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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y_5146dd594 于 7.3.2022 14:25 编辑
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一场恶性凶杀案,两名白人被杀。无论是现场搜到的血袜子,还是花园里找到的血手套,经过DNA检测都和被告人辛普森相符,而且死者就是他的前妻和另一名白人男性。于是,在媒体的报道之后,很多人都相信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但是到了法庭上,辩护律师却运用程序规则,通过大量反驳和诘问,质疑证据的可信性,最终竟然说服了由普通民众构成的陪审团,认定辛普森双重谋杀罪名不成立。
1995年,辛普森案宣判之后,美国有一份民意调查显示:73%的人认为,如果辛普森没钱,肯定就进去了。而辛普森自己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如果他是个中产阶级,是没机会翻盘的。
其实,可以把此案看做是辛普森砸钱的过程。辛普森是个超级橄榄球明星,极其有钱,住在洛杉矶富人区。在被起诉的时候,他花天价为自己雇了一个顶级的辩护律师团队。审判期间,总共消耗了他约600万美元的辩护费。要知道,那可是上世纪90年代,即便到了2017年,美国家庭人均年收入的中位数也不过6万美元。所以有人评论说,辛普森之所以能脱罪,正印证了那句“最好的辩护可以通过大价钱买到”。也就是说,没有钱,他是不可能聘请到到顶级律师团的。
那如果没钱,请不起好律师,结果真的就会不同么?
历史总是这么有趣,2007年,辛普森又吃了一个官司,而且还是小事。因为他需要偿还被害人家属3300万美元的赔偿,所以多年来一直在靠卖纪念品还债。后来,因为他怀疑一批纪念品被人给盗走了,于是就在讨要的过程中,带枪威胁对方,强行把这些纪念品给拿走了,就又被起诉了。结果这一次,他被10人的陪审团判有罪,被法官判了33年监禁。一般这种行为最多判2年,但这一次他却被判了33年。
从辛普森案和纽约法院判PAX诉郭案中,你能看到不同角色在司法体系中的关系以及他们对于法律制度的应用,也能看到一个更真实的、撕掉了遮羞布的美国。可以说,它是了解美国和美国法律体系的最小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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