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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因?在你脚下 <br /><br />王守信一案暴露,震惊全国。这么一个粗鄙、浅薄的家庭妇女,哪来这大胆量这大本领?如此露骨的犯罪活动,何以竟多年未被查觉?於是人们凭常识和直觉,就把视线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宾县县委领导头上:这是根子,这是同谋,这是王守信的保护层!<br /><br />把王守信案件从宾县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整体上割离开来看,事情也真就似乎是如此。然而如果把王守信及其犯罪活动还原到那个活的、有血有肉的肌体中去,接通原先的血管、经络,通观全体,情况就大不一样了。<br /><br />这样观察下去,就不难发现。只要暂时从视野中排除王守信那个藏有五十多万元现款的黑金库,那么王守信其人及其活动就远远不象现在贪污的真相大自之后那样惹人注目,怵目惊心。<br /><br />这时看到的是:一个衣装朴素,谈吐坦率,勤勤恳恳的老太太整日价奔忙於宾县内外,为全县张罗煤炭、汽车、化肥和水泥。<br /><br />她的请客送礼确是规模很大的。但是哪个单位不请客送礼呢?“哪儿不浇油哪儿不转”,至今还是通用原理嘛。从燃料公司开出的副食卡车奔驰在宾县──哈尔滨公路上,从宾县酒厂开出的满载“宾州大曲”的专车,水果公司往“上边”运苹果的专车,也在同一条线上行驶着呀。就是在宾县内部,经济部门之间也往往要“进贡”呢。王守信的副食基地、疗养所,白石营业部的酒宴是出名的了,但是宾县几乎每个科都有小食堂、小招待所和小仓库,大吃大喝是普遍存在的呀。王守信的确不愧为宾县一大煤霸,但是并非只此一家呀,宾县还有一个电霸呢。电业科长被称为“百万富翁”。光是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每年的支出就达一两万元之多。和王守信的燃料公司一样,电业部门也要不断给“上头”进贡。<br /><br />远在一九六四年,县委书记田凤山就曾下过极大决心消灭大吃大喝现象。结果也只不过暂时刹了一下吃风。一九七O年以后,张向凌又来继续斗,但在他的任期内,吃喝风反而有所发展。这两位书记的廉洁和革命斗志都是无可置疑的,但都未能达到目的。一九七二年以后,县委甚至具体规定过招待客人不许超过四菜,不提供酒类。实际上从来没有实行过。县委招待所每年还要从收入中拿出两千元补贴这方面开支。县革委的各科自办招待所,无一不是以收入补贴干部的大吃大喝的──不但吃,还要拿,不但本人吃拿,家属也来吃和拿。县委也下过命令一律停办这种招待所,但并未完全奏效。 <br /><br />王守信所盖的房子,用的确系贪污来的公款,但砖瓦上并无贪污的印记。何况,还有一些性质同属贪污、只是入手的形式有所不同的房屋,不是今天仍然受不到任何追究,房主仍然安卧其中大享其福吗?宾县最大工厂毛巾厂党委书记兼厂长杨某的新宅,即其一例。<br /><br />那本来是工厂的一个附属建筑,为了保证净水而设计的,房屋比较简陋,上设一座水塔。杨某擅自决定大大提高建筑规格,砍掉水塔,把一座工业用建筑一变而为他的私人住宅。这座四间房的宅子光是水泥就用去二十一吨。<br /><br />杨某不同于王守信的,只在於他动用的是国家的材料、人工而不是纸币。但实质难道有什么两样吗?<br /><br />可见,社会风气的败坏,非法活动的逐渐合法化,对於道德沦丧现象逐渐习以为常等等,这些现象本身首先掩护了王守信的犯罪活动。现在,甚至合法与非法的界限,都相当模糊了。正当的馈赠和行贿受贿的界限在那里?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变相侵占公物(如“试用”、“试穿”、“试吃”……)和贪污盗窃的界限在哪里?前者是合法的,甚至道德上也不受非议的,但实际上有时性质就是受贿和贪污,而且侵犯和占有公物的数量有时还远远超出受贿或贪污行为呢。<br /><br />再往深处探视,我们又会有新的发现。<br /><br />还说杨某人的那套住宅。他的四间房,显然用不了二十一吨水泥,尽管为了坚固考究,他违背常规,室内四壁不抹白灰,而是涂了厚厚一层水泥。原来是这样:工业科科长杜某此时也在营造私人住宅。杨某的工地上“丢失”过很多建筑材料和半成品。两幢住宅先后落成了。杨、杜关系也更加亲密了。<br /><br />我们必须全神贯注去观察和研究的,就是这个“关系”。杜科长保护过并还要继续保护杨厂长;杨厂长则维护和支援过并将继续维护和支援杜科长。这又不是一个单线往来的关系。在杨、杜四周,又各有自己的一帮人。杨有一种嗜好,从六十年代在县工会工作起,中经几个单位直到现在的毛巾厂,无处不搞婚外两性关系,每一次又都能象鸭子出水一样不湿羽毛,安然无恙,靠的是什么?杜科长也有同样嗜好,不同的是在满足这一嗜好的过程中,他不惜连续伤害挡路的人或可能伤害他的知情人,至少有两起错案都是他为此目的制造的,他还能使那些无辜受害者迟迟不得昭雪。他又靠的是什么?人呀,关系呀。<br /><br />宾县中层以上干部,有许多是一九四五年土改时候从农村出来的。到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他们的子女都到达婚配年龄了。宾县县城只有三万多居民,门当户对的干部层,人数就更少。於是,亲家关系以及亲家的亲家关系,就使本已起着相当作用的家族、亲戚、朋友、老同学、老同事、老上下级的关系,以及我给你办过事、你给我帮过忙的关系,又增添了一层新的内容。即使仅就关系的广度来说,亲家关系也使原有的封建关系翻了一个番。同样重要(如果不说更加重要的话)的一个变化,是文化大革命在人们之间织起了一层新的政治关系。同属一“派”,共过患难,互相庇护,简直能把过去素不相识的人在短短几年中变成亲兄弟!他们见了面,也真地是互称“大哥”, “老弟”,共产党员和革命同志之间的关系,也就黯然失色了。<br /><br />“在宾县,你很难闹清楚人们之间的关系。好像人身上有一种特殊开关,你碰了这一个人,不想却牵动了很多人。”──在宾县住过一段时候的人,往往向新来的外地人首先介绍这条经验。<br /><br />还在一九七二年,一位从外地来的县委常委就发表过这样的感慨:<br /><br />“不搞马列主义不行,要搞吧,障碍又很多。人和人的关系怎么变得这么复杂!你要按政策办事,往往很难,不是牵扯这就是牵扯那,动不动就得罪人,出问题。有很多谜,闹不懂。”<br /><br />县常委开会,哪怕你是在县武装部作战室那块绝密的地方开,只要涉及人的问题,也很快就会传到那人的耳朵里去,这竟成了干部处理和调动上的一大困难。刚刚酝酿或已经决定对某人的安置,本人立即知道了,於是便来申诉、抗议和四处托人情,往往最后不了了之。<br /><br />一人出了事,十人来说情。状子进门,两头托人。或者来一个人对你说:某某,某某都答应帮忙了,就只差你一个了。怎么办?坚持按政策办,不怕把人得罪净了?还是睁一眼闭一眼,抬抬手叫他过去算了?除非有很强的党性,谁肯里外不是人呢?<br /><br />有人总结说:咱们中国的事情,都教怕得罪人的人给搞坏了。<br /><br />於是就屡屡出现这样的怪事:明明事情很严重,甚至闹得满城风雨,不处理不行了。可是派人一调查,那事情没了。一九七二年,满井的人反映,供销社一个姓陈的负责人大吃大喝,乱搞女人,问题严重。当时全省正在树满井供销社这个典型,不能不处理呀。主管常委找书记一研究,决定派人去调查。过了一段时间,回来汇报说,没啥大问题。七年时间过去了,最近发现,那个姓陈的,确是个贪污犯,也确实是长期乱搞两性关系。<br /><br />这些年,宾县年年搞运动,但是令人难解的是:各种运动、亦即阶级斗争,搞的越勤越厉害,坏人越自在,好人倒有不少人遭殃:有的是被打成坏人了,有的则是由於揭发检举了坏人坏事,遭到各种打击报复。<br /><br />人和人之间错综复杂、重重叠叠的关系。已经织成一张又厚又密的网。什么马列主义原则,什么党的方针政策,一碰到这张网,就象触了电,不灵了。一家企业叫这张网缠住,社会主义制度就要走样,一桩案件落入这张网,无产阶级专政就要被歪曲。是非混淆,赏罚颠倒,真理屈从于谬误,善良受制于邪恶。<br /><br />“为什么好人不香,坏人不臭?”有一次,县委常委会上都讨论了这个问题。事实上岂仅是“香”或“臭”的荣誉地位问题呢。群众说:“在宾县,好人受气,坏人神气! <br /><br />你看那个屡次作案、始终逍遥法外的赵纯神气不神气!此人于一九六九年靠“造反派”关系混入党内以来,多次盗窃木材等国家物资,每次还都犯了事。件件有案可查,独可以不受制裁。县委规定欠公款者不得盖私房,他既欠公款,又住公房,还可以用公家建筑材料另盖新房。他盗窃战备用石作地基,拖拉机翻车,死亡司机家属的抚恤金和拖拉机修理费近万元还要全部由国家报销,而他把建筑中的“房架子”卖掉,全部落入自己腰包。<br /><br />赵纯至今还开着汽车横冲直撞,有时还故意把汽车朝毛巾厂的保卫干事韩诚冲过去,在他跟前来个急刹车,向这个办过他案子的人发泄怨气,施加威胁;“你小子当心,我随时可以撞死你!”至於经常破口大骂和凌辱韩诚,更是屡见不鲜。<br /><br />那么韩诚呢?他不仅得不到支持,还被撤掉了保卫干事的职务。他现在携带着赵纯多次作案的罪证材料,四处走访上告,却始终不得伸张。<br /><br />还有比这更明显、更令人发指的颠倒吗?受坏人欺负的保卫干事,宾县还不止是韩诚一个。<br /><br />为什么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的宾县,这种人妖颠倒竟在“四人帮”垮台后将近三年的今天仍然继续发生,不得解决呢?<br /><br />谜底很简单。 赵纯有“关系”, 除了 “造反派”哥儿们,他还有一个值钱的舅舅──县委组织部陆副部长。陆副部长和杜科长是一个帮,杜科长同毛巾厂杨厂长的关系,我们已经知道了。韩诚就在那位杨厂长管下,被他撤职。赵纯几次作案,也都在毛巾厂。他毁掉的拖拉机和抚恤金,也是杨厂长给报销的。<br /><br />在哥儿们义气、感恩报德、亲友情谊等等温情的纱幕之下,掩盖着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这边投之以桃,是依靠手中之权给以物质实惠或取得物质实惠的条件,那边报之以李,又是以直接或间接的物质实惠给以偿还。<br /><br />这就是制造和掩护过王守信、并且还在继续制造和掩护犯罪分子的另一个社会条件。 <br /><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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