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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san-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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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非要信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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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1.3.2007 22:18: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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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确实要人们遵循他的教诲,马可福音12章29-31节,点出行为的准则: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爱人如己。耶稣给我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但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偶像具体是什么意思,我也不是很理解你所说的“不是顺服他”,因为耶稣要我们爱“主”,主就是主人,而天父也指着耶稣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马可福音9章7节)我怎么看都是认为要顺服神,不知道你所说的“不是顺服他”是根据哪里的章节。<br /><br />另外,如果一个人一生没犯过罪,而是充满了爱心,他一定能承受神的国。神当然不会去审判一个完美的人。只不过,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人人都犯过罪。<br /><br />“最后到的,倒会先进去”你是在哪看到的?我只见过“有在后的,将要在前,有在前的,将要在后”(路加福音13章30节),之前还有这样的描述:有犹太人站在天国门外,却又从东南西北来的人站在天国门内。意思是说,犹太人最先了解了福音,却不接受,而外邦人后来才知道,却接受了福音,站在天国门内。这里可没说,进天国像进行堆栈编程一样,最后来的一定先进天国。<br /><br />谦卑的人不一定是基督徒,因为不一定能接触福音,基督徒在人面前也许会骄傲,通俗点说:各人修行不一样。但基督徒在神面前一定谦卑,那是作为基督徒的前提。<br /><br /><!--QuoteBegin-游侠+01.03.2007, 16:21 --><div class='quotetop'>QUOTE(游侠 @ 01.03.2007, 16:21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从你所说,我只能推导出:基督教的圣经对非基督徒没有价值。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 <br />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耶稣之腹。<br />他要的是人们遵循他的教诲,善待他人。他要的是你们把他当榜样,并不要你们把他当作偶像。跟随他,不是顺服他。因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顺服。所以,我认为,像耶稣一样心中满怀博爱的人,耶稣不会认为是拒绝了神。相反,耶稣会最先让他进神的国。因为,这样的人到了最后时刻,自然会去敲天国的门 - 不然,他还能去哪儿呢。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 <br /><br />耶稣说过了,敲门,就会打开。还说了,最后到的,倒会最先进去的。<br /><br />阿门!<br />当然,骄傲的人不会懂天国的奥秘。不过,谦卑的人不一定信基督教,信基督教的人也不一定谦卑。<br />[right][snapback]1266219[/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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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3.2007 02:00:31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hutuhutu+01.03.2007, 14:04 --><div class='quotetop'>QUOTE(hutuhutu @ 01.03.2007, 14:04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怪不得,很久没去看佛教版了。<br />看了最后那几个帖子,如果我对你的帖子没理解错的话,耶稣对那妇人的态度是对的,不与罪恶妥协,对人包容。<br />[right][snapback]1266194[/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那段讨论其实蛮有意思, 个人以为充分暴露了佛徒的思维混乱性.<br /><br />游侠的观点如下:<br />&quot;其实,所谓婚外恋,在现实生活中,也不都是邪淫。有的人的婚姻是被迫的,有的人的婚姻名存实亡。这样的人遇上了他们所爱的人,置名义上的婚姻不顾,更是可以谅解的。不过从佛教的角度,每个人都要理智地,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情感上的问题。不要因为自己的欲望伤害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而当今社会也许过于强调个人利益了。&quot;<br /><br />他自以为随便上条路都能到达目的地, 实际上早已误入歧途.<br />他这观点在神眼里是绝对不可接受, 他还幻想着能和基督徒殊途同归.<br /><br />象他这样是非不辨的要么跟了LHZ, 成了大师的炮灰,<br />万一入了密宗还有更恶心的修行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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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3.2007 02:43:10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joseph+02.03.2007, 03:00 --><div class='quotetop'>QUOTE(joseph @ 02.03.2007, 03:00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那段讨论其实蛮有意思, 个人以为充分暴露了佛徒的思维混乱性.<br /><br />游侠的观点如下:<br />&quot;其实,所谓婚外恋,在现实生活中,也不都是邪淫。有的人的婚姻是被迫的,有的人的婚姻名存实亡。这样的人遇上了他们所爱的人,置名义上的婚姻不顾,更是可以谅解的。不过从佛教的角度,每个人都要理智地,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情感上的问题。不要因为自己的欲望伤害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而当今社会也许过于强调个人利益了。&quot;<br /><br />他自以为随便上条路都能到达目的地, 实际上早已误入歧途.<br />他这观点在神眼里是绝对不可接受, 他还幻想着能和基督徒殊途同归.<br /><br />象他这样是非不辨的要么跟了LHZ, 成了大师的炮灰,<br />万一入了密宗还有更恶心的修行套路.<br />[right][snapback]1266600[/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别那么沉不住气,西天自有圣光欢喜佛,大乘佛教中也有欢喜禅的<br /><br />所谓“绝对不可接受”,哼,是神审判还是人审判?<br /><br />救赎指的个人和社会是从痛苦,己所不欲的状况下解脱出来,是<b>所有</b>宗教以及部分哲学都要面对的问题和挑战。彰显自己不必否定他人。<br /><br />夜越暗,星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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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3.2007 09:35:48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hutuhutu+01.03.2007, 22:18 --><div class='quotetop'>QUOTE(hutuhutu @ 01.03.2007, 22:18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耶稣确实要人们遵循他的教诲,马可福音12章29-31节,点出行为的准则: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爱人如己。耶稣给我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但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偶像具体是什么意思,我也不是很理解你所说的“不是顺服他”,因为耶稣要我们爱“主”,主就是主人,而天父也指着耶稣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马可福音9章7节)我怎么看都是认为要顺服神,不知道你所说的“不是顺服他”是根据哪里的章节。<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对不起,是我说的不确切。应该说,不是形式上的顺服他。不要主次颠倒。<br /><br />以他为榜样,听他的教导,自然与心中顺服神的意愿没有冲突。<br /><br />我说的偶像,就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供起来,而忘却其内涵。<br /><br /><!--QuoteBegin--><div class='quotetop'>QUOTE</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另外,如果一个人一生没犯过罪,而是充满了爱心,他一定能承受神的国。神当然不会去审判一个完美的人。只不过,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人人都犯过罪。<!--QuoteEnd--></div><!--QuoteEEnd--><br />但是,人必须通过努力(或者是你说的圣灵的作用)使自己最终完美,才能承受神的国。<br /><br /><!--QuoteBegin--><div class='quotetop'>QUOTE</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最后到的,倒会先进去”你是在哪看到的?我只见过“有在后的,将要在前,有在前的,将要在后”(路加福音13章30节),之前还有这样的描述:有犹太人站在天国门外,却又从东南西北来的人站在天国门内。意思是说,犹太人最先了解了福音,却不接受,而外邦人后来才知道,却接受了福音,站在天国门内。这里可没说,进天国像进行堆栈编程一样,最后来的一定先进天国。<!--QuoteEnd--></div><!--QuoteEEnd--><br />马太,路卡,好几处。<br />当然不是最后到的,必然先进去。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 <br />我的理解是:看最终效果,而不是名义上的先后。<br /><br /><!--QuoteBegin--><div class='quotetop'>QUOTE</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谦卑的人不一定是基督徒,因为不一定能接触福音,基督徒在人面前也许会骄傲,通俗点说:各人修行不一样。但基督徒在神面前一定谦卑,那是作为基督徒的前提。<br />[right][snapback]1266462[/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那当然。真正的基督徒肯定是谦卑的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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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3.2007 10:13: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joseph+02.03.2007, 02:00 --><div class='quotetop'>QUOTE(joseph @ 02.03.2007, 02:00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那段讨论其实蛮有意思, 个人以为充分暴露了佛徒的思维混乱性.<br /><br />游侠的观点如下:<br />&quot;其实,所谓婚外恋,在现实生活中,也不都是邪淫。有的人的婚姻是被迫的,有的人的婚姻名存实亡。这样的人遇上了他们所爱的人,置名义上的婚姻不顾,更是可以谅解的。不过从佛教的角度,每个人都要理智地,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情感上的问题。不要因为自己的欲望伤害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而当今社会也许过于强调个人利益了。&quot;<br /><br />他自以为随便上条路都能到达目的地, 实际上早已误入歧途.<br />他这观点在神眼里是绝对不可接受, 他还幻想着能和基督徒殊途同归.<br /><br />象他这样是非不辨的要么跟了LHZ, 成了大师的炮灰,<br />万一入了密宗还有更恶心的修行套路.<br />[right][snapback]1266600[/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哈哈。你对是非辨得如何?你会不会是第一个扔石头的人?你会不会加入美军到伊朗去扔原子弹?好好想一想吧。<br /><br />你对密宗又了解多少?<br />另外,基督教(包括天主教等等)神职人员,上到教皇,下到牧师,不知有多少犯邪淫的。你把它归于基督教?<br /><br />我觉得,你到很像是个在电线杆上贴那种纸条的人。<br />(http://www.kaiyuan.de/forum/index.php?showtopic=172859)<br /><br />我告诉你:Mensch, der andere verdammt, verdammt sich selbs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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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3.2007 10:39:31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供起来?说得我越来越糊涂了。<br />好像天主教的十字架上还留着耶稣把,即使如此,也不过要人时刻记住自己是神用重价赎回来的,又不是在那烧香献祭贿赂神,这有错了?基督徒传福音的关键就是耶稣基督的救赎,然后作了基督徒就要爱神和爱人,这里也已经包括你所说的“博爱”了,不知道你所说的忘记内涵是指什么方面。<br /><br />“人必须通过努力(或者是你说的圣灵的作用)使自己最终完美,才能承受神的国。”<br />关于这句话请给出圣经根据,至少你过去列举的经文都是你自己没看清楚,误解了意思。否则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请不要再用佛教的思想来套圣经的教导,要不用个佛说应该这样来驳斥圣经,只能用乱弹琴来形容了。<br /><br /><br /><!--QuoteBegin-游侠+02.03.2007, 10:35 --><div class='quotetop'>QUOTE(游侠 @ 02.03.2007, 10:35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对不起,是我说的不确切。应该说,不是形式上的顺服他。不要主次颠倒。<br /><br />以他为榜样,听他的教导,自然与心中顺服神的意愿没有冲突。<br /><br />我说的偶像,就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供起来,而忘却其内涵。<br />但是,人必须通过努力(或者是你说的圣灵的作用)使自己最终完美,才能承受神的国。<br />马太,路卡,好几处。<br />当然不是最后到的,必然先进去。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 <br />我的理解是:看最终效果,而不是名义上的先后。<br />那当然。真正的基督徒肯定是谦卑的人。<br />[right][snapback]1266648[/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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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3.2007 10:55:02 | 只看该作者
你们和joseph间的讨论我不想插太多嘴,但如果你这里有些观点是指着基督教讲的话,我必须先澄清一下:<br />基督的救赎是指在大审判中的救赎,而做了基督徒,得到了救赎的确据之后,就有爱心和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境遇。但是基督徒的人生不一定会一帆风顺的,神没有承诺这一点,有时候圣灵还催促人去面对死亡危险,像现在不少传道士受圣灵呼招去回教地区传教,有些已经殉道了。<br /><br /><!--QuoteBegin-琴心剑胆+02.03.2007, 03:43 --><div class='quotetop'>QUOTE(琴心剑胆 @ 02.03.2007, 03:43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别那么沉不住气,西天自有圣光欢喜佛,大乘佛教中也有欢喜禅的<br /><br />所谓“绝对不可接受”,哼,是神审判还是人审判?<br /><br />救赎指的个人和社会是从痛苦,己所不欲的状况下解脱出来,是<b>所有</b>宗教以及部分哲学都要面对的问题和挑战。彰显自己不必否定他人。<br /><br />夜越暗,星越亮。<br />[right][snapback]1266602[/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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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3.2007 11:18:00 | 只看该作者
个人以为你对扔石头的故事太..了.<br />本人现在不会去扔石头, 但至少自己不会去拜偶像, 不会来骗你...<br /><br />你对基督教内腐败现象的理解太幼稚了, <br />共产党内也有王宝森这样的伪党员, 他们掩盖不了我党光荣正确的实质.<br />(更不用说偷鸡摸狗的和尚也不少, 你好象也没受什么打击)<br /><br /><!--QuoteBegin-游侠+02.03.2007, 10:13 --><div class='quotetop'>QUOTE(游侠 @ 02.03.2007, 10:13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哈哈。你对是非辨得如何?你会不会是第一个扔石头的人?你会不会加入美军到伊朗去扔原子弹?好好想一想吧。<br /><br />你对密宗又了解多少?<br />另外,基督教(包括天主教等等)神职人员,上到教皇,下到牧师,不知有多少犯邪淫的。你把它归于基督教?<br /><br />我觉得,你到很像是个在电线杆上贴那种纸条的人。<br />(http://www.kaiyuan.de/forum/index.php?showtopic=172859)<br /><br />我告诉你:Mensch, der andere verdammt, verdammt sich selbst!<br />[right][snapback]126665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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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3.2007 11:23:44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hutuhutu+02.03.2007, 10:39 --><div class='quotetop'>QUOTE(hutuhutu @ 02.03.2007, 10:39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什么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供起来?说得我越来越糊涂了。<br />好像天主教的十字架上还留着耶稣把,即使如此,也不过要人时刻记住自己是神用重价赎回来的,又不是在那烧香献祭贿赂神,这有错了?基督徒传福音的关键就是耶稣基督的救赎,然后作了基督徒就要爱神和爱人,这里也已经包括你所说的“博爱”了,不知道你所说的忘记内涵是指什么方面。<br /><br />“人必须通过努力(或者是你说的圣灵的作用)使自己最终完美,才能承受神的国。”<br />关于这句话请给出圣经根据,至少你过去列举的经文都是你自己没看清楚,误解了意思。否则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请不要再用佛教的思想来套圣经的教导,要不用个佛说应该这样来驳斥圣经,只能用乱弹琴来形容了。<br />[right][snapback]126666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新教在很多方面做的好一些。这我承认。其他,只要你的理解不是那样主次颠倒,就可以了。我宁愿是我错解了你们的意思。<br /><br />关于对圣经经文的理解,你说,“至少你过去列举的经文都是你自己没看清楚,误解了意思。”,这我不这样看。暂且各存己见吧。<br /><br />这“一厢情愿”的说法,表现了多数基督徒的不宽容和自闭,我始终认为是非常可惜的事。这也是基督教有史以来教内教外冲突,造成恶果的原因之一。<br /><br />多说无益。我在这个贴上也花了够多时间了。该说的也确实说过了。没有新的论题,我就不掺合了。<br /><br />而joseph的发言,老实说,常常是毫无逻辑,我也不重复地作答了。<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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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3.2007 14:45:30 | 只看该作者
那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br />首先我重提一下讨论的世界观前提:<br />1,耶和华是创造宇宙万物的神。<br />2,圣经是在神的默示下写的。<br />不是说要你就真的接受这样的世界观,但讨论要以这样的世界观作为假设前提。<br /><br />圣经是在神的默示下写的,当然不会有矛盾。<br />以弗所书2章8-9节:你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br />这段经文明明讲了得救不是出于行为,而在雅各书2章14-26节在有些人看来是说因着行为称义。<br /><br />问题1:这里的称义是被神称为义,还是说这样的行为能向人证明他是义人,换句话说被人称为义。<br />撒母耳记上16章7节: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所以在雅各书里所提的例子里,行为让人看出他的心中的信,称他为义,而神是不需要看行为的,他本来就已经能看到人的内心,给人做判断。你看法如何?<br /><br />问题2:如果你还坚持那里说的是人要靠行为得救,那以弗所书2章2-9节里说的不是出于行为,岂不是和雅各书矛盾了吗?你又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br /><br />我想你也是讲逻辑的,我也没有强加我的意见在你身上,更没有胡乱的搬来教会的教导,圣经确实是这样写的。如果不承认圣经的真理性,就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而既然是来自圣经的教导,确实没有什么宽容可说的,如果说坚持信仰就是自闭的话,我也就坦然接受这个形容了。<br /><br /><!--QuoteBegin-游侠+02.03.2007, 12:23 --><div class='quotetop'>QUOTE(游侠 @ 02.03.2007, 12:23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新教在很多方面做的好一些。这我承认。其他,只要你的理解不是那样主次颠倒,就可以了。我宁愿是我错解了你们的意思。<br /><br />关于对圣经经文的理解,你说,“至少你过去列举的经文都是你自己没看清楚,误解了意思。”,这我不这样看。暂且各存己见吧。<br /><br />这“一厢情愿”的说法,表现了多数基督徒的不宽容和自闭,我始终认为是非常可惜的事。这也是基督教有史以来教内教外冲突,造成恶果的原因之一。<br /><br />多说无益。我在这个贴上也花了够多时间了。该说的也确实说过了。没有新的论题,我就不掺合了。<br /><br />而joseph的发言,老实说,常常是毫无逻辑,我也不重复地作答了。<br />[right][snapback]1266691[/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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