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金宝
有时行凶和惩恶的区别只是个人的理解问题。
eidi 发表于 14.4.2009 14:28
嘿嘿,说到个人理解,俺们多唠叨两句:
这世界分两部分,一个是客观世界,一个是主观世界。
客观世界是存在,这个存在不以俺们人类的主观意志为依据而存在;
主观世界是俺们的意识,这个意识根据俺们喜好而不一定是客观事实而改变;
虽然俺们的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射,但是这个反射不一定真实地反映了客观存在,反而可能是完全错误的反射。人的思维差异因此而产生。
俺们认为真实的东西,你可能认为是虚幻,反之亦然。
照你说的,人对事物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咱们的理解也可以不同。那么可不可以咱们先把各自的理解和喜好放在一边,来看看:客观世界中究竟有没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公义”存在?有没有“惩恶”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