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巧克力森林 于 7.8.2009 20:34 编辑
LZ仁兄,“n多经历”就构成“淫”了吗?而且您这个“淫“字的标准如果是这样的话,除了适用女性之外,也适用您的性别否?
如何才能像您一样在德国这种闹女人荒的地方“接触”到好“几个”“淫”女哪?
除却“物以类聚”的气场投缘之外(我们在这里的每一位,不都是借着伟大的“物以类聚”的规律从五湖四海走到这里相逢的吗?),主动来这里逛的露脸的人多了,您是怎么想起来也自甘堕落过来不怕“近墨者黑”地寻找“放纵”并能脱颖而出接触到传说中的“淫女”的呢?
是不是要跑到50步,才勉强能看见100步的项背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