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十年, 與益民分手整整十年了!<br /><br />十年前的我, 單純, 幼稚, 思想浪漫, 可說是晚熟型的那類. 諸如戀愛結婚之類的事, 對我而言實在太遙遠.雖不乏追求的男生, 但事實上自己也不知道究竟什麼樣的男人自己會喜歡. 自己一人活得倒也自在.<br /><br />一次與外單位的聯歡活動使我認識了被稱為"歌王"的益民. 姍姍來遲的他穿白色熨得筆挺襯衣, 黑亮皮鞋, 身材高大, 臉龐英俊, 好陽光的一個大小伙子! 卡拉OK廳內他真的一展歌喉, 贏來了陣陣掌聲.卡拉之後的最後一站是迪廳. 我與益民碰巧同坐一桌, 他邀請了我跳舞. 迪廳結束前他主動給我留下了聯繫電話, 但什麼也沒說, 覺得好奇怪.<br /><br />之後接下來就是隔三差五的約會見面, 在我面前他從不表示出有什麼特別, 我也把他當成一般朋友. 但朋友都看出他對我有意思, 我還是沒感覺. 直到他給了我一個真正的吻, 才透露出他所想: 他對我一見鐘情, 在去迪廳路上, 只因電梯里那一瞬我的美麗背影.<br /><br />事實上益民是個非常有上進心, 性格開朗, 樂于助人又體貼溫柔的好脾氣男人.他在我眼中近似完美. 他的出現, 讓多愁善感的我徹底改變, 我的生活一下變得多姿多彩, 整個世界也陽光了起來. 和他相處的日子里, 我尋到了安全可靠的歸宿感. 特別是他唱歌給我聽時, 他的歌聲讓我感動, 我第一次強烈渴望要與一個人相伴相隨, 永不分離_ 那就是益民.<br /><br />他開始把我介紹給他的父母. 第一次在他家的見面, 他的父母表現出既不熱情, 也不冷淡. 可隨著第二次,第三次...... 敏感的我似乎隱隱約約察出他的父母不是很喜歡我? 答案終於從益民那得到證實, 事實就是如此. 我是個家庭觀念極強的人, 曾發誓: 如決定結婚就不會選擇離婚, 未來丈夫的父母就如同自己的父母一樣重要, 我喜歡快樂融洽的家庭氣氛. 不能接受我的公婆, 則註定永爭吵不休家庭關係的存在. 雖我很愛益民, 但我還是退縮了. 我找他談, 提出了我的想法, 我的擔懮, 不想讓他在我與他父母間週旋為難. 基於對他, 對我的將來負責, 我只能忍痛割愛選擇分手. 前後我總共提出三次分手, 但每次他都信誓旦旦地讓我放心: 無論如何,無論發生什麼事, 他都會選擇我, 與我在一起, 因為他是真正的愛我. 聽到如此肯<br />定的回答, 我還能說什麼呢? 所以我堅信, 益民是真愛我的! 為了證明他的愛, 益民真的從他父母家搬了出來, 自己住進了在外租的兩室兩廳的房子, 並交了一年租金. 我們計劃年底結婚. 同時購置結婚所需物品. 此时的我沉浸在無比幸福之中, 想到四個月後就要成為新娘的我......<br /><br />毫無預兆, 在一個平靜的夜晚, 他向我提出分手, 理由是他對我已厭倦. 這對我無疑是當頭一棒, 如晴天霹靂, 開始還以為他在跟我開玩笑呢, 事實上他沒有, 他是認真的. 一向倔強的我雙眼含淚表示同意. 看到我痛哭的樣子, 他要陪我,被我拒絕了. 這樣的男人, 我真正鄙視他, 不要也罷. 外表堅強, 內心脆弱的我還是淚流了整整一個晚上, 甚至想死的心都有了. 畢竟, 自己是有血有肉的情感之軀, 而不是一具僵尸.<br /><br />分手兩月後, 遇到他的好朋友及公司合伙人, 告之, 我和他已徹底分手. 好朋友聞言並不覺奇怪, 並透露: 事實上益民的父母一直強烈反對他與我的交往, 在他搬離家並得知他要與我結婚的消息後, 他的父母跟他攤了牌, 給他兩個選擇: 要麼選擇父母; 要麼選擇我, 那他就會永遠失去父母, 他就不再是他們的兒子, 血緣關係從此一刀兩段! 父母的攤牌讓益民到了崩潰的邊緣. 以前只知道他的父母不喜歡我, 但從不知他的父母對他施加如此大的壓力. 他從不提起與父母的麻煩, 也不跟我商量處理的辦法, 這本身就是失誤. 一個受過大學教育, 在90 年代仍被父母左右戀愛自由的人, 無論如何, 都鄙視他! 雖然自己曾深深的愛過.<br /><br />今夜, 莫名其妙的想起他. 下月有機會回國, 心裡很矛盾: 是否趁此機會與他見個面, 純粹的見面. 只想知道, 十年, 他是怎麼生活的. 整整十年, 我們從未聯繫, 也從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