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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的生活观#11: 清教徒的问题
经文:帖前5:21-但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
题目: 清教徒的生活观#11: 清教徒的问题
今天是本月第三个星期日下午,靠着主的帮助,我们继续对清教徒的学习。我们用来指导我们的书是在1986年出版的,作者是利兰·莱肯,书名叫作《入世圣徒:还清教徒一个原本真面目》。如果你们对清教徒感兴趣,但对他们长长话多的书感到害怕,那么请读这本书吧。 本书作者在简化清教徒神学和行为方面干得十分出色,他没有把他们变得沉闷!值得高度推荐!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说的一切事情,如果不是带着崇敬的心,也几乎都是正面的。但清教徒不是完美的,这本书承认这一点,它的第11章题目就是《从负面例子学习功课:清教徒的一些问题》。
话太多!
莱肯认为清教徒的第一个问题,也是最明显的,我想他们最狂热的支持者也不会否认的,就是清教徒话太多!
莱肯说道,
“冗长,这说话太多,啰嗦的罪,是清教徒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很多清教徒缺乏那种让他们晓得什么时候应该住口的自我批评。他们肯定是没有认识到一些话留着不说,只是提示一下的威力。”
如果你读了很多清教徒的书,你就知道他所说的是对的。当然不是所有人问题都同样严重。马太亨利和华森是相当简要的,但有一些人,我想看他们的书,他们却让我筋疲力尽!这些人当中,有的人害怕句号甚于害怕魔鬼! 对许多清教徒来说,结论不管多么明显,都要加以论证一番。他们尝试做到穷尽,结果却是让人筋疲力尽。
莱肯列举了一些他们说话太多的例子。科顿·马瑟被按立接受圣职的时候,他祷告了一小时十五分钟,接着是讲道一小时四十五分钟!
但那根本算不得什么,请听听这个:在1625年,英国下议院的议员们经历一次九个小时的聚会,其中有七个钟头是讲道!
他们的布道系列没有止境。伯吉斯(Anthony Burgess) 讲了145篇关于约翰福音第17章的讲道。另外一个人用了四个月讲约瑟的彩衣。卡莱尔(Joseph Caryl) 用了几十年的功夫在讲坛上讲解约伯记,关于他的布道,司布真打趣说,
“卡莱尔要完成这浩大的工作,他一定是继承了约伯的忍耐。”
我们看的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英国文学教授,是一位优秀的作家,有资格评判文风。他说道,
“清教徒用词泛滥,这在他们的文风和写作上流露得很明显。写这本书时我要选择引用他们的话,不得不反复删减他们说话里多余的部分。我很快得出结论,清教徒文风的特征,就是为了表达一个思想,至少要使用比必需多一倍的词。随便挑一段这样多余的话来看看(薛伯斯的话):
‘神把我们放在这个世界上去做他的工作。这世界是神的工作之处;他有很多的工作让我们去做:我们在这世界上的分就是工作,在某种呼召中……为神做工。’”
如果我数得没错,薛伯斯用了62个字去说他本可以用6个字说的话:神要我们工作!
说话说得长长的传道人以为是把更多的话加在他们的讲道里面;实际上他们是削弱了他们的说话!除了令他们的会众疲倦,他们还鼓励了人听道时心不在焉。为什么?如果传道人要一次又一次讲同样的事情,那么就没有必要一开始的时候就认真听!
在这里我不得不讲几个小故事,这些故事都不是杜撰出来的。有一天我从学校开车回家,正在听关于教牧神学的一篇演讲(顺便说一句,那篇演讲很棒)。但是那位讲员有一点太清教徒了,不大合适我。他在对他的学生讲怎样在讲道的时候引用书本。他所警告的一件事情就是不要把同样的事情,比如“加尔文这样说”,“欧文如此写道”,“引用爱德华滋的话”等等说了一次又一次,他用这句话来取代,
“从前一位可靠的解经家启发了我,使我明白这段话是这个意思。”
他认为这是一种好的选择,去替代“马丁路德这样说”!
十到十二年前,我去了这个人的教会,他的一位同工牧师用了一个钟头时间实实在在传讲第三条诫命。问题是,讲道的前四十分钟是讲他不打算讲什么!
清教徒以背诵圣经经文出名,我希望他们可以花一些时间背诵箴言10:19,
“多言多语难免有过。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还有一件事:一些人给清教徒辩护,很容易说我们不能听两个钟头的道,这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受了电视的影响。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们并不是唯一抱怨他们的话太多的人。拜里(Robert Baillie) 是一位苏格兰长老会牧师,他参加了韦斯敏斯德会议,对清教徒的说话啰嗦几乎要疯了,
“他们滔滔不绝说得很多,讲得很有学问,但他们说话太长,在这个时刻是很糟糕的……我们受不了这种人令人不快,无法改正的多言,他们的举动让我们烦恼,疲倦。”
这种多言有什么原因?我并不认识这是骄傲的缘故。我真诚地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想把事情讲得正确。但是他们忘记了收益递减律的存在。四十分钟可以解释得很清楚的事情,如果用三个钟头去解释,常常就会变成一塌糊涂。
清教徒话说得太多,这是问题第一号。
太多规矩
清教徒的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类似:规矩太多。
新约生活其中一样让人惊奇的事情就是其中讲的律法是多么的少。当然有一些律法,但我们生活的大部分是受原则的指导,我的朋友称之为“圣化的常识”。
让我举一个例子:主命令女基督徒穿着要有节制,但是他没有列出一长串的规矩清单,比如裙子不能比这短,领口不能低于那,鞋跟不能比那高,口红不能比那红,不能戴晃来晃去的耳环,钻石不能大于半个克拉,等等等等。大多数敬虔的妇女知道吸引和性感之间的分别。那些不明白的,通常只需要一位年长妇人用几分钟时间纠正她们就可以了。
清教徒对原则还不满足。他们要规矩,界定得很清楚的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清单。但是因为圣经没有提供很多这样的规矩,所以他们不得不推论出一大堆这样的规矩!
莱肯说道,
“清教徒在生活方式上是非常严格的,他们也喜欢把事情定义得非常清楚。这些美德推行到了极端,就产生出一种律法主义的生活方式,有太多的规矩,令人窒息。
清教徒在最糟糕的时候,是用热心行出这种罪。”
让我举几个规矩变得过分的例子。第一个例子是思科德(Henry Scudder)写的一本书,书名就是《基督徒之日常行事为人》。我看过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很好的地方,但是他过火得太厉害了。下面是目录的一些条目,
“清醒时如何与神相处……对服装的合适思考,对此的规则……关于身体修整和娱乐……关于吃喝的规矩……与神相处结束一天的指引……关于睡眠的规则。”
我不是要批评该君的动机,神对睡觉真的有规矩吗?
巴克斯特是更厉害,他列了一套规矩,是关于……作梦的。
但对我来说最有意思的是科顿·马瑟说的这段话:
“我像解剖一样具体思想我身体每一部分,思想我怎样可以使用它们来服事我荣耀的主。这些思想一定要伴随着归圣奉献……求主在这些应用上接纳我的身体……”
莱肯给这补充说,
“马瑟想到他的身体和狗多么相象,这让他震惊,他决心克服这兽性,给我思想制定了一些崇高,圣洁的想法,每次上厕所时可以使用!”
至少这位清教徒制定了一些规矩去规范怎样上厕所!他可能比其他人要极端,但不会过分得太多。很多清教徒有许多圣经里没有的规矩,是从圣经推论,引申得到的。
这对你自己和他人都不会是健康的,这些规矩让你生活在不断的恐惧中,害怕会做错什么。当你把这些应用用在其他人身上,你就成了一个法利赛人,
“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
在安息日的问题上,清教徒制定了很多规矩,臭名昭著。他们在理论上可以明白主日的自由和犹太人安息日的奴役之间的分别,但从他们的举动,你是看不出这点的!
“在新英格兰,两位年轻的恋人因为在主日一起坐在一棵苹果树下而受审……一位士兵因为在安息日修鞋而被课以罚款……纳撒尼尔•马瑟(Nathaniel Mather)为着人在主日削棍子而心痛……约翰班杨认为在安息日摇铃铛是魔鬼的作为。”
我相信清教徒的动机是好的,他们要一切的生活都在基督的主权之下,为了他的荣耀。但是你是不能通过剥夺基督已经使我们得到的自由来做到这点的。
太多的规矩,这是清教徒第二个缺点。
太多黑白思维
清教运动有时候把好的等同完美,如果一件事情不是完美的,那么它就是邪恶的。莱肯说,
“清教徒集团最不幸的结果就是很多清教徒过分反应,拒绝在信仰上无关要紧的事情。因为管风琴是和天主教教义和做法联系在一起的,清教徒有时候会把它们从教堂里拉出去,有时把它们打得粉碎……”
“清教徒完全拒绝曾被人滥用的事物,在我们今天给他们带来沉重的代价……他们关闭了剧院,他们对小说,消遣性阅读持敌对态度,他们拒绝庆祝圣诞节,反对使用结婚戒指……”
“清教徒发展出一种要么全面接受,要么拒绝一切的看法。这可能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却是一种错误,应当加以承认。它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看问题,如果达不到清教徒教义的标准,那么它必然是完全错误的。”
因为公祷书里面有一些半天主教的东西,一位清教徒就说它是
“从天主教粪堆里挑出来,充满了恶事。”
如果你去看公祷书,你会发现它的80-90%是直接出自圣经,对其中一些东西我们可以挑毛病,但整体而言这是一本好书。但因为它达不到清教徒的标准,他们就定了它的罪!
因为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完美的,所以我们应当更多一点爱心。他们对付安立甘派和其他人的精神,正正后来被其他人用来对付他们,不是把他们按原本面目 - 就是在某些地方犯错的敬虔之人 -加以看待,他们现在被人描述是苛刻,思想狭隘,自义的伪君子。
这种精神仍存留在一些崇拜清教徒的人身上。我听一些人谈论教会唱诗班,仿佛它们是外邦人的祭坛!一个人对我说了他度假时造访过的一家很糟糕的教会,它出了什么问题?牧师穿了一件反领的衣服!一位教会历史教授对我说,他是不会唱赞美诗的,他只唱诗篇!我看过一本书,作者说如果你在主的晚餐中用很多个杯,你就要下地狱!
对这一切的争论我不能一一涉足,但肯定这些事情不是邪恶的,难道不是吗? 它们并不是故意去冒犯神的威名!
在黑白的问题上需要黑白思维。但在其他事情上,我们要记住,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没有包容
今天我要提的最后一个毛病就是清教徒不包容的倾向。这个词在今天是遭人大大滥用。当人们说我们应当包容,他们实际是说我们应当赞同。比如,如果我不鼓励同性恋,我就是不包容。任由他们还不够,像爱邻舍一样爱他们也不行,我一定要认同他们,否则我就是一个顽固分子,一个充满仇恨的人。
然而包容并不是这个意思。它的意思是,尽管我不认同你所做的,我也不因此逼迫你。
按这个定义,清教徒是不包容的。尽管他们自己是受到骚扰,在王权统治下甚至受到更糟的待遇,但是他们在克伦威尔领导下掌权时,特别是在马萨诸塞州,他们对待他们的对头,并不比他们自己受到的对待要好。
《乔治·福克斯日记》(该君是贵格会创办人)是使人心碎的记录,他和他的会众尽管不是没有可责备之处,却在英国受到可怕的虐待。
美洲的情况更糟。我所羡慕的老英雄俄巴底亚·赫姆斯(Obadiah Holmes),因着用全身施浸给人施洗而被公开鞭挞。
这种不包容的原因当然是出自政教合一。如果异端是一种罪,那么它也是一种罪行。你用把人逐出教会惩罚异端;你用罚款,鞭打,驱逐,囚禁或处死来惩罚罪行。
如果你接受神圣国家这个前提,那么这样做是完全有道理的。但因为没有一个国家是神圣的,甚至连清教徒的新英格兰也非如此,那么市民就应当享有良心的自由。我们可以因着他们杀人或偷窃惩罚他们,但不能因为他们在祭坛前下跪,或者传讲阿民念主义而对他们施加刑罚。
结束
这些就是清教运动的一些问题。我们学习他们的时候要记得,他们也有泥的脚。羡慕他们吗?是的,当然我们应该这样做。但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就是基督。
Michael Phillips 牧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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