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爬了这么多的楼,居然发现就是我以前住了大半年的小阁楼。这260的押金从我开始住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不管常 ...; a, F3 O7 } p4 F, I
A380 发表于 27.2.2010 10:25 ![]()
! n2 M; T4 I: t. a) _2 {1 g @7 G- G/ ~
$ U! P v* k! p3 @ 该Apartment的Hauptmieterin曾丢失钥匙,按她当初交给我钥匙时所说,房东Frau Tohol曾因此更换了楼内很多门锁,开支几百欧元,我仅仅是跟某人转述了一下,说明钥匙押金260,丢失可能导致更大的更换门锁开销,并当面说明,交还钥匙时,如果钥匙、房屋没有损毁,就全额退还押金,按照任何一国的经济法,我均无法律过失。
: e0 g$ X) W: u, ~. k. ^
8 Y. X. |' o7 H8 i" d9 h* x有人说我总提法律,没有底气。呵呵,总提法律才是有底气,世界上没有什么民事活动是见不得法律的。咱们中国人不会认为有了民事纠纷,总提“我有某大哥撑腰”就是有底气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