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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10.2006 2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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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阿毛-aMao+17.10.2006, 20:21 --><div class='quotetop'>QUOTE(阿毛-aMao @ 17.10.2006, 20:21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就算LZ说酒钱全掏,也未必见得有报名者吧<br />[right][snapback]113557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老实讲,不是未必,是肯定没有. <br /><br />这里有个佯谬: 你要是来找我喝酒,那基本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可是我又只能以这种也许(尽管可能性很小)只能找到不喜欢的类型的MM的方式来试图找到我喜欢的类型的MM, 这种困惑我想很多人都有过.<br />有时候达到正确的目的似乎只能以不正确的方式.<br /><br />这种痴人癔语式的邀请喝酒贴本来就没什么价值. 我现在已经不烦了. 至于酒钱, 那不是本贴的重点, 本来我也没想以酒钱来做为诱饵,那未免太小看慕尼黑MM们的智力和酒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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