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860|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胡茵梦评李敖:惯于意淫 示爱腼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7.10.2007 20:5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人物简介

     
      年青的李敖


李敖:(1935—)台湾当代学者。祖籍:吉林省扶余县,生于哈尔滨,后迁居北京、上海等地。1949年举家赴台,定居台中。1954年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未满一年自动退学,旋再考入历史系。1957年在《自由中国》发表《从读<胡适文存>说起》,引起胡适注意,后任蒙元史专家姚从吾助手,并考入台大历史研究所。1961年11月于《文星》杂志发表《老年人和棒子》,揭开六十年代台湾“中西文化论战”的序幕。此后出任《文星》总主笔。陆续发表《播种者胡适》、《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中国思想趋向的一个答案》等文,激烈抨击与否定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剪掉传统的脐带”,鼓吹胡适“全盘西化”口号。遭到国民党策动的文化围剿,以致对薄公堂。无论是他的敌人还是朋友,都不得不承认他是当代文坛上的奇人!他一生不仅著作等身,亦是一位多情才子。李敖的情感经历与他笔下那颇含激情的文章一样,无不充满传奇的色彩。
“是顽童、是战士、是善霸、是文化基督山、是社会罗宾汉、是侠骨柔情的大作家兼大坐牢家;另一方面,他是坦白的思想家、挖黑的历史家,同时是黑白分明的文章大家。”这是外界对李敖的总体评价。


   

     风华绝代时期的胡茵梦                        50岁的胡茵梦


胡茵梦: (1953年—)祖籍东北沈阳,生于台中市。祖上本姓瓜尔佳,是满洲正红旗的贵族。20岁做演员时便“风华绝代”。27岁,她与才子李敖结婚,是李敖“千分之一千”的爱人,才子佳人的神话却只延续了三个月,甚至对簿公堂。35岁,断然离开影视圈, 专事有关心灵探究的翻译和写作。现在,她是作家、译者和身心灵愈疗课程讲师。


在李、胡婚变中,究竟性格的成分占了多少,政治的成分占了多少,局外人已很难说得清楚,但至少在胡因梦的理想生活中,像李敖这样危机四伏的生活是难以适应的。一个是梦里求真,又操练情感;一个是浑身是戏,亦幻亦真。本想着天地绝配,天长地久,谁料想,阴错阳差,缘尽梦醒。李、胡的证婚人孟祥柯(孟绝子)也无奈地说:“在李敖的天地中,胡因梦找不到真善美。李敖的天地中不是没有真善美,但那是董狐、司马迁、文天祥那一类血泪染成的真善美,是‘慷慨过闹市,从容做楚囚’式的真善美,是悲壮而深沉的真善美,而不是胡因梦心目中的真善美。”“大女人主义”的胡因梦也许忘记了“大男人主义”的李敖的爱情箴言:“我相信,爱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它应该只占一个比例而已,它不是全部,也不该日日夜夜时时刻刻扯到它。”

          

                            曾经的才子佳人

[ 本帖最后由 Candy08 于 7.10.2007 22:02 编辑 ]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
 楼主| 发表于 7.10.2007 20:57:41 | 只看该作者
胡茵梦评李敖:惯于意淫 示爱腼腆

《时报周刊》的发行人简志信(简瑞甫)是李敖的朋友,他坚邀李敖写一篇白描胡因梦的短文,于是李敖用20分钟的时间,写下了《画梦——我画胡因梦》:
    如果有一个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优游又优秀、又伤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别人,是胡——因——梦。
    通常明星只有一种造型、一种扮相,但胡因梦从银幕画皮下来,以多种面目,教我们欣赏她的深度和广角。她是才女、是贵妇、是不搭帐篷的吉卜赛、是山水画家、是时代歌手、是艺术的鉴赏人、是人生意义的勇敢追求者。她的舞步足绝一时,跳起迪斯科来,浑然忘我,旁若无人,一派巴加尼尼式的“女巫之舞”,她神秘。
    胡因梦出身辅仁大学德文系,又浪迹纽约格林尼治区,配上满洲皇族的血统和汉玉,使她融合了传统与新潮、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她是新艺综合体,她风华绝代。
    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标准看胡因梦,胡因梦不纯粹是明星。明星都在演戏,但胡因梦不会演戏——她本身就是戏。
    你不必了解她,一如你不必了解一颗远在天边的明星;你只要欣赏她,欣赏她,她就从天边滑落,近在你眼前。

胡因梦与李敖相恋后,很快便过起试婚的生活。几十年后,胡因梦这位对心理学早有兴趣的才女,在她的自传《死亡与童女之舞》中,从一个局中人的角度对李敖的性爱心理有过独到的分析,她的感觉之细微,出语之大胆,可是以往李敖的任何一个情人都没有过的:

在感性的层面,李敖抱持的是传统未解放男性的价值观,似乎只有“性”这一件事,是优于其他各种感受的。然而他的“性”,也带有自囚的成分,即使在最亲密的时刻,他仍然无法充分融入你的内心。多年的牢狱生活,他已经太习惯于意淫,但意念是物化的,因此在最基本的人之大欲上,他是物化的,精神层面的展现几乎完全被压抑了。换言之,你感觉不到他内心深处的爱;似乎展现忘我的爱,对他而言是一件羞耻的事。如同许多在情感上未开发的男性一样,性带给他的快感仅限于征服。那是一种单向的需求,他需要女人完全臣服于他,只要他的掌控欲和征服欲能得到满足,他对于那个关系的评价就很高,这一点你可以从他的回忆录中一览无遗。
每当我期望和李敖达到合一的境地时,却总是发现他仰望天花板上的那一片象征“花花公子”的镜子,很认真地欣赏着自己的“骑术”,当时我心中的失落,是可想而知的。白天他写作,我喜欢坐在他的大腿上和他撒娇,逗他开心;晚上入睡时,我喜欢搂着他,和他相拥而眠。这样的示爱举动不是单方面的事,它需要流畅的回应和共鸣,但李敖在示爱上保留而腼腆。你别看他在回忆录中把自己写成了情圣,甚至开放到展示性器官的程度,其实所有“夸大”的背后,都潜存着一个相反的东西。研究“唐璜”情结的精神医学报告指出,像唐璜这类型的情圣,其实是最封闭的、对自己没有信心的,他们在表面上玩世不恭、游戏人间而又魅力十足,他们以阿谀或宠爱来表示对女人的慷慨,以赢得女人的献身和崇拜,然而在内心深处,他们是不敢付出情感的。对这样的心态诠释得最好的,我认为就是李敖自己在牢中所写的一首打油诗《只爱一点点》: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
我的爱情浅。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天长,
我的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眉来又眼去,
我只偷看你一眼。

在这首诗的后面,李敖又说了一些他对爱情的观点,替“唐璜情结”做了进一步的诠释。他说:“我用类似‘登徒子’(philanderer)的玩世态度,洒脱地处理了爱情的乱丝。我相信,爱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它应该只占一个比例而已,它不是全部,也不该日日夜夜时时刻刻扯到它。一旦扯到,除了快乐,没有别的,也不该有别的。只在快乐上有远近深浅,绝不在痛苦上有死去活来,这才是最该有的‘智者之爱’. “
上述的观点确实是李敖的精神指导原则。然而,这个指导原则完全建筑在“二元对立”之上——只能有快乐,不能有痛苦;只能有秩序,不能有混乱;可以潇洒地玩世,不能有人性的挣扎。一向自视为“超人”的李敖,在人生观上其实并不超越,他和众人是一样的。他以“智者之爱”作为期许,然而从古至今能全观的智者都觉察到,“二元对立”就是人性中的颠倒和各种病态的根源,对立性愈大,病情愈重。

这些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李敖。一位是美国性解放浪潮中熏陶出来的“新女性”,一位是中西杂揉的爱情唯美主义者,两人的性爱生活之和谐与冲突程度,不难想象。

在胡因梦的一本自传中,她回忆,当李敖觉得一切都在掌握中,情势很安全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宠女人的男人之一。他们同居的时候,每天早上她一睁开眼,床头一定齐整地摆着一份报纸、一杯热茶和一杯热牛奶。那时李敖早已起床,在书房里开始一天的写作。他的生活方式像一部精机器,在例行公事中规律地运作着,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听音乐、不看电影、不打麻将,可以说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只有工作。他的才华和精神状态,令胡因梦时常在崇拜和怜悯的两极中摆荡。她想带给他快乐,不时地放些爱听的音乐,跳她自己发明的女巫舞。那种时刻胡因梦确信他是快乐的、不设防的,他脸上自然流露的老实和羡慕,透露了这些信息。结婚以后,李敖就变了个样,有一次,李敖坐在马桶上要胡因梦他泡一杯茶,嘴里得意洋洋地说:“你现在约已经签了,我看你还能往哪儿跑,快去给我泡茶喝!”

对这段婚姻,胡因梦感慨说,“我发现偶像只适合远观,一旦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所有琐碎的真相都会曝光。当我知道他为了金钱背叛生死至交时,我突然发现,其实对他来说,金钱永远是第一位的,为此,多年的友谊和诚实的人格都无足轻重。李敖高大的形象在我心目中彻底粉碎了。”回过头再来看李敖,胡因梦认为,“在台湾的民主化进程里,李敖发挥了他的作用,带来了很多的启蒙和进步。但是,在爱的能力和个人品质上,李敖的贡献并不大,他的封闭、专横和平常人没有任何区别。”
……
……
在胡因梦50岁生日的时候,李敖送来50朵玫瑰,暗示她“你再美,也已经50岁了”。“后来知道他出了一本书,书名含‘玫瑰’二字,我就明白了。”胡因梦事后说。现在,胡因梦谈起李敖说的是:他是真正影响我成长、促使我产生转化的3个男人中,最令我“感恩”的一个。只是在外人看来,他们之间的火药味似乎从未消停过。


注:
文章内容全部为转贴. 组织结构稍加编辑.

[ 本帖最后由 Candy08 于 7.10.2007 22:06 编辑 ]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7.10.2007 21:13:14 | 只看该作者
李敖先生的书不是很喜欢看。不过很欣赏他的为人。是他告诉世人,文人可以是另外一种样子的。

PS:Candy 妹妹的签名,很喜欢,也很赞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7.10.2007 23: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2.11.2024 03:04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