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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秦始皇和汉武帝仇恨商人?
长乐居士
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有着重农轻商,或称之谓重本抑末的传统。也就是以农业为立国之本,商业不过是末流,需要加以抑制。在农业生产水平低下,不得不经常担心是否能填饱肚子的条件下,有这样的观念并不奇怪,何况人们常有“无商不奸”之类的看法,也确有商人在积累的金钱后大量兼并土地,以致于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例。
虽然抑制商人及商业可能会严重的影响社会的发展,对于具有这种观念的人,还得予以理解。但是,纵观两千年的重本抑末,对商业及商的抑制史,就会发现有两位君主做的很过份,似乎对于商人有刻骨仇恨,进行严厉的打击,这就是秦始皇和汉武帝。
204BC,秦始皇征发商人去征服现广东广西一带,这似乎没什么特殊之处,问题在于征发时是把商人和“逋亡人”这样一些不法之人同等对待的。(其中还有赘婿,对此以后再谈。)这就为商人的社会地位定了位。这是不奇怪的,在秦始皇极为欣赏的《韩非子》中就把商人当作“五蠹”之一,是应除掉的。这次南征是件大事,商人被迫害才在史书上有记载,至于没有记载的迫害也不会少。
汉武帝则曾搞过“算缗”,即征收商人的财产税,若正常征收也还说的过去,但还有“告缗”,即举报商人自报财产不实者。凡告者可得其财产一半,这样,激发了所有想不劳而得到财富的人的神经,结果使中等以上的商人大都破产,极大破坏了正常的经济。
这是很奇怪的事。发达的商业可以带来大量财富,这两位又都是善于大把花钱的主,为什么不利用商业获得金钱,反而这样仇恨商人?
可能的解释似乎是:就是没征商税。商业促进了经济,富了商人,方便了人群,但是,不征税则富不了君王。为什么不征?不是不想征,而是征不了或不会征。
秦、汉时征田租、户赋,成年人要服力役(徭役、兵役),而商人所得高额利润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几乎毫无贡献。
那时人口稀少,有着大片无人居住的旷野,牛马之类牲畜驮着货物长途贩运,并不需要按特定的道路走。再加上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在交通要道上设卡收税,可能很长时间见不到一个过路商人。那时君王宫室后边或附近设有买卖货物的“市”,可以收税,但是商人为什么非要把货物运送到宫室附近去卖?
虽然,早就有“关市之征”的说法,《管子》《晏子春秋》中也有市赋市租的说法,但是否切实有效地实施,实在可疑。
不过,当中原处于分裂状态,各国边界军事重地常驻有人马,顺便收一下过境商税,是正常的。在春秋战国、三国、东晋、南北朝都有与此相关的记载。但敌对之国间的高贸必受很大限制,所以此类税收对国家财政收不可能有大贡献。到了大一统皇朝,军事关隘都在偏远地区,再没有顺便收税之利了。
秦、汉、唐前期都没有征收商业关税记载。唐武则天时,有位官员建议在京城附近设十七个关,用以征进京的货物税,结果“百姓惊骇,物价飞涨。”只好撤消。直到宋朝才有建立了征收商业税的体制,商业税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才占到一定的比例。
秦始皇灭六国,除了巨额军费,还以大量金钱珍宝贿赂东方诸国宠臣们;汉武帝为了扩张帝国领土,几乎动员了全国财力。他们似乎需要无限的金钱,当然要在聚敛了大量财富的商人那里打主意,又没有有效的方法收税,于是就采用了不惜破坏国家经济的野蛮手段来攫取其财富。
不是秦皇汉武本来对商人有什么仇恨,而是垂涎于其金钱,因金钱而产生仇恨,殃及自然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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