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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割过十多名越军的耳朵[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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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4 20:39:03 | 只看该作者
我曾割过十多名越军的耳朵<br>刚听到这句话时,我还以为公安科的肖在和他身边的女孩开玩笑。那个女孩证实了他没有撒谎:“是的,他可是打过老山的英雄”。我心头一颤,终于可以听到一段真实的战争故事了。 <br>特种做战分队 <br><br>肖隶属于第15军,1983年开始参加攻打老山周围山峰的战斗。当时从军中抽调精英组成了三支特种做战分队,每队130多人,每个分队分捕俘组、火力组、掩护组、预备组等共8个小组(时间太长,他已记不太全了)。各组分担各自任务。肖是掩护组班长。一般捕俘组装备的是微声冲锋枪,火力组确定方位并呼叫炮兵,掩护组带有12.7高平两用重机枪,肖是射手。全队没有狙击手,“因为狙击步枪太长了,在山里不好带。”另外,也没有火箭筒和82无后座炮,因为他们打的主要是特种做战,重火器太重而且用处不大。 <br><br>最大的一次歼灭战 <br><br>1983年夏他们发现了一个越军的屯兵洞,在用了一个月时间进行侦察后,连长确认洞中有约20名越军,隧决定设伏。第二天清晨5点,越军出动时他们一起开火。“是我第一个开的枪,”肖回忆起这一幕时有些激动,声音发颤眼发红。“越南老兵还会唱‘东方红’”但是这显然没法救他一命,经过了20分钟的猛烈射击后,敌人都翻倒在草丛中,而后是捕俘组上去搜索,补射并割下耳朵做统计。肖姑计这一次他大约干掉了6、7个人。 <br><br>最大的一次损失 <br><br>特种兵分队最远一次深入越境内6.5KM。伏击、找储备库、抓俘虏是主要工作。越南后方山峰有一个阵地是个射击死角,炮兵打不到,火箭筒等直瞄火器威力不够也没法打准。于是便派他们分队去拔掉它。半路上碰到了个老百姓在耕地,他们也没开枪(一般是该打死的),结果很快遭了报应,130多人被3个连的越军包围在了一个半山坡上,战斗一直从早上9点打到晚上9点,走运的是这个山坡是个反斜坡,我军火炮能打的到而越军不行,真正的损失是1个人,被越军重机枪打中胸部,血肉模糊。在晚上9点时他们开始依靠炮兵掩护突围,回去后发现又少了3个,于是派人回去找,只找到了一个,他后腰中弹并从小腹穿出,肠子流了一地,在他趴着的地方身后是一条50多米长的血路,由南指向北方。而另外两个则什么也没找到,被自己人的炮弹炸没了。 <br><br>当然越军死的更多,100多具尸体,很少有完整的。 <br><br>越南军队 <br><br>越军装备差众所周知,他们一年只发一双鞋,在那种地方几天就会跑坏。所以越军大多赤脚,并因此都在脚上磨出了很厚的一层茧。他们爬山奇快,战斗力很强。曾在数日内连续攻占过我军10余座高地。越军特种兵也是劲旅,我问他是否有过我军火炮定位雷达被炸事件,结果回答“是!”。他们深入我境内近20KM完成了这次出色的袭击。 <br><br>抓俘 <br><br>经典战争片《拯救大兵瑞恩》中最可怕的一幕便是德国人和梅里西的肉搏战了,当匕首慢慢的刺进梅里西的心脏时,我想每个人都会感到一股凉意。和肖同是公安科的孟便常常要面对这种可怕的冷兵器时代的战斗,因为他是捕俘组的,但和肖不是一个做战分队。孟比肖更高更壮,他的左嘴角有一条长约10厘米的伤疤,这就是越军给他留下的记号,“一般抓俘虏都很顺利,越军一般都不太抵抗。但是那次例外,”孟回忆起来还有些气愤,“他刚开始也装着很老实,但是随后便乘我们几人不备,抽出匕首对着我的脖子横着这么扫过来,幸亏我反应快,后退了一步,但嘴被划开了。另外两个抓住了他的手,但是这个越南人仍挣扎不止并大喊大叫,最后迫不得已刺死了这个疯子。” <br><br>伤亡和战绩 <br><br>肖认为他杀死了10几个人,他最后因左腿中弹而离开了前线。“刚开始只觉的很麻,但还能跑,5分钟后就不行了,钻心的疼”。并荣立二等功一次。 <br><br>孟和战友抓了7个俘虏,在炸山洞和设伏中击毙了6、7个人(也是姑计,其实很多时侯他们也不敢去近距离的看那些被炸死的越南人)。 <br><br><br>孟所在的特种大队在18个月的战斗中有40多人阵亡,几乎每个人都受过伤。而他们消灭的越军加起来大约有300多人,这还不包括炮兵们的战绩。 <br><br>这就是今天我从两个厂保卫科干事嘴里听到的故事,也许并不如想象那么传奇,但绝对真实。他们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会因害怕而在开赴前线的火车上和战友痛哭,会在只能容下一个人的猫儿洞中惊恐的几天几夜睡不着,同时也会在看到同伴的尸体时感到无所畏惧,在上级下达做战命令时一无反顾的潜入充满危险的越南后方,去完成一个又一个普通人无法完成的任务。<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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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04 22:48: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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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17.1.2004 19: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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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1.2004 20: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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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04 22:07: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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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04 23:14: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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