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Heizperiode,据我所知,在德国没有法律规定,一般室外温度低(Wiki说德国是15°C),房东包括2房东必须保障 Heizanlage in Betrieb。也有在租约中约定,一般为10月1日到4月30日供暖。
你说的对,德国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但是作为房客,如果室外温度很低,而室内供暖系统完全人为停止,由此造成的房东的损失是要房客负责的。比如回中国三个月,正好是最冷的时候,你把供暖系统完全关掉,而水管却没有放空,这时由于结冰造成水管破裂,这个损失就由房客负责了,有责任保险的可以让保险公司赔偿。
2。所谓佣金 (Provision),我没有明白为什么2房东要收佣金。佣金是Das Entgelt für eine vermittlerische Tätigkeit. 另外收佣金是该交税
2房东首先要有1房东的许可才可以转租(一般在Mievertrag里写有没有untervermietlung的权利),provision是一个愿大,一个愿挨,但这是一笔Einkommen,按照税法规定缴不缴税,交多少税和你Vermietlung的Umfang有关,如果常做这种Vermietlung,还要有Gewerb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