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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ris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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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张小娴ZT 听歌看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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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2:49: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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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冬天好象来得特别早,才十二月初,已经很寒冷。
这一天,方惠枣下班后骑着脚踏车回家,风大了,她就骑得特别吃力。
经过公园的时候,她刚好遇到住在楼上那位老太太,老太太一个人从公 园走出来。
方惠枣跟她点点头。

「方小姐,刚刚下班吗?」老太太和蔼地说。她一向也很严肃古怪,这些年来,方惠枣都不太敢和她说话,
但是老太太今天的兴致好象特别好,脸上还露出往常难得一见的笑容。

「你这辆脚踏车很漂亮。」老太太说。
「谢谢你。」
「可以让我试试吗?」方惠枣微微怔了一下,老太太这把年纪,还能骑脚踏车吗?

但是看到老太太兴致勃勃的样子,她也 不好意思说不。
「好的。」她走下车。老太太颤巍巍地骑上脚踏车,方惠枣连忙扶着脚踏车,
但是老太太一旦坐稳了,就矫健地蹬了两个 圈,脸上露出一副俏皮的神情。

「好厉害!」方惠枣为她鼓掌。 老太太从脚踏车上走下来说:「我年轻的时候常常骑脚踏车。」
「怪不得你的身手这样好。」
「你和阿澄很登对。」老太太说。
「其实我们很多地方都不相似。」
「爱一个跟自己相似的人不算伟大,爱一个跟自己不相似的人,才是伟大。」老太太说。

那天深夜,她和李澄在睡梦中听到一阵阵救护车的警号声,持续了好几分钟。
第二天晚上,她和李澄从外面回来,在大厦大堂碰到老先生一个人,他的样子十分憔悴。
「老太太呢?」她问。
「她昨天晚上去了。」老先生难过地说,「是哮喘,老毛病来的。救护车把她送去医院,医生抢救 了十多分钟,还是救不回来。」

夜里,方惠枣无法入睡。「她昨天还是好端端的,虽然跟平常的她不同,但是很可爱——」
「也许她自己也有预感吧。」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希望我和你两个人,哪一个先走一步?」
「不是由我和你来决定的。」
「我希望你比我早死——」
「为什么?你很讨厌我吗?」
「脾气古怪的那一个早死,会比较幸福。老太太比老先生早死是幸福的,因为老先生什么都迁就她 ,如果老先生先死,剩下她一个人,她就很可怜了。」
「说的也是,那么我一定要死得比你早。」李澄说。
「当然了,你这么古怪,如果我死了,剩下你一个人,你会很苦的。」她深深地看着他,她是舍不得他死的,但更舍不得丢下他一个人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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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2:55:42 | 只看该作者



这天黄昏,方惠枣在家里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
「阿枣,我就在楼下的茶室,你能下来一下吗?」爸爸在电话那一头说。
「我现在就来。」 她匆匆来到茶室,爸爸正在那里等她。
「爸爸,是不是有什么事?」
「我在附近经过,所以来看看你。」
「对不起,我很久没有回去看你和妈妈了。」她内疚地说。

「我们很好,不用担心。我们的移民申请已经批准了,迟些就过去加拿大,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们一 起去吗?」
「我喜欢这里。」
「我每天也有看他的漫画。」
「喔?」她有点儿惊讶。
「看他的漫画,可以知道你们的生活。」爸爸笑说。
「爸爸——」
「我很开心你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人,而且我知道他是忠的。」
「爸爸,你怎么知道他是忠的?」她笑了起来。
「看他的漫画就知道,他的心地很善良。好了,我要回去了,你妈妈等我吃饭。」
「我送你去车站。」


方惠枣陪着爸爸在公共汽车站等车,这天很寒冷,她知道爸爸是专程来看她的。车站的风很大,
她把身上那条枣红色的羊毛围巾除下来,挂在爸爸的脖子上。

「不用了。」爸爸说。
「不,这里风大。」她用围巾把爸爸的脖子卷起来,这一刻,她才发现爸爸老了,他有一半的头发已经花白,
本来就是小个子的他,现在仿佛更缩小了一点。岁月往往把人的身体变小,又把遗憾变大。
离家那么久,爸爸已经老了,她觉 得自己很不孝。

「爸爸,对不起——」她哽咽。
「活得好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爸爸拍拍她的肩膀说。
「车来了。」爸爸说。
「爸爸,小心。」 她目送爸爸上车,爸爸在车厢里跟她挥手道别。
车开走了,她呆呆站在那里。
「你站在这里干什么?」李澄忽然站在她身后,吓了她一跳。
「爸爸来看我,我刚刚送他上车。」
他看到她眼睛红红的,问她:「你没事吧?」
「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爸爸,是不是天下间的女儿都是这样的?永远把最好的留给爱情。」
「大概是吧。」
「他们要移民去加拿大跟我哥哥一起生活。」
「是吗?」
「这么多年来,你从没跟我的家人见面。」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她应该抱怨。
「你知道我害怕这种场面的。」他拉着她的手。
「你不是害怕这种场面,你是害怕承诺。」


她甩开他,一个人跑过马路。他茫然站在路上,也许她说得对,
他害怕在她父母面前保证自己会让他们的女儿幸福,这是一个沉重的担子,他是担不起的。这天黄昏,
他撇下球场上的朋友跑回来,是因为天气这么冷,他想起她,觉得自己应该回来陪她,
她的抱怨却使他觉得自己的努力是徒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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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3:00:32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很冷,餐厅里坐着几个客人,阿佑在喝葡萄酒,肚里有一点酒,身体和暖得多,
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桃雪露了,也许,她终于找到了幸福,不会再回来。

李澈推门进来,她穿着一件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酒红色呢帽。
「外面很冷。」她脱下帽子坐下来说。
「要不要喝点葡萄酒?喝了酒,身体会暖一些。」
「嗯,一点点就好了,我还要温习。」
「温习?」

「我明天就要到英国参加第二轮的专业考试,还会留在那边的医院里跟一些有经验的医生学习一段时间。今天温书温得很闷,所以出来走走。」其实她想在离开香港之前见见他。
「有信心吗?」
「嗯。我已经习惯了考试。」
「你吃了东西没有?」
「还没有。」
「你等我一下。」 阿佑弄了一客奄列出来给她。

「是蜗牛奄列么?」她问。
「是牛脑奄列,可以补脑的。」
「真的吗?那么我要多吃一点。」 她把那一客牛脑奄列吃光,吃的是他的心意。
「祝你考试成功。」他说。
「谢谢你。」她凝望着他,他的一声鼓励好象比一切更有力量。

「我要回去了。」她站起来告辞。 他送她到门外。
「再见。」她依依不舍地说。
「再见。」 他回到餐厅,发现李澈把帽子遗留在椅子上,他连忙拿起帽子追出去。
「阿澈!」
「什么事?」她在寒风中回头。 他走上来,把帽子交给她。
「谢谢你。」她戴上帽子,鼓起勇气问他,「我回来的时候,你还会在这里吗?」
「当然会在这里。如果你考试成功的话,想要什么礼物也可以。」
「真的?」
「嗯。」
「我想你陪我一晚。」
他点头。 她站在他跟前,灿烂地笑。
她第一次感觉到他是有一点点儿喜欢她的,那是因为他们将要别离的缘 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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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3:13: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krislee 于 21.12.2009 23:40 编辑





英国伦敦唐人街这家杂货店,除了卖杂货,也卖香港报纸,每天下午,在这里就可以买到香港当天的报纸,住在唐人街的香港移民,
来了数十年,说的是广东话,看的是香港的电视剧和香港的报纸杂志 ,仿佛从没离开过香港。一名从香港来的留学生,
两年来每个星期天下午也风雨不改来到店里买报纸,杂货店店主小庄会为 她储起一个星期的报纸,让她一次拿走。

伦敦的冬天,阴阴冷冷,昨夜下了一场雨,今天更显得凄清。 那个留学生又来到杂货店买报纸。 小庄把一个星期的香港报纸放在一个纸皮袋里交给她。
「象你这么年轻的留学生,很少人还会看香港报纸。你真关心香港,你是不是有亲人在香港?」
方惠枣微笑着摇头,付了报纸费离开。来伦敦两年了,她在近郊一所大学里念书,每个星期天,坐一小时的地下铁路来唐人街买香港报纸,为的是看李澄的漫画。

在车上,她急不及待看他的漫画,看到他的漫画,知道他还是好好地生活着,那么,她就放心了。她以为可以忘记他,原来根本不可以。
天涯 海角,年深日久,她还是爱着他。列车进入月台,一个中国女人走进车厢,在方惠枣对面坐下来。

「阿枣,是你么?」 方惠枣抬起头来,这才发现坐在她对面的是周雅志。
「你什么时候来英国的?」周雅志问。
「来了差不多两年。」
「李澄呢?」
「我们分手了。」周雅志看到她膝盖上放着一迭香港报纸,都是连载李澄的漫画的那三份报纸,她显然还没有忘记李 澄。

「你好么?」方惠枣问她。
「我在一家古董店里工作。」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名片给她,说:「有空来看看。」
「好的。」
「我很久没有看香港报纸了。」
「我也不是常常看。」
「习惯这里的天气吗?」
「习惯。」 周雅志要下车了,她跟方惠枣说: 「有空打电话给我。」方惠枣努力地点头,她和周雅志都明白,周雅志不会找她,她也不会找周雅志。

刚才发现对方的时候,她们很迅速地互相比较了一下,两个女人,只要曾经爱过同一个男人,一辈子也会互相比较。






方惠枣抱着报纸走路回去那座老旧的房子。

「方小姐,我弄了一个火锅,你要过来一起吃吗?」住在她隔壁的留学生沈成汉过来问她。
「不用了,谢谢你,沈先生。」沈成汉是芬兰华侨,来英国念研究院。他人很好。有时候,他会跟她说起芬兰。
她对芬兰的唯一印 象只是听李澄的爸爸提起过芬兰的洛凡尼米。「刚才你出去的时候忘记关灯。」沈成汉说。

「不,我习惯离家的时候留一盏灯。」离家的时候留一盏灯,本来是李澄的习惯。她离开了他,却留下他的习惯,仿佛从来没有离开。
后来有一天,她病了,反反覆覆的病了一个多月,沈成汉一直细心照顾她。每个星期天,他替她去唐人街那家杂货店买香港报纸回来,
在那个寒冷的国度里,他是唯一给她温暖的人。她终于起床了,每个星期天亲自去唐人街买香港报纸,但是已经不是每天都看到李澄的漫画,
他常 常脱稿,后来,就再没有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漫画了。




这一年,香港的冬天好象来得特别慢,但一旦来了,却是一夜之间来的,这天的气温竟然比昨天下降了六度。
傍晚,街上刮着寒风,报贩把报纸杂志收起来,准备提早下班,李澄拿起一份报纸,放下钱,在昏黄的街灯下看报纸。
报纸上的漫画是符仲永画的,他现在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新进漫画家,他画的 爱情漫画很受欢迎。
过去那几年,李澄很努力的画漫画,他知道,无论天涯海角,只要是可以买到香港报纸的地方,阿枣就有可能看到他的漫画。
万语千言,他都写在漫画里,如果她看到,也许她会回来他身边;然而,她 一直没有回来,也许她已经不再看香港的报纸了。
从某一天开始,他放弃用这种方法寻找她。她走了,他才知道他多么爱她。那些年轻的岁月,那些微笑和痛苦,原来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往事愈来愈远,记忆却愈来愈新。
时间并没有使人忘记爱 情。离别之后,留下来的那一个总比离开的那一个更痛苦。
他留在房子里等她,他是不会离开的,万一 有一天她回来,她仍然会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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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3:22:06 | 只看该作者



十四年了,原来她骑着脚踏车去了那个遥远的地方。
脚踏车回来了,人却没有回来。李澄抚摸着老了,也憔悴了的脚踏车,他很害怕,无论她是生是死,他都要去找她。
他把木箱上的地址抄下来,第二 天就去办签证和买机票。


「芬兰现在很寒冷呢,你是不是去洛凡尼米的圣诞老人村?」旅行社的女孩问他。
「是的。」他说。 如果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他希望收到的圣诞礼物是她还好好活着。
邮件上的地址是芬兰西南部的城市坦派勒。 抵达赫尔新基的那个晚上,李澄乘火车到坦派勒。

这是一个深寒的国度,冰雪连天,他那一身冬衣,本来就不够暖,现在更显得寒伧。
阿枣为什么会来到这么一个地方?他实在害她受太多苦,他不能原 谅自己。
火车在第二天早上到了坦派勒,虽然是早上,在这个永夜的国家里,冬天的早上也象晚上,街灯全 都亮着,他叫了一辆计程车,
把地址交给司机。车子停在近郊一栋两层高的白色房子前面,门前堆满了雪。李澄下了车,雪落在他的肩膊上。

他终于来了,来到这个流泪成冰,呵气成雪的地方,来看十四年来萦绕他心中的人。他扳下门铃,良久,一个中国男人来开门。
他看着男人,男人看着他,似乎大家都明白了一些事情 . 湖边的这个公园,地上铺满厚厚的积雪,冷冷清清。她的坟最接近湖,
坟前有个白大理石的天使,垂着头,合着手,身上披着刚刚从天上落下来的雪,在风里翻飞。碑上题着「爱妻方惠枣之墓」,立碑 的人是沈成汉。

「一天,她在家里昏倒,医生验出她患的是血管瘤,安排了她做手术,那个时候,她最牵挂的就是家里那辆脚踏车,她要我把脚踏车寄去香港给一个人,在做手术之前的一天,她的血管瘤突然爆裂,她 等不到那个手术了。」沈成汉低声说。

李澄哀哀地站在坟前,他从没想过他和她的结局会是这样。雪在他身边翻飞,他不敢流泪,怕泪会 成冰。

「湖面迟些就会结冰,冬天里,阿枣最喜欢来这里溜冰,所以我把她葬在这里。这片陆地下面很久 很久以前也是一片湖。」
「你们曾经是刻骨铭心的吧?」沈成汉问他。
李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在外面等你。」沈成汉说,他让李澄一个人留下。
李澄把天使身上的雪拨走,钢拨走了,雪又落在上面,那是永无止境的。
他永远等她,但她不能来了。





如果十四年前相约买戒指的那一天,他没有失约,也许她不用睡在这片雪地下面。
他妹妹曾经劝他 ,别让他爱的女人溺死在自己的眼泪里,他却让她溺死在雪里,在湖里。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一枚钻石戒指,十四年了,她从没看过,现在他带来了,可惜她再也看不到。

湖面上浮着大大小小的冰块,再过一些日子,湖面就要结冰。他走到湖边,把那一枚戒指投进湖里,
让它带着他的悔疚沉到湖底最深处,长伴她的白骨。

她曾说永远不想再看见他,他也答应了,今天,他违背 了诺言,他来见她,但这是他最后一次违背对她的承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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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3:32:03 | 只看该作者



沈成汉在坟场外面的车子上等李澄,李澄出来了,他抖得很厉害。

「李先生,快上车吧。」他打开车门让他上车。
李澄不停的打哆嗦,沈成汉把一张毛毯放在他怀里。
「谢谢你。」他抖颤着说。

「阿枣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也很不习惯这么寒冷的天气,她脚上常常长冻疮。」
车子在一家中国餐馆外面停下来。
「这是我们开的餐厅,进来喝碗热汤吧。」

这是一家小餐馆,绿色的墙,红色的桌子,是典型中式餐馆的装潢,平常或许带点喜洋洋的气氛,
这一刻,却变成最沉重的背景。沈成汉拿了一瓶酒给李澄,说:「喝点酒会暖一些。」
「谢谢你。」
「李先生,你要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
「这种天气,不吃点东西是捱不住的,我去厨房看看。」

李澄唯一可以原谅自己的,是阿枣嫁了一个好人。他把酒一杯一杯的倒进肚里,但是酒没能止住他的悲哀。






沈成汉从厨房里捧着一客刚刚做好的奄列出来。

「你试试看。」他说。 李澄用刀把蛋皮切开,这是蜗牛奄列,他的手在颤抖。
「我说在中国餐馆卖蜗牛奄列好象有点怪,但是阿枣喜欢这道菜,客人也赞不绝口,我没有她做得 那么好。」
「沈先生,我要去找旅馆了。」李澄把刀放下。

「你不吃吗?」
「我真的不饿。」
「附近就有一家小旅馆,我开车送你去。」
「不,我自己坐车去好了。」他戴上帽子。李澄独个儿走在昏黄的街灯下。

他踏在雪地上,雪落在他的肩膊上。

记忆里的蜗牛奄列,那些年轻的岁月,原来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


雪溶了,会变成水,水变成蒸气,然后又变成雨,后来再变成雪,可是,那些美好的日子却永不复返。
他的睫毛、他的鼻孔、他的嘴角都结了冰,
那是他的眼泪。






李澄骑着脚踏车来到阿枣以前任教的那所夜校外面,他曾在石榴树下面等她,
石榴树的树叶已经枯了,片片黄叶在地上沙沙飞舞,他仿佛还记得她那苍白微茫的笑。

他骑着脚踏车穿过大街小巷,走过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脚踏车回来了,人也回来了。
她坐在 他后面,抱着他,俏皮地问他: 「你爱我么?」
「嗯。」
「爱到什么程度?」她的头发吹到他的脸上来。
「已经到了危险的程度——」他握着她的手,凄凄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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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3:38:27 | 只看该作者



后记


一生能听多少回”我爱你”?


    这本小说距离上一本小说推出的时间刚好一年,这一年来,常常被人追问:”你的新小
说什么时候推出?”写得那么慢,是因为不想重复自己。每次写一个长篇故事,都是一场恋
爱,我希望我每一次恋爱都是刺激的,而不是老调重弹。

    常常有人问我:”你写的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会说,一半是真,一半是假,假的后来都会变成真的。我会渐渐相信自己所写的故
事。我曾经以为,两个人只要相爱,就能够为对方改变,写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才知道,
无论多么爱对方,我们也不可能为他完全改变。从前,我不会相信一个人会等另一个人十
四年。写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爱一个人的话,我也许会等他十四年,或者更久。


    我们这一辈子要等待的事情太多了。女人等男人承诺,男人等女人改变。女人总是希
望男人为她承诺,男人却常常在女人需要他的时候溜走。承诺本来就是一场角力,我想写
的,不是这一场沉痛和两败俱伤的角力,而是我们追寻承诺的过程里,在我们以为得不到
承诺的时候,我们已经得到了。阿枣走了,李澄还是等她,一个害怕承诺的男人,为了爱
情的缘故,悲伤地等着他爱的女人回来。

    不要去追寻承诺,那是我们负担不起的。如果能够听到一声”我爱你”,已经是一个美
丽的承诺。
    晚餐桌上的烛影摇曳,灯火已然阑珊,我们一生又能听到多少回”我爱你”?



           他在秋天的枫林里拾着红叶。有人告诉他,
             当叶子都拾完的时候,幸福就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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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1.12.2009 23:51:40 | 只看该作者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终于转完了这一篇我最最中意的张小娴的长篇。 冬天的圣诞老人村,我真的很想去,想去看看有没有这样一个湖,还有湖旁边一个女人的墓。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呢,呵呵。

尽管已经不知道是多少遍看了, 贴到最后重复骑车那段的时候,眼泪还是不争气的留了下来。


有人说 眼泪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悲伤不是一场幻觉。


青春岁月虚妄的日子里,我们都曾经以为,两个人只要相爱,就能够为对方改变。不是 有这样一首歌吗?我是一团泥,你也是一团泥,两团泥搓在一起,你里面有我,我里面也有 你。
这是骗人的,数学里有一个实验叫「摩尔的糖果」一位名叫摩尔的美国工程师,把一种 球状的,相同数量的红色糖果和绿色糖果一同放在一个玻璃瓶里,然后摇晃瓶子,直到两种 颜色完全混合。你以为红色和绿色的糖果会很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吗?不是的,你所看到的是 不规则的大片的红色缀着大块的绿色。 虽然放在同一个瓶子里,两种颜色的糖果依然各据一方。我从来没有改变你,你也没有 改变我。无论多么努力,我们始终各据一方。 分手那一天,我跟你说:「以后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或许你以为我因为太恨你才这样说,不,我只是无法承受爱你的痛苦。
即使再走在一起 ,我们终究还是会分开的。离开你的时候,我期望我们馀生也不要再见。别离的痛楚,一次 已经很足够。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收到我送来的东西,也许,我已经不在这个世上。

---------------------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张小娴






看到这样的序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将是一个悲剧的故事。


很多朋友跟我说过,他们看书或者电视都喜欢先看最后一页或者是最后一集,如果是悲剧的结局他们宁愿不看。他们中, 有男生,有女生。
我却是个怪例,在我所中意的书和电视里面让我能掂掂不忘却是那些悲情的故事。朋友说我,心理阴暗,我说,刻骨铭心。
都刻到骨子里了,会不痛吗?

在我的眼泪里,留下的是丽香那永远的笑容, 在我的啜泣声中,看到深田恭子穿着婚纱倒在金城武的怀抱里,还有。。。很多很多。
人往往可以在别人的纠结中夹杂着自己的情感,找个理由可以让自己肆无忌惮的释放出压抑许久的情感。

回到故事中来,女主角阿枣全心的付出却得不到她想要的安全感,男主角阿澄努力的改变自己为了这一段感情却始终没有做到。 一个渴望安定的女人碰上一个浪漫不羁的男人。。。。

当女主角在芬兰那个半年见不到阳光的国度里克隆着别人对爱情的死守,做着她认为的代表着坚贞的蜗牛奄列的时候,她没有想到他的男主角正在用自己的方式正全世界的寻找着她。  

有人总是不明了明明两个相爱的人怎么会走不到一起。。。





我想这就是这篇小小说的点睛之处,取名为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记忆里的蜗牛奄列,那些年轻 的岁月,原来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雪溶了,会变成水,水变成蒸气,然后又变成雨,后来再变成 雪,可是,那些美好的日子却永不复返。

阿澄他的睫毛、他的鼻孔、他的嘴角都结了冰,那是他的眼泪。还有永远冰封在湖底的那枚迟到了14年的戒指。。。



喜欢张小娴不是一天两天了。。。中学的时候,她和吴淡如还有李碧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 与吴淡如的调皮,李碧华的鬼魅不同,张小娴有着更多的感性。。。。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也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荷包里的单人床

我们无法忘记一个人,往往不是因为对方有多么难忘,而是因为我们有多么依恋和执着。当你执着时,连时间也要向你投降。
                         ——《欲望的鸵鸟》

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不是你的过错,而是我的失败。在你曾经爱过我的那些短暂岁月里,我或许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是那些日子已成过去,要留也留不住。我知道爱不可以乞求,如果我能够为你做一件事,便是等待。
                         ——《面包树上的女人》

读着这样的词句,简单却深入到我的心,。。。。





人大了,开始学会把很多说话都藏在心底,守住自己的心事,不会说与人听,就像一头动物,把什么有用没用的东西都衔回去自己的洞穴里,然后很机警又孤独地在那个洞穴外面守着,踱着步,徘徊着,不让任何人接近。

然而,许许多多的心事,会这样一直沈淀下去,终有一天,老了一双眼睛,也老了那一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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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2.12.2009 00:04:44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对楼主的崇敬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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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2.12.2009 00:23: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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