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德国良好的高等教育及先进的科学技术,无锡市政府因产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重点引进领域是:光电子与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机精密机械;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数字传媒与创意设计;新材料;创业投资及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现代科技中介服务等。 1.入选无锡市“530”计划项目的,一次性给予不少于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 经论证、审批, 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 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
3.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担保。
4.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 经评估, 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5.企业产业化发展的第一笔银行贷款资金予以50%的贴息补助。
6.新引进的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才,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 1.自开票之日起, 以企业对高新区地方财力实际贡献份额的80%予以补助, 补助年限不低于三年。
2.毕业企业进入高新区产业化,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 给予相当于所支付土地款总额的10%补助; 购买高新区内厂房的, 按照当年度标房售价标准, 给予相当于所支付房款的10%补助; 对租用高新区厂房的, 按照当年度标房租金标准, 给予所支付一年房租金的20%补助。
3.对于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科技企业, 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在海内外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科技企业, 再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一)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工作五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 二)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领军人才。 一)目前在海外工作(或已创业)的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员; 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锡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2008年4月15日后,到无锡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