要接受质疑,发现错误要公开纠错;
第四,质疑不是议会质询,没有强制力,被质疑者没有回应义务,愿否回应取决其自愿,不可绑架,不回应不等于默认。
这些规则或者说程序,比质疑目的重要一万倍,或者在我来说,目的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是不可知的,但你的质疑是否严守规则,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却是可以看到的,可以检验的。接受规则或程序约束的质疑,才是文明的质疑,质疑本身才有尊严。而脱离了规则或程序的质疑,脱缰野马般恣意狂奔的质疑,那不是文明的质疑,那本身就是野蛮。我们的时代还无力彻底消灭野蛮,但我们自己,至少可以远离野蛮。
否则,整个社会要重返野蛮,走到人与人之间随意构陷,走到胡适所说的猜疑、冷酷与不容忍的地步,真的不是很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