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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男人走进路易斯安那州某个便利店,拿出20元纸币要求破开,当职员打开收款机时,他亮出自己的手枪并要求职员把收款机里所有的现金给他。职员很快照做了,他拿了钱迅速消失,但把自己的20元钞票留在了柜台上。他一共拿走了15元。事实上这引起了一场法律上的争论:如果一个人拿枪威胁着要给你钱,这算不算犯罪?
2.做为加利福尼亚长滩市的准打劫者,当他把点38左轮对准受害人开枪时,枪卡壳了。这时他做了非常有建设性的举动,把眼睛对准枪口仔细瞄了一眼,同时扣动了扳机,但这次枪没有卡壳。
3.由于在一个非法酒吧停车喝酒,津巴布韦的一个司机发现自己巴士上的20名精神病患者全部逃跑了,而他应该把他们送到精神病院。他害怕受批评,这个司机把车开到了附近的一个公共汽车站,允诺免费搭乘每个乘客。他把这些乘客送到了精神病院,并且告诉医院工作人员这些“病人”非常容易激动而且胡言乱语充满幻觉。这个诡计直到三天后才被识破。
4.一个瑞士酒店的厨师被一台切肉机夺去了一根手指,他愤然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怀疑是他操作过失于是派了一个代表来检查机器。这个代表自己尝试操作了切肉机,他也失去了一根手指,于是,这个厨子的赔偿要求得到了批准。
5.一个阿肯色小伙子似乎想喝啤酒想得要命,于是他朝一个卖酒商店的橱窗扔了一个空心砖,打算砸破玻璃,抢几瓶酒逃之夭夭,他没有注意到橱窗是树脂玻璃做的,空心砖反弹回来,把他砸得失去了知觉。
6.密歇根州一个男子凌晨5点持枪走进快餐店打劫。职员拒绝说如果没有点餐他没法打开收款机。于是这个男子点了份炸洋葱圈,但职员说早餐时间不提供这玩意儿。该男子深感挫折,怅然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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