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是口头的说法,标准的说法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k7 n# s2 a4 Q2 K可以这样认为,传统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种国家职业资格,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又是另一种职称。它们是相辅相成,互相对应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没有区别。
5 [% B! O, [; k3 I9 _2 G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其应该享受的政治、经济待遇国家也有规定。根据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等精神,国家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为:
& z% X! s+ ]3 P一级(高级技师)相当于高级高级工程师, X. _8 w9 K' K% v
二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
1 p" x5 o' ?; Y2 R$ \3 v k1 M: ]三级(高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
, e( R+ t: T- @四级(中级)相当于技术员8 O3 r- [+ U! o9 ^
五级(初级)相当于助理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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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按照劳动部人事部的职改试点,一些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视同意获得相对应的职称资格。如试点的国家职业资格均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相应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应与职称晋升条件相一致)。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持职称主管部门比照认定的职称资格证书,对照相关专业或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条件与要求,申报评审同专业或系列高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