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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onan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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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老公的家庭团聚签证被拒,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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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楼主| 发表于 7.8.2007 09:23: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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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姐姐。

其实我很早就做好决定了,这次申诉不成功就回国。我老板虽然很遗憾(当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厉害,而是遗憾我做了一半的课题)但是因为她也是女人,所以还是理解和支持我的决定的。不然,合同在身,我想走也没有那么容易。

刚刚开始被拒的时候我是生气的。后来也就想明白了,确实是部分太过于聪明的中国人造成了签证的严格,而我出国前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结婚,那么后果只能我自己来面对。

材料我已经上交了,一份交到慕尼黑的外管局,一份交到上海的领事馆。我已经准备了所有我能想到的材料,诚意是够了,结果我也不强求。

我的材料包括:我和老公的陈述,他的收入证明,学位证明,在中国的居留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他老板出具的证明,我老板的证明,我同事的证明,我父母的证明,我们的一个朋友的证明,我在慕尼黑的房屋合同,我下一年的奖学金证明,我和研究所下一年的合同。我回国2次的证明。我们的EMAIL来往记录,我们互相邮寄礼物的证明,我们的MSN聊天记录证明,我们的结婚照以及其他一些照片。很遗憾我和老公没有联名的户头,和联名购买的房子,因为我在出国前一直是学生,从来没有赚过钱,我们也没有买房子。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当然我希望没有人遇到和我相同的情况。

祝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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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7.8.2007 09:38: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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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7.8.2007 10:01: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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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7.8.2007 11:28:37 | 只看该作者
老公就不能自己出来啊?有这么好的老婆,他应该自己跳过来就对了,省得你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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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7.8.2007 11:37:29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看仔细点!不是自己没跳过来吗。不然楼主操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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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楼主| 发表于 7.8.2007 12:54:50 | 只看该作者
是啊,我老公是想自己跳的,结果没有跳出来。当初,我父母反对我们交往,他就决定不和我结婚,自己花钱出来读语言学校,来证明他对我是伟大的纯洁的爱情,不是图我其他东西。几经周折,终于向父母证明我们的爱情,现在又要向外管局证明我们的爱情,真是累死我了。

有想过通过靠APS然后申请出国念书。可怜我老公毕业几年了,又转了行,英语和专业估计都忘的差不多了。他曾经一段时间白天上班晚上学德语,实在太辛苦,我不忍心。

我老公摈弃世俗娶了个女博士,我也是和父母几乎翻脸才嫁给了他。平心而论,我们遇到的签证的困难也有很复杂的背景,而这个背景估计和德国人是解释不清楚的。

感谢大家的鼓励和支持。负责处理我这个CASE的外管局工作人员休假了,20号回来,不管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都会告诉大家。再次感谢大家这么长时间的关注和鼓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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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9.8.2007 16:07:0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怀疑不奇怪的,如果你前面没有两次语言拒签他们怀疑才奇怪。
打给比方好了,假如有个人没票上公车,检票的发现了,开始说没票,突然发现旁边有个人有partener,就说我和这个人是认识的,人家信不?
如果一开始就拿出partener肯定没事,这个时候再说认识,哪怕真的认识人家也会怀疑的,当然怀疑并不是定论,但是人家可以基于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给签证。
原帖由 luonan1123 于 1.8.2007 20:50 发表
我没有赌气,我理解德国的法律,外管局没有违法,我没有打算打官司。

我生气,是因为外管局给出的拒签的理由是怀疑我老公用结婚作为手段不正当的达到在德拘留的权利。你可以不批准我的签证申请,但是你不能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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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楼主| 发表于 9.8.2007 21:19:49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同学的意思我理解。其实我在这次申请家庭团聚签证之前就想到过他们会怀疑。所以我之前就去外管局咨询过,那个接待我的人自称是那里的BOSS,听我说了情况以后告诉我之前的拒签经历不会影响之后的签证申请,因为我们已经变更的签证的目的。我相信了他的话。

在上海递交材料的时候,我和老公也考虑到他们会怀疑,所以递交了一些证明,可是上海那里不肯收。我后来向慕尼黑外管局联系,听他们的口气签证被拒了,那时候上海领事馆还没有把拒信发出。我又去了外管局想出示准备好的说明材料,可是接待我的官员看都不肯看一眼。

等我真正得知被拒之后再次去了外管局,说明他们BOSS和我说的话。接待我的就是拒签我老公的那个人,她回答:BOSS说的也有不对的时候,你老公的CASE我说了算。

我还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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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9.8.2007 22:0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7 hasecui 的帖子

非国民待遇。。在中国的老外也享受。。呵呵。。。

本质上是经济原因。。不是户口制度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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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10.8.2007 19:57:11 | 只看该作者
2次拒签是硬伤,如果lz不想放弃这里的事业也不在乎那点钱的话,还是请个律师打官司,个人感觉还是有戏的,律师应该比较了解怎么办
不过提醒一下要找靠谱的,我同学另外的case就被一个德国律师给忽悠了

原帖由 luonan1123 于 9.8.2007 22:19 发表
楼上的同学的意思我理解。其实我在这次申请家庭团聚签证之前就想到过他们会怀疑。所以我之前就去外管局咨询过,那个接待我的人自称是那里的BOSS,听我说了情况以后告诉我之前的拒签经历不会影响之后的签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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