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楼主 |
发表于 28.1.2008 22:19:39
|
只看该作者
七:是谁强奸了兔子
其实这个新闻已经不算是很新的闻了,大概是二个多月前的事情吧.有一个某国男子因为强奸了一只兔子而被捕。理由是“该兔子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
被强奸的兔子已经被送到兽医处治疗。据说身体的创伤恢复以后,还是郁郁寡欢,平素不爱和别的兔子交谈,食量也大减。
强奸兔子的男子被抓起来以后,也和兔子一样郁郁寡欢,不爱说话。但是我想要他说话也很为难他,因为比方说牢友问他:
嗨,哥们,我TMD偷车被关进来了,你呢?
我,我强奸了一只兔子。
又或者:
兄弟,我打劫一个老太婆的时候被抓了,你呢?
我,我强奸了一只兔子。
对不起兔子,一件让你一生有阴影的事件,却让我在这两个月来一想起来就觉得有点想笑。忍不住要写出来和大家分享。我想对你说一句:I AM SO SORRY。
虽然我不知道我要SORRY什么,又不是我强奸你。但是我想我是代表我们全人类来说一句对不起吧。
是的,我们中的有些人拿兔子做实验,还有些人拿兔子做毛皮衣服,更有些人还吃麻辣兔头,但是我想这都比不上强奸一只兔子,对兔子来说更加侮辱。
对兔子说完SORRY以后,我还真的很想问一下那个强奸兔子的人:
请你告诉我,真的有乐趣吗?
后来有小报登出那个男子的照片,也是一个有鼻子有眼睛的人,并没有长两个长耳朵。这未免隐隐让我们有些失望。
件事情在我们华人社会反响不错。特别一些女朋友曾经被鬼佬抢走的青中老年男士,他们集体拍手,齐声高唱说:老外就是变态的多,谁找老外谁倒霉。
但是也有部分声音微微地说过去在某时某地曾经在中国看到某人强奸牛羊马等动物。但是那些人都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那些牛羊马也被强奸后也郁郁寡欢。
于是讨论上升到我们中国什么时候也采取动物保护条理,必须奸动物和奸人同罪。支持者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幼人士,因为弱小者可以体会弱小者的感觉吧,我们都觉得动物虽然不是人,但是也有思想,不经过它们的同意就和他们发生性关系是不对的。
有些中立者表示,如果一定要发生强奸案,强奸动物总比强奸妇女要好。母羊母猪们保证了女人的安全,那么为什么不牺牲它们?人始终是比动物重要呀!
这种说法一推出,就被人否决了,一个斯文的四眼帅哥智慧地说:有没有搞错,如果有人可以强奸,谁要强奸兔子?
但是这位某国男子据说是从老婆的被窝里偷偷溜出来后窜进了隔壁邻居的兔子窝,用一条胡罗卜勾引走了熟睡中的兔子。
一位老奶奶手举报纸,用血淋淋的事实否认了四眼斯文帅哥“有人可以强奸,谁要强奸兔子”的理论。
就在大家争论不休的时候,我们中间出来了一位特别强悍的哥们,他一拍桌子说:吵什么吵!法克你们的母亲,动物吃掉它都可以,强奸它有什么不可以。老子看得上它,是给它面子。
这种强奸动物是给动物面子的想法让一些长得比较眉清目秀的牛羊马或者兔子们颤抖不已。这个世界真的是越来越不安全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