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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lackcrystal 于 21.4.2010 21:24 编辑
本人马上要回国了,现在所住房子月租420欧,押金560欧,水暖杂费多退少补。房东说退房时,返还押金,但是要求我在第三方处(一个我们都认识的人)留下300欧现金,待水暖杂费在6,7月结清后,如300欧元不够, 但剩余欠款不超过50欧元的话,那房东就帮我付了, 如杂费补交超过350欧元的话,房东再跟我联系。如不需补交或预付的杂费有剩余的话,那么所有款项再加上这300欧元现金,第三方会通过银行一起寄给我。
要求我在第三方处留下300欧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符合规则呢?求解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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