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楼主: onda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先生带来的结果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1.5.2011 22:31:41 | 只看该作者
该找到的还是可以找到,找不到的还是找不到;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潭水这么深,一颗小石子起不了什么风浪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1.5.2011 23:02:40 | 只看该作者
anning 发表于 21.5.2011 18:48 / B) q' d6 ^2 r  r" a1 {
高苑不一定就是骗子,那个女生也很好。二人都是普通人。
4 x# u% ^% u( z2 [6 K人都有缺点,包括我自己。
2 [0 \8 A% d# J1 C- n# H/ C' y3 w! C请别把事看的那么严重, ...
7 }; l+ q' u2 w1 E7 a$ h  s. p$ w
这段话让我看得胆战心惊的,特别是重归于好的那段。。。先不说作者的境界了,光说说作者纠结的这个重婚罪吧,我只能说作者你也太孤陋寡闻不与时俱进了,国内早就有事实婚姻一说,如果同居够成了婚外的事实婚姻,当然就算重婚了!

点评

事实婚姻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其实这个案例不太能满足重婚罪的事实,但是那个大叔的理解我看了真是要笑翻过去了……  发表于 22.5.2011 22: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1.5.2011 23:05:16 | 只看该作者
anning 发表于 21.5.2011 18:48 . {' s2 z1 {( Q% D& C2 d, h
高苑不一定就是骗子,那个女生也很好。二人都是普通人。
6 m# ~! e0 V4 Y+ l: p+ [& t6 t: @人都有缺点,包括我自己。
4 c% ?+ l" g9 |1 p3 y请别把事看的那么严重, ...

2 A+ O, B* o8 C" m% F6 w你还估计gao没结婚呢,人家当事人在披着马甲骂mm的那个帖子里,自己都说结婚了啊!你肯定没认真跟贴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1.5.2011 23:11:00 | 只看该作者
Anning同志,您呐,还是安安分分跟您的德国夫人好好买卖自行车吧!您那无尚的情操,我就勉为其难代表一下大多数人表示望尘莫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2.5.2011 00:42: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lmm 于 22.5.2011 01:48 编辑 5 k( |" Q8 z) G" S8 y6 F: E
591IWC 发表于 22.5.2011 00:02 $ h2 @; R. {& u- X2 g0 n
这段话让我看得胆战心惊的,特别是重归于好的那段。。。先不说作者的境界了,光说说作者纠结的这个重婚罪 ...
5 [2 W; `3 Q; w9 U8 }. `- I9 ]
拿国内的法律标准到德国来衡量,开玩笑的吧。国内每年死刑数千,全世界都没的比较,更不用提艾未未这种丑闻了。仔细考虑一下,国内什么人能当法官,德国什么人能当法官,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 _7 s7 k; n) P& S/ V5 Y0 c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2.5.2011 01:36:29 | 只看该作者
anning 发表于 21.5.2011 18:48 ; C. P# P; F# B6 v- i& f& V  u- G
高苑不一定就是骗子,那个女生也很好。二人都是普通人。
& I( [: |2 L2 d5 _3 j% L. C, G+ B人都有缺点,包括我自己。
! I+ _2 `7 E+ Z" z请别把事看的那么严重, ...

/ }2 n! V) n% h0 `7 H! L先生恕我不敬,看了几个你的回帖,实在忍不住想说,你脑子有点病吧?. P2 E+ s, H5 L' C; s2 J# J- M9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2.5.2011 06:27:29 | 只看该作者
GCD这几十年确实贻害不浅,且不说anning到底说了什么,你们可不可以用陈述的方式说话。不要说国内什么治安乱啊、食品安全啊的问题,反映出缺乏对人的起码尊重,这一点从说话的方式就可以看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2.5.2011 07:06:41 | 只看该作者
anning 发表于 21.5.2011 18:48
! x  e8 N. \$ h" J高苑不一定就是骗子,那个女生也很好。二人都是普通人。3 W2 L% W  _! @9 u/ a; ^
人都有缺点,包括我自己。7 l+ r" V, i% V2 x
请别把事看的那么严重, ...

5 }6 ~, ^6 i% b# _8 x# S+ j重婚不一定要一夫二妻生活在一个家里吧,只要已婚男和第二个女的以夫妻名义生活就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2.5.2011 09:27:47 | 只看该作者
anning 发表于 21.5.2011 18:48 . R- U0 C& i# w) s$ F
高苑不一定就是骗子,那个女生也很好。二人都是普通人。! _: I/ b9 r( M9 A7 K
人都有缺点,包括我自己。1 ~& Q5 z) T9 W; `5 j5 _. f+ |
请别把事看的那么严重, ...

* P( N& {, V6 N( t4 L  ^! \这么说吧,不知道你是男是女,
. j% P4 }4 n. @0 c% W你要是个女的,那你跟姓高的简直就是绝配了,你这样的女生最适合那样的男生了.
; o' G- n6 b/ n# U- N6 [( C) v你要是个男的,劝你也要找个女版的高贱人,会真心祝福你们的,真的~~
  n# Z: {+ M# ?% y
6 o4 i: a- u! H! o*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2.5.2011 09:40: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ning 于 18.11.2011 19:32 编辑
4 o( W4 c- g( H; K; v6 `) U0 m3 v& M
ddd
) r/ Z5 Z6 C3 Q7 `/ {: x4 w5 y( R) G

点评

我靠,在个论坛里骂谁还要附上法律责任吗。。。。大叔的德国老婆太强了。  发表于 24.5.2011 00:46
顾左右而言其他..  发表于 22.5.2011 13: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4.5.2025 17:31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