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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rotheryu 于 24.1.2008 22:26 发表
那说明上帝造他就只给他少一根,没想让他多长根。
而且他们也能生出不同肤色的孩子来,让他们的孩子们再近亲结婚。
这个故事 太没有科学 性了。
上帝只造了亚当和夏娃, 那时候的人都是近亲结婚, 但是当有足够的人时, 上帝就在旧约里规定了三代以内不能结婚,他是造我们的人, 所以我们现在的法律里规定的这个条款, 应该也出于圣经的, 因为它远远的早于了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 包括摩西律法也是出于神, 以至于现今的犹太人也还是遵循这个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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