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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听新闻说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公告,今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只有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才能免于征税,否则将依法征收进口税,而在此之前的起点最高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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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不把好质量关,把歪脑筋都动在这些方面,真是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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