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之四 转自(http://fjliang.blog.hexun.com/42162875_d.html)
《法制晚报》消息《棉棉告谷歌 将在海淀法院交锋》,上告理由很有意思:
作家棉棉此次起诉谷歌在其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擅自收录了她的作品《盐酸情人》,且谷歌公司以作品扫描片段的方式展示,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
棉棉要求对方从谷歌网上删除有关她的作品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6万余元人民币。
美国时代华纳属下的小布朗出版社出的我的《candy》(《糖》),谷歌只扫描了封面,而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出的我的《盐酸情人》,却被扫描了若干片段,所以我不理解谷歌这种不同对待的行为。
在谷歌的行为中,我闻到了“骗子和混子”的味道,所以我想讲讲道理。
并表示,不接受谷歌给出的60美元和解协议。联想到近期谷歌和文著协就谷歌图书搜索的版权纠纷,文著协和部分作家大有不迫使谷歌图书搜索关闭不罢休的味道。从棉棉告谷歌的报道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谷歌只是扫描了若干片段,而不是全文,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谷歌不是在直接传播全文。而且谷歌也接受每本书60美元的协议。有趣的是另一个作家韩寒在其博文《我接受谷歌的六十美元,并欢迎谷歌扫描我的图书》中,有这么一段: 经过对比,我发现这是非常合适的一个条件,谷歌只显示我的书的目录和摘要,就支付给我60美元。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金,我觉得非常的满足。这十年来,我曾一度接近可以通过互联网赚点稿费,在2000年的时候,某中文网曾经和我签约第一本书的电子版权,在点击和下载量终于可以接近10000人民币的时候,突然间所有数据都变成0了,后来就再也没有人提起过这事。在中国,唯独起点中文网支付给我网络连载的费用,但那是针对尚未出版的新小说。
而且韩寒表示:
谷歌是第一个愿意就已出版图书支付给我钱的网站,出于对先烈的优惠,我给他们打五折,也就是30美元一本,即可获得我的授权。
同样是作家,同样是作品,观点为什么差距这么远呢?中国的作家们可能以为自己的作品被谷歌搜录的价值远不值6美元每本,而想要几千几万美金,从谷歌的做法看,与全球的其他作家相比,其不可能给与中国作家更多的倾斜,因此,我没有看到双方和解的迹象,最终结果很可能是谷歌关闭了中文图书的搜索功能,这并不会成为谷歌数字图书馆的硬伤,反而是中国作家少了一个扩大宣传,增加读者和发行的机会。
谷歌在中国遇到的问题,实际是中国的数字图书馆都会遇到的。而且由于谷歌只是提供片段,而那些数字图书馆提供全文,可能真正致命的是这些数字图书馆们。毕竟谷歌正在尊重版权的基础上,积极建立自己的商业模式,而这些公司还远没有想得这么远。这里举几个例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其中学术期刊、学位论文等都是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获得,而阅读需要付费,如《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8年8期《毛泽东思想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指导思想上的理论创新》下载需要3元,我想这3元到不了作者手里,而杂志的出版商、论文的学校,没想到自己手里的论文值这么多钱。如果哪一天,作者或这些版权出卖机构想到了,万方数据的模式将不再存在。与其类似的还有:中国知网、中国最大的综合性文献数据库 -维普资讯等。
方正爱读爱看-电子书在线阅读平台(方正文房的配套网站)、大唐TD电子书AirPaper50T、超星数字图书馆 | 每天不到1元钱 把图书馆搬回家、汉王电纸书的配套网站汉王书城、书生读吧等以阅读图书为主的网站,虽然也向作者支付费用,但这些全文阅读的网站,多长时间可以给作者的费用达到60美元?而谷歌60美元只是扫描部分还不能被作者们接受。3G被爆炒的热门应用电子阅读,也很可能因版权推高的资费影响发展,尤其是TD电子书。
中国国家图书馆的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同样需要在公益的同时,保证作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