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24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54号征税公告 商务部与海关达成共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9.11.2010 10:4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斌 热议了近一个月,并引发两部委纷争的“IPAD征税”问题终于有了尘埃落定的迹象。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今天明确表示,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则。
黄熠进一步解释说,世贸组织(WTO)规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涉及的是货物。个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货物。54号公告针对的是个人物品。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信息技术协定》适用于货物贸易。
恰恰在昨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明确表态支持海关履行职责,并称“这是海关总署根据相关的法规和当前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商务部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这是两部委首次在此问题上的回应趋于一致。【经济观察网】本文网址:http://www.eeo.com.cn/Politics/beijing_news/2010/11/17/186136.shtml
2#
发表于 20.11.2010 22:04:47 | 只看该作者
虽然限制了走私,但是对普通旅客也带来很多不便啊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1.11.2010 08:5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2.12.2024 08:55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