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冥河的眼睛 @ 05.01.2007, 16:57 ) 心地善良的几位楼上mms,好意我领了,我也没怎么生气,第一,对这事不值得;第二,他还不够让我生气的级别。 事情的起因也不是因为什么爱慕文采单纯而造个足以乱真的同一头像同一签名贴马甲这么简单,恶意善意我还是分得清。来龙去脉你们就别管了,我也是懒得打字,呵呵~ 对于这件事,过了就过了,我也非斤斤计较之人,但是想说的是:人的尊严就如同国家主权一样不容挑衅!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其中几条不仅适用于我国外交,更可以用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社会中个体的人也是相对独立存在的个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不饶人。”——既然“你”学不会尊重别人与自尊是互动的,我就用你犯的事实教训你!语言上的激烈只是一种文字游戏,谁说只准“李敖”敢讲敢说,又是谁规定女人就只会矫情的发嗲发痴,柔顺客气——那是爱侣间的专利他不配。 也很赞同楼上一个mm讲的饶恕,但是是怎样一个程度的饶恕人人有自己的尺度。 通过这件事强化了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东西:法律。我们都说西方是法制社会,那是因为人家有全面的立法,遇事有法可依、无需纠缠,自有说理和寻求正解的依照。 最后不得不提个意见给现任版主(或是管理版块的):发生这种事不是和你没关系,既然你为大家服务,你所参与的开元网站有这个条文规定,你也看到事情发生,你也看到假ID给真识用户带来不便,你的不作为说明什么?——失职!真正的版主是有责任心的,不是哼两句调子挂个头衔就完了,为群众服务是不可推脱的义务!这也是民主的原解,当然也要赞赏对言论民主放开——让那些骂国的跳梁小丑尽献丑态~(个人观点认为:慕版的前任版主裤子就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可能卸任了吧~)所以我要求封那个造成视觉混绕的ID,封了请给我个短信。说的直,见谅。 最后感谢各位的关注、关爱和参与评论,收工,封顶。——冥河的眼睛 050107 [right][snapback]1204979[/snapback][/right]
ok 知道了...我也会才发现,我会去和常务说得... 对了,如果还有什么内幕,请冥河的眼睛发短消息给常务版主们,比如leon,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