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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xningjing 于 30.7.2011 00:07 编辑
我是学生今年十月份要到慕尼黑上学,租房子的时候知道是二房东,因为是中国人而且租不到房子心里着急就直接租了。定金交了。是写了一个比较不正是的合同,后来知道是不能出正式那种可以拿去签证的合同的。现在觉得有点心里发毛。。
我的情况是持有法国签证,换了德国的短期居留到九月(我现在还属于法国的学生,现在在德国实习到九月),十月会在LMU注册。结束实习到十月注册期间有一个月的时间差,我必须要先去延一次德国居留(大概一个月)。之后要拿了LMU的注册证明去KVR换一个学生一年长居。问这两次延期需要住房合同么?
还有什么地方是需要住房合同的?我租了这样的房子以后爸爸妈妈如果向来探亲是不是也会出问题啊》求高人解答!
如果不行的话就要毁约了。这个房子还是性价比好好的。。慕尼黑租房子难啊。纠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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