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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在德国的一名博士生,现在拿奖学金,无正式工资收入,老婆快生孩子了,想邀请我姑姑来德国帮助照看月子。
听别人说,一定要经济担保书,于是我就去了本城市的外管局,外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作为无正式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我是不能出资担保的,只能由我姑姑自己担保。而根据2009年12月的新政策,如果我姑姑自己担保,则不需要我方出具经济担保书。(这是一个新规定,2009年12月以前无论哪方出资,都必须由我出具经济担保书,只是注明由哪方出资就好了)
但我跟中国北京大使馆多次沟通,他们无论如何还是要我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我姑姑自己出资担保)
想问问大家今年有没有跟我情况类似的?大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在线等,急!!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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